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CLS[2013]C54)
- 作品数:3 被引量:4H指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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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数民族人格权法律保障研究——以云南哈尼族为例
- 2014年
- 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主体独立人格如人格尊严、人身自由等方面所应必备的权利。构建人格权法律保障制度,对保护民事主体人格权,保障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与人格权密切相关的财产利益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少数民族因其特有的民族文化与传统,在人格权法律保护方面有着自身的特点与实际需要。从经济、社会现状出发,以云南哈尼族对人格权制度的需求与存在问题为例来探讨少数民族人格权的法律保障,是针对少数民族人格权保护所进行的法律层面的有价值的探索,对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法制化建设进程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 高可
- 关键词:人格权权利属性哈尼族法律保障
- “残疾赔偿金”制度的反思被引量:1
- 2015年
- 在赔偿标准上,《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25条以劳动能力丧失为主、以收入丧失为辅,这并不妥当,应采用以收入丧失为准计算;在确定原告年度未来收入损失的方法上,《解释》第25条采用相对统一的计算标准,这并不妥当,应采用个别计算的方法;在计算期限上,《解释》以大致的"平均寿命"为准,这并不妥当,应以具体的"工作年限"为准;在以定期金方式支付残疾赔偿金上,《解释》第25条并未要求它随物价水平上涨,这并不妥当,应追加这一内容。此外,消极收入损失的赔偿应准用积极收入损失的赔偿,应以具体的"工作年限"为准。此外,消极收入损失的赔偿应准用积极收入损失的赔偿。
- 张学军
- 关键词:残疾赔偿金赔偿标准
- 论基金会“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被引量:3
- 2014年
- 基金会"内部监督"地位重要,但存在一些漏洞,需要加以弥补。"内部监督"的监事资格应该限于自然人,限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排除一些违法人员,排除专职工作人员,排除现职国家工作人员,排除潜在受益人及其近亲属,原则上应具备财会知识;监事的人数应在3人以上,由监事选举监事会主席;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还应享有请求提供信息、检查信息、调查理事不当行为、纠正理事不当行为、列席理事会会议时表达自己意见、建议对理事暂时停职和罢免、追究理事民事责任、请求支付费用或偿还费用等权利;监事还应承担谨慎义务、赔偿损失的义务;监事可以辞职或被开除。
- 张学军
- 关键词: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