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燡
作品数: 8被引量:7H指数:2
  • 所属机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 所在地区:上海市
  • 研究方向:政治法律

相关作者

中国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留置权的实务与创新——兼论《海商法》第87条释义被引量:2
2015年
海上货物运输留置权是一种维护承运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方式。然而,对此现行法律缺乏明确规范,相关国际公约亦无明文规定。司法实务操作中,承运人对货物留置得当与否颇具分歧。从建设中国海事航运强国的目标出发,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相关条文的研判,结合海商海事审判实践,努力解读、诠释目前有限的海上货物留置权的法律依据,以期对现行海上货物运输留置权制度的科学完善,提出若干有建设性、参考性、实务性的意见和建议。
周燡
关键词:留置权
记名提单托运人货物控制权与收货人提货权研究被引量:2
2013年
记名提单作为提单的一种,在海上货物运输环节具有至关重要的功能和作用。从记名提单托运人货物控制权与收货人提货权这一新视角切入,在中国海上货物运输法律框架下,解读相关法律要素,还原记名提单应有的法定特征及功能,得出记名提单承运人需凭正本记名提单放货的结论。
周燡
关键词:提单记名提单货物控制权
我国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范围的司法实务研究被引量:1
2015年
从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实务入手,通过对国内与境外相关法律对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规定、海上保险代位求偿范围对保险双方当事人之约束进行比较与研判,对海上保险代位求偿的操作实务作了客观描述,梳理符合本国实务特色的三个关键观点。
周燡
关键词: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司法实务
未经登记债权对拍卖分配后的盈余款不具有“对物”主张的效力
2024年
【裁判要旨】未经登记的债权对于分配盈余不具有“对物”主张的效力,盈余的船舶拍卖款自分配受偿程序终结后,性质上即成为了原船舶所有人的一般责任财产,不再属于船舶拍卖程序中债务清偿的调整范畴。
周燡
关键词:船舶拍卖船舶所有人债务清偿裁判要旨责任财产
多重法律规制下记名提单货物控制权的冲突与协调
2017年
海上运输是开展国际经贸合作的重要载体,是平等经济主体交流沟通的重要路径,也是构建海上法治体系的关键要素。本文借力中国提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开放大格局,立足国际海事司法中心法治软环境建设的内生需求,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记名提单货物控制权与提货权法律关系这一视角切入,比照我国一般法的民商法与特别法的海商法,分别对货物运输法律法规进行比较、研判;分析货物控制权与提货权的实际流转情况以及相关当事方应当承担的权利义务等,着力阐述海运履约过程中的三方两种法律关系,探求一条既与国际接轨又具中国特色的立法新思维。
周燡
关键词:货物控制权记名提单法律规制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国际经贸合作海上运输
从保险免赔额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中的适用透析《海商法》的公平观
2018年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是一项既古老又有别于一般民事损害赔偿制度的特殊海事法律制度。免赔额(franchise),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的金额限度。当两者相遇,共同作用,应正确理解各自法律要义,准确适用法律规定,使得这项古老的制度迸发勃勃生机,有效维护和促进交易的公正性。
周燡
关键词:海事赔偿《海商法》赔偿制度赔偿责任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框架下我国海商法与民商法的碰撞与融合——以海上运输记名提单货物控制权为视域
2017年
借力中国提出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开放大格局,立足推进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过程中法治软环境提升的内生需求,从记名提单货物控制权与提货权这一新视角切入,详尽阐述海运履约方'三方两种法律关系'的要义。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将货物控制权概念引入海商法律中,为破解海事审判司法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谋求一项既与国际接轨又具中国特色的立法新思维。
周燡
关键词:海上丝绸之路记名提单货物控制权
海商法律语境下“船员”概念的解构被引量:2
2021年
一、中外“船员”概念比较船员是海运产业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海上运输的每一个环节,都必须由船员对航行中的船舶作出准确无误的调控和管控,因此,“船员”概念精准与否,是合法有据保障我国船员权益的前提要件。假如没有限定严格的专门概念,我们便不能清楚而又理性地来思考法律问题。那些主张在思考中抛弃概念的倡议,就像建议作曲不用曲调、说话不用发声、看而不用形象一样,毫无意义。
周燡
关键词:法律语境海上运输船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