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0YJC820066)

作品数:13 被引量:79H指数:6
相关作者:梁志文肖菲菲张宇勍蔡晓东肖爱更多>>
相关机构:华南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2篇政治法律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2篇知识产权
  • 2篇权利
  • 2篇权利要求
  • 2篇权利要求解释
  • 2篇专利法
  • 2篇法律
  • 1篇调解
  • 1篇对价
  • 1篇对价理论
  • 1篇信息传播
  • 1篇信息传播功能
  • 1篇行政
  • 1篇行政裁决
  • 1篇行政调解
  • 1篇行政强制
  • 1篇行政强制措施
  • 1篇义务
  • 1篇译本
  • 1篇英译
  • 1篇英译本

机构

  • 7篇华南师范大学
  • 4篇中国社会科学...
  • 2篇南京师范大学
  • 2篇中南财经政法...
  • 1篇北京大学
  • 1篇华南农业大学
  • 1篇吉首大学
  • 1篇天津商业大学

作者

  • 11篇梁志文
  • 1篇蔡晓东
  • 1篇张宇勍
  • 1篇肖爱
  • 1篇肖菲菲

传媒

  • 2篇吉首大学学报...
  • 1篇法制与社会发...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法学家
  • 1篇政法论丛
  • 1篇电子知识产权
  • 1篇世界贸易组织...
  • 1篇广州大学学报...
  • 1篇法律科学(西...
  • 1篇法治研究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清华知识产权...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3
  • 6篇2012
  • 4篇2011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论专利制度的基本功能被引量:8
2012年
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是专利法的终极目标,也是专利制度的主要功能。但是,在我国,专利制度功能的基本构成却常为人们所忽视。创新经济学认为:创新不断扩散,是技术创新社会经济效益的根本来源。《专利法》第26条规定的发明公开制度作为授予专利权的条件之一,对促进技术创新的扩散具有重要价值,体现了专利制度的终极目标。它教导该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实施发明(教导功能),体现了发明人真正做出了发明创造(占有功能),促进了技术信息和权利信息的传播(信息传播功能),从而实现增进人类知识积累的专利法目标。从制度功能来看,实现专利制度基本功能的重要载体是专利文献。
梁志文
关键词:信息传播功能
我国《专利法》官方英译本指瑕被引量:3
2012年
在我国,作为信息性翻译的《专利法》官方英译本质量很高,但也存在白璧微瑕。这主要表现在:错用法律英语中的专业术语,误以为不存在对应语而创造新词来翻译,以及介词、情态动词的误用等。本文指出这些瑕疵并提出了作者的看法。
肖菲菲
关键词:专利法法律翻译
论专利制度的正当性被引量:5
2012年
塞尔登和怀特兄弟两位发明人的专利旧案表明,由于专利制度成本的存在,任何专利理论都必须澄清专利制度究竟带来了何种社会收益。以成本/收益的权衡模式为基础,最经典的激励理论和对价理论对专利制度的论说都不符合发明的本质,也难以解释专利法实践。不同专利理论的政策共识是激励创新,但它们均忽视了创新实践及其范式变迁。依创新范式理论,专利制度在发明、发明商业化和技术扩散等创新过程中均发挥重要的作用,而加速技术扩散不仅是社会从专利制度中获得的收益,更是为开放式创新、用户创新和累积性创新范式所必须。技术扩散在本质上是信息的传播,它的载体是专利文献。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应该强化专利公开充分性条件,以促进技术创新的扩散。
梁志文
关键词:对价理论
TRIPS协议第29条与遗传资源来源披露义务被引量:6
2012年
遗传资源来源披露义务是否能够得到TRIPS协议的支持,不同国家态度不一,这取决于对TRIPS协议第29条是否能够涵盖该义务的不同解释。TRIPS协议第29条规定的是作为可专利性条件的专利公开充分性标准。发展中国家试图建立遗传资源来源披露义务的四项目标中,前三项与TRIPS协议第29条是兼容的。我国专利法第26条第5款规定了符合前三项的遗传资源来源披露义务,但其法律效力不同于公开充分性标准。为了实现该义务的法律目标,我国专利法应该予以修订,规定违反该义务而获得的专利权不予执行之法律后果。
