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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2010041054-03)

作品数:2 被引量:11H指数:1
相关作者:刘海燕王紫尧李红岩更多>>
相关机构:山西财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山西省软科学研究计划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经济管理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地方政府
  • 2篇地方政府执行...
  • 2篇政府
  • 2篇政府执行
  • 2篇政府执行力
  • 1篇执行力评价
  • 1篇层次分析
  • 1篇层次分析法

机构

  • 2篇山西财经大学
  • 1篇北京航空航天...
  • 1篇西安交通大学

作者

  • 2篇刘海燕
  • 1篇李红岩
  • 1篇王紫尧

传媒

  • 1篇山西财经大学...
  • 1篇北京工业大学...

年份

  • 1篇2014
  • 1篇2012
2 条 记 录,以下是 1-2
排序方式:
我国地方政府执行力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被引量:11
2012年
采用"自上而下"的执行研究路径,从政府执行的动态运行机制出发,构建了地方政府执行力的评价指标体系。在问卷调查的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了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并对指标体系的信度和效度进行了检验。检验结果显示,执行能力和执行效力的指标权重相近,分别为0.457 9和0.416 1,均大于执行条件指标0.126 0的权重,执行环境和执行文化指标对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影响较小。由于一般比个别深刻、个别比一般丰富,在指标体系的实际运用中,需要根据具体地区的实际情况做进一步的调整。
李红岩刘海燕王紫尧
关键词:地方政府执行力层次分析法
提升我国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制度构建被引量:1
2014年
提升地方政府执行力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提高行政效能。制度的供给和创新应该成为提升地方政府执行力的首要工作。制度通过激励或约束执行主体的行为进而影响执行力。运用奥斯特罗姆的制度分析框架构建了提升地方政府执行力的制度层次,即从宪政制度、集体行动制度和操作性制度3个层次做起。宪政层次中政府与市场及社会的关系问题、集体行动层次中政府组织的激励和约束制度决定了执行程序、执行责任等操作性制度的效力。中央需加强宪政及集体行动层次的制度设计,地方在中央顶层设计的基础上设计各种具体制度。
刘海燕
关键词:地方政府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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