搜索到2504篇“ 抵押物“的相关文章
- 抵押物的入库方法和装置、存储介质及电子设备
- 本申请公开了一种抵押物的入库方法和装置、存储介质及电子设备。涉及数据处理技术领域、金融科技领域及其他相关技术领域,该方法包括:对目标抵押物的电子标签进行扫描,得到目标抵押物的目标属性信息;在目标抵押物满足目标入库条件的情...
- 贾思杨
- 抵押权人因抵押物灭失受到确定损害的时点认定
- 2025年
- 【裁判要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就抵押物随时主张行使权利并优先受偿,对抵押物享有直接的财产利益。在此情形下,抵押人擅自处分抵押物或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抵押物灭失,致使抵押权无法实现的,抵押权人的上述财产利益将受到现实、确定的损害,不以主债权已通过诉讼程序且经强制执行后未获得全额清偿作为前提条件。该项损失即为抵押合同正常履行后抵押权人的可得利益,但应扣除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本应支出的履约成本。抵押权人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就上述损失直接向抵押人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彭浩章金
- 关键词:抵押权人抵押合同行使权利优先受偿违约行为主债权
- 抵押物转让制度研究
- 《民法典》第406条重新构建了抵押物转让制度体系,抛弃了《物权法》规定的限制转让模式改用自由转让模式,并配以承认抵押权追及效力,在保障抵押人自由处置财物的同时,兼顾抵押权人利益,提高市场交易效率。在一定条件下,正常经营买...
- 许一博
- 关键词:抵押物转让
- 动产抵押物转让规则研究
- 《民法典》第406条确认了抵押物自由转让规则,是顺应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表现,有利于营商环境的优化。但动产抵押物转让的法条简短,内容不甚详尽,因此对第406条自由转让规则会产生不同理解与解释。动产抵押在实践中普遍存在,通过...
- 王家敏
- 关键词:动产抵押物抵押权自由转让
- 《民法典》抵押物转让规则探析
- 2024年
- 抵押物转让作为抵押制度中的核心议题,一直备受立法界和学术界的关注。历经多次立法变革,我国关于抵押财产转让的规定日益完善。《民法典》针对抵押物转让条款进行了较大调整,为抵押财产的合法转移提供了一定的法律基础。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民法典》第406条是否涵盖动产,以及如何解读其中的但书条款。本文将深入探讨抵押物转让的立法演进,解析相关法条的内在含义,并结合实践中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 许岩松郭永智
- 关键词:抵押物转让登记制度抵押权
- 抵押期间抵押物转让规则研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的颁布使得抵押物转让规则发生根本性变化,第406条的规定扭转了在此之前的限制转让模式,从立法的层面肯定了抵押物的自由流转。而抵押物的转让涉及多方利益,如何在新规则下实现各方主...
- 刘安
- 关键词:抵押期间抵押物转让
- 抵押物的智能监管系统及其方法
- 本申请涉及智能监管领域,其具体地公开了一种抵押物的智能监管系统及其方法,其采用基于深度神经网络模型的人工智能技术,获取预定时间段的牛活动监控视频,提取关键帧、图像分块后通过目标检测网络得到牛身体状态区域,再通过卷积网络的...
- 刘开明李扬
- 论价金超级优先权抵押物范围
- 我国《民法典》为了改善营商环境,促进现代化担保交易市场的发展,在立足我国市场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域外立法经验,于《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引入了价金超级优先权制度,以期进一步完善我国动产担保制度体系,解决目前中小企业融资难、...
- 周小鑫
- 关键词:抵押物担保
- 抵押物限制转让约定效力问题研究
- 我国立法及司法解释对于抵押物转让的态度几经变迁,《民法典》第406条正式确立了抵押物自由转让的规则,同时又以但书的形式允许当事人就抵押物转让达成例外约定,《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43条根据抵押物限制转让约定登记与否对...
- 文仁杰
- 关键词:抵押物转让法律效力司法解释
- 论抵押物限制转让特约登记规则
- 2024年
- 《民法典》第406条允许抵押物自由转让,并允许当事人另行约定限制转让特约。特约是利益平衡下的制度选择,也是抵押物转让“自由”的一部分,特约类型不影响抵押物转让生效,其具备生效逻辑前提。原则上特约仅对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发生效力,例外可对抗知情第三人。由于追及效力有时对抵押权人保障不足,应有条件地允许特约通过特殊处置对抗一切受让人。赋予特约登记能力不违背物权法定原则,其具备登记必要性,且不会增加过多成本。故《担保制度解释》第43条具有正当性和合理性,但应进一步解释完善。首先,基于动产和不动产物权特性、物权移转方式和登记方式不同,应仅允许特约登记适用于动产。其次,第43条效果上自始限制抵押物移转自由,与动产物权变动模式冲突,应明确第43条仅相对抵押权人无效,并引入“可能损害抵押权”标准,法院判断可能损害抵押权的,才判决物权不发生移转。最后,除买受人基于行业惯例、交易习惯应当查询而未查询的情形外,特约登记原则上不能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买受人。
- 余书林
- 关键词:合同相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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