梁志文
专利价值之谜及其理论求解被引量:4
2012年
在当今专利制度中,尽管多数专利的价值往往少于专利申请和维持的费用,但专利申请案和授权量却急剧增长。这被称之为专利价值之谜,其理论求解应从专利获取的目的出发。竞争者之所以通过申请大量专利的方式形成专利组合,是因为它既是竞争者的防卫之盾,也是其进攻之矛。非竞争者所拥有的专利组合备受人们指责;但事实上,非实施企业拥有的专利质量大都可靠。此外,大量专利的形成是专利制度为鼓励专利竞赛有意而为的结果。因为由大量专利结合而成的专利组合能够区分市场上真正的创新者和模仿者,从而保障创新者的竞争优势。我国应该采取合理的措施鼓励我国的创新企业形成自己的专利组合。
梁志文
知识产权人格论被引量:3
2013年
权利(包括权利客体)不仅仅依靠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获得合法性,而且应有哲学理论基础作为支撑。像土地、机器设备、装备这样的有形财产客体在洛克财产劳动论和黑格尔财产人格论中,有较为完整系统、令人信服的理论论证。这里运用黑格尔的人格财产论初步论证无形财产的客体——思想(专利、商标、版权的客体)存在的正当性。
蔡晓东张宇勍
关键词:知识产权自我实现无形财产
论专利危机及其解决路径被引量:13
2011年
专利制度作为知识经济时代最重要的财产权制度,却面临专利失灵或专利危机的指责。梳理现有文献所揭示的、专利法中可能存在阻碍创新的制度因素,实为完善专利理论及制度所必要。专利危机主要表现为:专利商业化程度低、专利权利滥用、累积创新领域的创新受阻、专利丛林、专利竞赛导致的资源浪费、专利授权质量太差、专利制度的人权困境和发展鸿沟,等等。其相应的专利改革方案包括:一方面,国内法上主要体现为改善专利授权质量问题、提升专利的有效利用;另一方面:对于国际因素所导致的专利问题,主要的观点是应该发挥国家在专利政策制定上的适度自主性。
梁志文
关键词:国家自主性
论专利申请人之现有技术披露义务被引量:10
2012年
问题专利产生了严重的社会后果,提高专利授权质量具有迫切性。高质量的现有技术检索是提高专利授权质量的前提,这在专利申请数量巨大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专利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应向专利审查部门依诚信原则披露其所知悉的、对申请案之可专利性具有关键性价值的参考资料。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现有技术披露义务符合专利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利益平衡原则,节约现有技术检索的社会成本,从而保障专利审查中现有技术检索的质量。我国《专利法》第36条规定了该义务,但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我国应通过立法和司法两方面来完善申请人的现有技术披露义务。
梁志文
关键词:专利审查
专利法上可预测与不可预测技术的区分标准
2011年
发明公开制度是专利法的核心制度之一,而公开充分性的判断标准在我国理论上较少得到讨论。由于专利所保护的技术存在不同的性质,可区分为可预测技术与不可预测技术,适用不同的公开充分性规则是合理的。一般而言,相比诸如生物科技等不可预测技术领域的发明,在传统的机械和计算机软件等可预测技术领域的发明中,适用公开充分性的条件应宽松一些。
梁志文
专利权的界定:沟通权利要求的解释与公开充分性被引量:3
2015年
塞尔登的专利旧案表明:如何界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专利法上的核心问题,权利要求的解释理论堪称专利法上的一颗明珠。但是,其解释规则的复杂性及其相互之间的抵牾,使得专利权的边界具有不确定性。专利保护范围应与其技术贡献相对称,而专利法上体现权利人占有发明的公开充分性条件是衡量发明人技术贡献的重要标准。因此,以公开充分性为标准来选择专利权界定的具体规则,从而对各项具体规则予以协调,符合专利法激励创新和保护公共利益的立法精神。为了更清晰地界定专利保护范围,应该完善专利申请文件的结构,并强调普通技术人员标准在专利保护范围界定中的重要作用。
梁志文
关键词:专利保护范围权利要求解释
共2页<12>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