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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13FXD016)

作品数:10 被引量:63H指数:5
相关作者:杜乐其牛玉兵刘同君刘钦张先昌更多>>
相关机构:江苏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0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4篇农民
  • 3篇农民权利
  • 3篇权利
  • 2篇义务
  • 2篇权利发展
  • 2篇城镇化
  • 1篇新型城镇化
  • 1篇信息供给
  • 1篇一体化
  • 1篇征收
  • 1篇政府
  • 1篇知情权
  • 1篇知识产权
  • 1篇知识产权保护
  • 1篇治理法律
  • 1篇中华人民
  • 1篇赡养
  • 1篇诉讼
  • 1篇诉讼类型
  • 1篇诉讼制度

机构

  • 6篇江苏大学
  • 4篇南京大学
  • 1篇东南大学

作者

  • 4篇杜乐其
  • 3篇牛玉兵
  • 2篇刘同君
  • 1篇张先昌
  • 1篇张慧
  • 1篇刘钦

传媒

  • 1篇法学杂志
  • 1篇法学
  • 1篇理论与改革
  • 1篇农业经济
  • 1篇理论月刊
  • 1篇江苏大学学报...
  • 1篇理论探索
  • 1篇四川行政学院...
  • 1篇中南大学学报...
  • 1篇西部法学评论

