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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13M530538)

作品数:11 被引量:89H指数:4
相关作者:王立志更多>>
相关机构:郑州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5篇刑法
  • 3篇法益
  • 2篇盗窃
  • 2篇盗窃罪
  • 2篇隐私权
  • 2篇私权
  • 2篇罪刑
  • 2篇法益保护
  • 1篇代购
  • 1篇代课
  • 1篇淡化
  • 1篇倒卖
  • 1篇低价
  • 1篇刑法保护
  • 1篇刑法典
  • 1篇刑法解释
  • 1篇刑法谦抑
  • 1篇刑法谦抑性
  • 1篇因果关系
  • 1篇诈骗

机构

  • 10篇郑州大学
  • 3篇北京师范大学

作者

  • 11篇王立志

传媒

  • 2篇法学
  • 2篇政法论坛
  • 1篇学术交流
  • 1篇郑州大学学报...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铁道警官高等...
  • 1篇河南警察学院...
  • 1篇公民与法(综...
  • 1篇知与行

年份

  • 2篇2018
  • 1篇2017
  • 1篇2016
  • 2篇2015
  • 1篇2014
  • 4篇2013
1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刑法解释的基本逻辑——以目的解释为中心
2018年
文义是法律解释之开始,尊重文义也应是适用法律之基础前提。但由于文义解释本身所存在的"文不达意"之痼疾,极易招致匪夷所思之后果。《刑法》之根本目的系为保护法益,而在适用文义解释无法得出妥当的结论时,以法益保护原则为基础的刑法目的解释之闪亮出场则显得尤为必要。就此而言,围绕法益保护原则,构建以刑法目的解释为中心的刑法解释体系,也应当成为刑法解释之基本逻辑。唯其如此才能使得刑法解释因入情入理而变得更加令人心悦诚服。但同时,刑法目的解释之适用还应受到罪刑法定原则的严格限制,从而避免"前门驱狼,后门进虎"的场面发生。
王立志
关键词:文义解释法益保护罪刑法定原则
克罗地亚刑法中既遂后自愿悔悟免予处罚制度及启示被引量:1
2015年
克罗地亚刑法典设置了犯罪既遂后自愿悔悟免予处罚制度,如果犯罪人在实施克罗地亚刑法典某些特定犯罪并且既遂之后,自愿悔悟实施补救或者揭发行为并取得一定成效,便可获得免予处罚的宽缓与恩典。既遂后自愿悔悟免予处罚是一种与犯罪中止免予处罚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刑法制度,有着深刻的理论依据。该制度大大拓展了自愿悔悟行为免予处罚的适用空间,并因此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双轨制自愿悔悟免予处罚模式,尤其值得我国刑法予以参考与借鉴。
王立志
非法经营罪之适用不宜无度扩张——以零售药店向医疗机构批量售药之定性为视角被引量:21
2016年
非法经营罪是1997年《刑法》三大口袋罪之一,由于该罪"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之罪状表述极其含混而抽象,因此使其刑罚触角隐含了无限扩张延伸的危险倾向。零售药店向医疗机构批量出售药品之现象广泛存在,学界对该行为是否应以非法经营罪入罪莫衷一是。故而,此类案件无疑也为适法者防范非法经营罪之滥用提供了弥足可贵的研究样本。对此,可以法律用语严谨性、法益实质侵害性、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和刑法谦抑原则为指导,结合具体个案对该行为之定性进行精准解读。
王立志
关键词:非法经营罪刑法谦抑性罪责刑相适应
澳门地区隐私权刑法保护及其评析被引量:3
2014年
隐私权是维系公民自由和尊严的基本权利,自产生伊始便为各国立法者所青睐。澳门地区法律因循欧陆法系中葡萄牙法律基本精神,在隐私权刑法保护方面累积了较为丰富的理论经验。澳门地区构建了详细周密的隐私权刑法保护体系,并专门设置侵犯受保护之私人生活罪章节,能够充分发挥隐私权刑法保护所应有的一般威慑功能。同时,澳门地区刑法对隐私权采取了直接保护法律模式,其对隐私犯罪行为作出具体规定,不假其他权利之手,而是直接以隐私权之名分而保护隐私利益。另外,澳门地区隐私权刑法保护之所以成功,是和其隐私权附属刑法规范之发达密切相关的。正是由于澳门地区附属刑法的先进与成熟,才能够保证其隐私权刑法保护整体水平的提高。毋庸置疑的是,澳门地区隐私权刑法保护之上述经验及特色,也是非常值得内地刑法予以学习和借鉴的。
王立志
关键词:隐私权刑法保护
认定诈骗罪必需“处分意识”——以“不知情交付”类型的欺诈性取财案件为例被引量:40
2015年
