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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7AMZ001)

作品数:8 被引量:56H指数:5
相关作者:田钊平田钒平陈卯轩王允武陈宜更多>>
相关机构:西南民族大学云南大学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 3篇经济管理

主题

  • 5篇民族
  • 3篇民族地区
  • 2篇自治
  • 2篇经济增长
  • 1篇地方自治
  • 1篇政策化
  • 1篇职业教育
  • 1篇少数民族地区
  • 1篇少数民族习惯
  • 1篇少数民族习惯...
  • 1篇身份
  • 1篇实证
  • 1篇实证分析
  • 1篇视阈
  • 1篇企业法
  • 1篇中西部民族地...
  • 1篇自治地方
  • 1篇自治立法
  • 1篇自治州
  • 1篇外商投资企业...

机构

  • 7篇西南民族大学
  • 1篇云南大学
  • 1篇南通纺织职业...

作者

  • 3篇田钊平
  • 2篇田钒平
  • 1篇陈卯轩
  • 1篇姚艳
  • 1篇陈宜
  • 1篇王允武

传媒

  • 4篇西南民族大学...
  • 1篇兰州学刊
  • 1篇云南大学学报...
  • 1篇华东经济管理
  • 1篇兰州商学院学...

年份

  • 5篇2010
  • 3篇2009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民族地区经济增长视阈下习俗变迁的意义与路径分析被引量:8
2010年
在习俗多元化的现实社会,作为地方性知识的习俗规则是制约市场运行和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习俗对一个地区的投资、贸易、需求、技术进步、产业结构和正式制度有着重要的影响,并进而影响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通过理性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活动引导民族地区推进习俗变革,营造有利于市场运行和经济增长的文化环境,是缩小民族地区与非民族地区的发展差距、提升当地民众的权利实现能力的重要途径。
田钒平王允武
关键词:民族地区经济增长文化基础习俗变迁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身份、功能与价值分析——以中国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为例被引量:12
2010年
既有法治理论无法面对当下法律生活中少数民族习惯法复苏与活跃的事实。本文认为,应在法、司法和法治三个层面重新解释少数民族习惯法的身份、功能与价值,通过合法化、司法化、资源化路径,实现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整合。在法主体资格方面,拓展现代性法治之法的概念,赋予少数民族习惯法以法的身份;在司法管辖环节,借助司法制度的发展,使少数民族习惯法通过司法化的平台从而展示其正功能;在法治治理效力层面,推动少数民族习惯法在社会权力平台参与塑造法治秩序建构而提升其价值。
陈卯轩
关键词:少数民族习惯法身份
民族法律规范政策化问题的法理思考被引量:2
2010年
民族法制建设是构建民族自治地方和谐发展的必备要件,而民族法律规范是民族法规中所占比重最大,且最能体现法的规范作用的要素,因此,民族法律规范制定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民族法制的实效。然而,我国的民族法律规范具有政策化倾向,这是不利于法的实现的。文章从法理学的视角分析了民族法律规范政策化的表现、后果、成因和对策,以期对民族法制的完善和民族自治地方的和谐发展有所裨益。
姚艳
关键词:法理
基于产业安全视角我国利用外资的反思与制度完善的思考被引量:3
2009年
外资促进经济增长是有"条件"的,外资利用得不好,会影响到国家的产业安全。我国在利用外资上存在着地区结构、产业结构、主体结构、市场结构的不合理,并威胁到了我国的产业安全。这些问题的存在主要是由于我国在利用外资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弊端造成的。我们应在遵循"国家利益优先"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重构我国利用外资的相关法律体系,以确保外资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出巨大的正面效应。
田钊平
关键词:外资经济增长产业安全外商投资企业法
中西部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对策研究——基于恩施自治州的实证分析被引量:1
2010年
通过对中西部民族地区具有典型意义的恩施州的相关资料分析发现,中西部民族地区第一、二产业发展严重滞后,其经济增长主要依赖于第三次产业的拉动和贡献,而且波动较大。从产业结构比重、产业结构变动度、产业结构转换速度、产业结构偏离分量等指标来看,中西部民族地区产业结构呈"三一二"发展格局,产业结构严重失衡、素质较差,而且处于激烈的演变过程之中,向合理化方向演进的空间极大。为此应采取推动涉农产权改革,适度发展规模经营,加快建设现代农业;以工业园区为主要载体,加大支柱工业的发展力度,逐步提升和强化工业的主导地位;加大与第一、二次产业的联系,重点发展新兴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整体效率和服务水平;重点投资和推动职业教育,培养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以满足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需要等措施来优化调整中西部民族地区的产业结构。
田钊平
关键词:产业结构职业教育
我国民族地区优惠政策效应评价与制度建设研究被引量:21
2010年
国家在民族地区实施的优惠政策稳定性不够、有效性不足,是导致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日趋扩大的根本原因。为缩小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促进各民族和谐发展,国家应从优惠政策立法、制度创新、限制公权滥用、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进行改革,加强优惠政策的法制建设,加大优惠政策的支持力度,以促进民族地区跨越发展,逐步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田钊平
论西部和谐社会语境下民族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被引量:6
2009年
和谐社会是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社会。我国西部少数民族由于经济条件,文化背景的不同产生了大量各异的民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它们与国家法定民族纠纷解决机制间存在着种种矛盾与冲突。因此,能否在尊重少数民族不同文化的前提下,整合两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化解矛盾,建立切实可行的民族纠纷解决机制,将直接关系到构建西部和谐社会的成败。本文以构建西部和谐社会为语境,通过分析国家法定纠纷解决机制与民族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矛盾与冲突的表现形式,探寻完善民族纠纷解决机制的路径。
陈宜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限的法律实证研究被引量:5
2009年
在宪法意义上,我国对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限的处理,采取的是立法化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分权模式,在实在法体系中,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也都有关于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分权原则和具体范围的规定。但是,这些数量规模庞大的法律规范并没有真正建构起一个具有明确性和可操作性的分权制度,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解释的缺位,以及国务院及其各部委在一些领域享有实质性界定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力界限的法定权力,则加剧了立法化分权模式在实践中异化为行政化分权模式的危机,严重制约着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权的行使。为此,应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规范和分权制度,健全民族区域自治法律解释体制,完善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权限争议解决机制,妥善处理分权规则的明确性与模糊性之关系,化解立法化分权模式异化的危机。
田钒平
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自治立法立法权限法律实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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