年份

  • 1篇2017
  • 2篇2016
  • 1篇2015
  • 6篇2014
10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农民权利发展的价值逻辑——以我国新型城镇化为视野被引量:5
2014年
新型城镇化为农民权利发展提供了全新的社会语境,也为农民权利发展的价值证成提出了崭新的要求。在新型城镇化的视野下,农民权利发展的价值根基不仅隐藏于道德道义论与效果论的融合之中,而且体现在社会现代化发展以及法治发展的内在规律之中。农民权利发展离不开以平等、公平和正义为核心的价值构造,而推进农民权利制度的优化与权利机制的更新,培育与塑造现代法治文化,并在此基础上真正促进农民的"人的尊严"的实现,则是新型城镇化视野下农民权利发展的价值目标之所在。
刘同君张慧
关键词:新型城镇化农民权利权利发展价值逻辑
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空间隔离及其法制应对——以空间正义为视角被引量:6
2015年
城乡一体化的持续推进逐步打破了"城乡两元"结构下的宏观空间隔离,但发生于城镇之中的微观空间隔离却正悄然滋生。进城农民在居住空间和社会空间上的边缘化和孤立化即是此种微观空间隔离的表现。城镇之中的空间隔离强化了城乡居民之间的社会距离,固化了城乡居民之间的社会分层,形成了"城市两元"的排斥性社会结构,与城乡一体化空间正义目标之间有明显的背离。从法制层面来看,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空间隔离的消减,需要通过确立空间正义的法律目标,健全以混合居住为核心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以及进一步推进农民权利发展等措施加以应对。
张先昌鲁宽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农民权利
农民权利体系化的功能与进路——基于农民权利发展的法理思考被引量:4
2016年
体系化是法律科学的重要方法,其在农民权利领域的应用凸显了人们寻求合理的农民权利体系的努力,展现了人们对农民权利结构化、科学化的向往。而体系化本身所具有的总结、创新、美学和法治等功能,也能够为农民权利发展提供来自于体系结构的有力支撑。在农民权利体系化研究方面,理论界已提出不同构想,但仍存在农民权利特性不彰、体系关联机理不明、内部体系关注不够等功能性缺憾。消解这些缺憾,需要综合运用权利的社会理论、规范理论和价值理论,在农民权利体系化的进路上寻求突破,以期推进农民权利体系建构,实现农民权利体系的社会基础、规范表达和价值追求的统一整合与相融共生。
牛玉兵
关键词:农民权利体系化权利体系权利发展
农民土地征收参与权的实现困境与对策被引量:3
2014年
农民土地征收参与权是农民参与征地行政程序,就涉及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阐述主张,从而影响行政主体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行政决定的程序性权利。农民土地征收参与权在实现农民与行政主体、集体经济组织相互间的力量均衡,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土地征收公共利益目的实现等方面具有重要理论价值。然而,农民土地征收参与能力的缺乏、参与组织的欠缺以及农民土地征收参与制度的不足,限制了农民土地征收参与权作用的发挥。培育农民参与能力,完善农民征地参与的组织体制与制度机制是突破农民参与权实现困境的重要对策。
牛玉兵
关键词:农民土地征收参与权
利益平衡视角下农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创新被引量:8
2016年
传统知识产权制度主要以工业知识产品为对象,农业知识产权的利益平衡问题尚未得到充分关注。立足于利益视角,农业知识产权的生物性、自然依赖性、外溢性以及高风险性决定了农业知识产权需要更完备的利益平衡。针对农业知识产权,有必要突破传统工业产权的规范路径,建立专门化的农业知识产权制度体系,从公共财政支持的增强、利益分享机制建构以及法律救济渠道的完善等方面重点展开,建构农业知识产权利益均衡的规则体系。
刘同君张茂诚
关键词:农业知识产权利益分享
老年消费者安全保障义务之“合理限度”认定浅窥被引量:1
2014年
在不同消费领域所产生的老年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中,法院在认定经营者是否已尽"合理限度"安全保障义务时,一般均以"软硬件"为标准。但在严格遵循这一标准前提下,法院通常对此类案件中的受害人——老年消费者的身份因素给予特殊考量,并以此课以经营者较高的安全保障义务。基于老年消费者身体特征与经济法实质正义价值,法院此种做法无可厚非。但司法实务案例表明,在法院认定经营者是否已尽"合理限度"义务过程中,存在泛化"老年人"身份因素的司法倾向。此种倾向不仅限制经营者行动自由,甚至威胁到为老年人提供福祉的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法律必须对此种倾向予以克制,以实现主体间的利益平衡与社会有序发展。
杜乐其钱宇弘
关键词:安全保障义务老年消费者经营者
消费公益诉讼制度的局限及其矫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之评析被引量:16
2014年
《消法》第47条消费公益诉讼条款乃是本次修法亮点之一。但该条款的局限之处也较为明显:将消费公益诉讼起诉资格仅赋予"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进一步收窄了消费公益诉讼主体范围;而仅以"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划定消费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标准则未能彰显公共利益考量因素。囿于"机关"的职责与角色冲突,故不宜赋予"机关"消费公益诉讼起诉资格,但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其他消费者组织则不应被排除在外;消费者组织在甄别消费公益诉讼案件范围时应同时考量公共利益因素,并着重提起具有预防性质的不作为诉讼。
杜乐其
关键词:公益诉讼起诉资格诉讼类型
“常回家看看”条款:缺陷及其完善被引量:9
2014年
"常回家看看"条款的缺陷是:规范要素不完整,条文表述模糊与规则的实效性不强。"常回家看看"条款法律责任要素的完善不仅可借鉴传统民事、行政抑或刑事责任,且可移植经济法责任中的"声誉罚";条文模糊性缺陷则可通过司法案例的梳理进而提炼与归纳能够指导司法实践参考因素这一路径予以完善;而"常回家看看"条款实效性的提高则需依赖于精神赡养案件审理与执行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杜乐其黄燕
关键词:空巢老人精神赡养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环境治理法律机制分析被引量:9
2017年
城镇化是我国农村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其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对农村环境造成了不可忽视的影响,部分地区的农村环境在城镇化进程中甚至呈现出恶化趋势。面对此种情境,应进一步反思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环境保护政策与技术依赖路径之不足,进而建构适应城镇化需要的农村环境治理法律机制。从我国环境法律制度的现状看,其立法体系、执法机制、司法保障等尚不能有效回应城镇化进程中农村环境治理的现实需要,故应进行针对性完善,以促进城镇化进程与农村环境治理的融合共生。
牛玉兵刘钦
关键词:城镇化农村环境环境治理法律机制
政府信息供给义务及其限度——以消费者知情权为视角被引量:2
2014年
在实现消费者知情权诸多路径之中,政府信息供给路径应受到理论与实践的深切关注。通过梳理相关制度文本发现,政府信息供给义务图景乃是伴随公私领域相关法律制度的制订与修改逐步演化而得以形成;消费者知情权之积极权利属性以及政府信息供给的优势进一步证成了政府信息供给义务的妥当性。在政府履行信息供给义务过程中,应以"信息失灵"为宏观边界,注重向消费者提供消费知识信息、经营者违法信息与特殊交易信息,以此弥补经营者信息供给义务的制度缺陷从而与其共同编织面向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信息网"。
杜乐其
关键词:政府信息供给义务消费者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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