刑法学通说认为,被害人对财产具有处分意识是诈骗罪之必备构成要件。但晚近时分,因受骗而将财物"拱手送人",即"不知情交付"欺诈性取财案件之频繁出现,使得通说备受质疑。然而究其本质,诈骗罪系被害人意志有瑕疵的取得型财产犯罪,而盗窃罪则属于违反被害人意志取得型财产犯罪,因而有无处分意识必然会成为区分二罪的重要标准。同时,较之处分意识不要说而言,处分意识必要说还有着其他方面之学理优势,因此而更应予以提倡。事实上,"不知情交付"欺诈性取财案件中受骗的被害人,属于为欺诈者所利用"无意识的工具",因此该类案件完全可以归之为"利用他人自害行为"的间接正犯形式的盗窃罪。在"不知情交付"欺诈性取财犯罪定性中,适法者不宜以普通民众之眼光,将社会事实混同于法律规范,而应当在对作为行为类型"欺诈性取财"和作为犯罪类型的"诈骗罪"严格区分之基础上,旗帜鲜明地适用处分意识必要说,并对此类案件做出准确判断。
王立志
关键词:诈骗罪间接正犯盗窃罪
技术侦查措施中应对隐私权予以保护
2017年
作为一种高效而便捷的侦查手段,技术侦查措施在司法机关查办重大复杂的有组织犯罪中可以大有作为,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用,因而为各国司法机关所青睐有加。在欧美国家,技术侦查措施很早就已经实行了立法化,学术界对此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理论研究,而在司法实践层面也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但是在中国,某种程度而言,技术侦查措施还是一种新生事物,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并未对技术侦查措施的种类及其操作方法予以明确界定。这不仅使得技术侦查措施在司法实践中缺乏必要的可操作性,同时也极易被司法机关所滥用并因此而危及公民本已脆弱不堪的隐私权。因此,从切实有效地对公民隐私权予以无微不至的精心呵护的角度出发,在司法机关意图适用技术侦查措施时,应当从多方面予以严格限制。具体而言,技术侦查措施之适用应当予以严格审批;技术侦查措施应严格坚持个案衡量原则;技术侦查措施应严格确保相关性原则;技术侦查措施所获取的个人隐私应严格保密。唯其如此,才能实现刑事诉讼中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适度平衡。
王立志
关键词:技术侦查措施隐私权
人身安全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必备要素——以刘襄瘦肉精案切入被引量:13
2013年
依照中国刑法理论之通说,危害公共安全罪保护法益系指"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而中国刑法分则相关条文中亦有类似之规定。但是基于法益保护说及刑法实质解释之基本立场,则必然会得出"纯粹性财产安全不属于公共安全罪之保护法益"的结论。相应地,"人身安全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必备要素"的观点应当得到提倡。惟其如此,方可如实理解公共安全法益之本质意蕴,并且才能在司法实践中真正实现罪刑均衡原则。
王立志
关键词:人身安全法益保护罪刑均衡
食品犯罪认定中因果关系的证明强度应相对淡化被引量:1
2013年
食品安全是维系民生和社会安定的重大问题。在严重危及民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犯罪案件层出不穷的情况下,以"严刑峻法杀无赦"的重刑主义规制食品犯罪无异于舍本逐末;反之,在食品犯罪认定中,降低因果关系的证明强度,提高刑罚的不可避免性,才是规制食品犯罪之正途。对此,在食品犯罪认定中可引入过错推定责任、疫学因果关系说,将食品犯罪认定中因果关系的证明强度相对淡化,从而遏制食品犯罪的高发势头,保障民众食品安全。
王立志
关键词:食品犯罪相当因果关系说过错推定责任
低价网络代购实名制车票需要入罪吗?被引量:4
2013年
火车票具有稀缺性,倒卖火车票扰乱了铁路客运车票之公平分配秩序。车票实名制并未能杜绝倒票行为,因此也不会必然导致倒卖车票罪之废止。倒卖实名制火车票仍具有刑事可罚性。高价转卖是倒卖车票罪之本质特征,也是实名制购票模式中区别合法民事委托与倒卖车票行为的唯一界限。低价有偿网络代购实名制火车票有利于实现火车票按需分配,使得大量廉价硬座票及硬卧票流向需求量最大的普通客运群体,从而达到铁路客运资源的最佳配置,因此将该行为入罪并不符合刑法之目的。刑法之治,不仅是制度规则之治,亦当是人性良知之治,而对于低价有偿网络代购火车票案件,适法者亦应据此做出相应之价值判断与道义担当。
王立志
关键词:倒卖低价代购
后现代课程观视野中的刑法教学改革被引量:3
2013年
后现代是一种哲学思潮,对教育行业影响颇深。尤其是自从美国学者多特推出后现代课程观理论后,教育行业日益具备了开放性、动态性、多元性等后现代主义特征。刑法是体现实践理性的学科,但在中国刑法学教育中却呈现出课程内容单一,受众和主讲人缺乏互动,过分强调对教材理论无条件服从和机械记忆,研究视角狭促等弊端。因此,在中国刑法教学改革活动中,也应当积极借鉴后现代课程观的合理要素,从而改变中国刑法教育相对封闭,僵化的不利局面。
王立志
关键词:后现代主义后现代课程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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