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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1YJC820112)

作品数:8 被引量:11H指数:3
相关作者:王晨姜帆杨宝成许莲丽更多>>
相关机构:哈尔滨理工大学厦门大学河南行政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3篇道歉
  • 2篇行政
  • 2篇官员
  • 2篇官员道歉
  • 2篇法律
  • 1篇德与法
  • 1篇刑事
  • 1篇正义
  • 1篇职务
  • 1篇中国行政
  • 1篇软法
  • 1篇善良风俗
  • 1篇生育权
  • 1篇释法
  • 1篇司法
  • 1篇权力
  • 1篇主动型
  • 1篇民事
  • 1篇解释法
  • 1篇解释法律

机构

  • 6篇哈尔滨理工大...
  • 3篇厦门大学
  • 1篇北京青年政治...
  • 1篇宁波大红鹰学...
  • 1篇河南行政学院

作者

  • 4篇王晨
  • 3篇姜帆
  • 1篇许莲丽
  • 1篇杨宝成

传媒

  • 2篇河南财经政法...
  • 1篇商业时代
  • 1篇兰州学刊
  • 1篇甘肃社会科学
  • 1篇理论界
  • 1篇河南司法警官...
  • 1篇人民论坛(中...

年份

  • 1篇2015
  • 5篇2013
  • 2篇2012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善良风俗认定之考量
2012年
善良风俗认定是指,立法者与司法者沿循社会最低伦理方向,运用从善良风俗中抽象出较为统一的衡量指标体系的技术,进行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及法治的精神理念的善良风俗认定标准的选取活动。善良风俗必须具备普遍性和稳定性的形式特征,它的最高目的价值是正义,同时其实体内容能够满足补充法律调整社会生活功能不足的需要。
姜帆
关键词:善良风俗正义
论行政道歉被引量:4
2013年
既有概念"政府道歉"和"官员道歉",与国家道歉、司法道歉、刑事道歉、民事道歉相比,语意重合、界限不清,这直接导致了基础研究匮乏、具体操作混乱、实践效果差的现状。于是,有必要在这两个常见但不够准确的概念基础上构建一个新概念"行政道歉",即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基于行政权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使以及其他影响行政主体良好形象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而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行政相对人表达歉意的行政责任方式。行政道歉具有精神抚慰致歉对象、惩戒致歉主体、平息纠纷缓和矛盾、树立责任政府形象等功能,且只有通过营造行政道歉的文化氛围、构建行政道歉的政治伦理基础、统一行政道歉立法、严格执法等路径才能得以实现。
王晨
关键词:官员道歉
中国行政道歉类型研究被引量:1
2015年
行政道歉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基于行政权的行使或者其他影响行政主体良好形象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而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行政相对人表达歉意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不同类型的行政道歉,其特点、适用条件和操作要求亦不同。根据致歉对象、致歉因素、致歉动机、致歉启动、致歉形式、致歉规范、致歉关系、致歉场合的不同,可以将行政道歉分为特定型和普通型行政道歉、职务型和个人型行政道歉、内因型和外因型行政道歉、主动型和被动型行政道歉、书面型和口头型行政道歉、法定型和自定型行政道歉、内部型和外部型行政道歉、公开型和私密型行政道歉。
王晨
法律类道歉研究——以行政道歉为主线被引量:3
2013年
行政道歉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基于行政权的行使或者其他影响行政主体良好形象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而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行政相对人表达歉意的行政责任承担方式。行政道歉和国家道歉、司法道歉、刑事道歉、民事道歉共同作为法律类道歉,拥有非财产性、真诚性、规范性、主动性、补充性等共同的品质,都是独立的责任方式;但是彼此内涵不同,且涉及的法律关系、所处层次、致歉目的、致歉起因、致歉主体、致歉对象、致歉主体和致歉对象的关系以及体现的职责因素均不同。
王晨
软法视角下的行政官员道歉:在“德”与“法”之间被引量:1
2013年
行政官员道歉逐渐进入行政的自我规制之中,已不再是纯粹的道德话语。在正视并促成行政官员道歉制度化的同时,也不能矫枉过正,将其作为官员追责的一种方式和建设责任政府的一条捷径,过渡依赖"硬法"的强制和司法干预;而应厘清行政官员道歉与行政官员问责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让道歉的美德通过软法之治在政治生活中发扬光大,为官民矛盾的化解和诚信政府、和谐和会的建设保驾护航。
许莲丽
关键词:软法
中国行政道歉制度的法规范梳理被引量:3
2013年
行政道歉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基于行政权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使以及其他影响行政主体良好形象的违法或者不当行为而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行政相对人表达歉意的行政责任方式。行政道歉作为中国的一种法律制度,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诸多层面,有着丰富的表现,这急需得到实践界和理论界的高度重视和切实执行,以促使中国行政道歉制度的有效且有益运行。
王晨杨宝成
解释法律何以可能被引量:1
2012年
解释法律何以可能,即如何能够良善地解释法律。文章尝试从分析"解释法律"和"法律解释"的区别与关联入手来认识"解释法律"的内涵,观察解释法律活动的现时境况,揭开"解释法律"的面相;秉持"法律是一项解释活动"的整体观念来寻找良善地解释法律的方式,以法律理解与法律解释之间何以能够顺畅循环作为观察问题、解决问题的切入点。经由对法律理解和法律解释之间的逻辑关系与现实关系的探讨,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着时间间距、空间间距和心灵间距,最终通过对这些间距状况和存在原因的分析,在哲学解释学的理论中寻觅跨越这些间距的路径。
姜帆
关键词:解释法律法律理解法律解释法学方法论
法治视野下的公权力与生育权克减被引量:1
2013年
本文以"计划生育"法律制度为生育权克减之典型,对生育权克减必要与必然之面相进行剖析,发掘国家公权力可以介入公民生育私权利领域的理据。当前人权与法治发展的状况决定生育权克减将会在一定时期内存在,然而就漫长的历史进程来说,生育权克减仅是人类实现自我利益的一种手段,这种现象正在走向弱化。
姜帆
关键词:生育权计划生育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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