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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9YJC82008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9YJC820081)
- 作品数:2 被引量:1H指数:1
- 相关作者:王霄艳更多>>
- 相关机构:天津财经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论指导性案例的“应当参照”——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6号为例被引量:1
- 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主要"立法目的"在于统一司法适用,标志着中国案例指导制度初步建立。《规定》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是其核心,指导性案例的应当参照是指在确定为类似案件的前提下,分别情况对于指导性案例的遵照、仿照和参考。在当前制度条件下,为了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在我国统一司法适用、宣传法制等作用,应当利用法院的内部制度。在我国建立了完备的关于指导性案例的相关制度的时候,再明确赋予指导性案例以法律强制力。
- 王霄艳
- 关键词:最高人民法院
- 从行政案例到行政判例:以受案范围为切入点
- 2011年
- 判例法具有灵活性,能够弥补制定法抽象僵化的缺点。行政发展迅速,立法滞后相对更为突出,在行政领域实行判例法意义尤其重大。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能极大推动民主,可作为实行行政判例法的切入点。我国长期推行案例指导制度,事实上法官扩大解释了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并产生了示范效应。我们应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实行行政判例法的经验,通过司法解释确立案例的法律效力扩大受案范围,并将此作为实行行政判例法的第一步。
- 王霄艳
- 关键词:行政案例行政判例受案范围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