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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10YJC820034)

作品数:5 被引量:39H指数:2
相关作者:郭春镇王云清张薇薇王云清更多>>
相关机构:厦门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5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司法
  • 1篇得失
  • 1篇第一修正案
  • 1篇修正案
  • 1篇言论
  • 1篇言论自由
  • 1篇隐私权
  • 1篇游戏
  • 1篇娱乐
  • 1篇娱乐界
  • 1篇正当
  • 1篇人权
  • 1篇人权保障
  • 1篇人性
  • 1篇人性尊严
  • 1篇审查
  • 1篇审慎
  • 1篇生存权
  • 1篇私权
  • 1篇司法能动

机构

  • 5篇厦门大学
  • 2篇吉林大学
  • 1篇浙江大学

作者

  • 4篇郭春镇
  • 1篇王云清
  • 1篇张薇薇
  • 1篇王云清

传媒

  • 1篇法制与社会发...
  • 1篇浙江社会科学
  • 1篇法律科学(西...
  • 1篇北方法学
  • 1篇法律方法与法...

年份

  • 1篇2013
  • 4篇2012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5
排序方式:
言论自由、儿童保护与暴力游戏的规制方法——评“布朗诉娱乐界商会案”
2012年
一、引言言论自由是人们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思想、观点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实现程度往往是衡量一个国家民主程度的重要标准。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言论自由几乎受到绝对保护,霍姆斯法官就说过,"当人们认识到,时间颠覆了众多值得为之斗争的信念,他们就可能会相信,甚至比他们相信自己的行为的正当性还要确信,我们所追求的至善。
王云清
关键词:言论自由暴力游戏儿童保护规制方法第一修正案
论法律父爱主义的正当性被引量:30
2013年
法律父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从功效主义、自由主义和共同善的角度被正当化。从功效主义的视角看,某些父爱式的法律能够产生最大的功效,行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表明,默认规则等父爱式的规定甚至可以和自由至上主义者的观点兼容。从自由主义的视角看,某些父爱式的法律能够保护消极自由、积极自由和实质自由。从共同善的视角看,某些父爱式的法律有助于共同善的确认和保障,从而使社会有效和有序运转,让个人目标和价值实现。父爱主义应该以温和、审慎的方式施行。在功效最大化、个人自由和共同善发生冲突之时,应基于所处的"情境",根据它们与作为"基本权核心"的人性尊严之间的距离,经过正当的程序,以最小限制的方式来做出抉择。
郭春镇
关键词:人性尊严审慎
作为法律实用主义的“权利话语”——以一起“难办”案件的“能动司法”为切入点被引量:6
2012年
在一起"难办"案件中,法院贯彻执行了能动司法的政策,借助权利话语的修饰,做出了"圆满"的裁判。虽然这个裁判的合法律性令人质疑,却具有相当的公众可接受性。权利话语背后是法律实用主义,它以务实的态度满足社会需求,因此具有一定的正当性。在处于转型期的当下中国,法律实用主义是能动司法的实现模式,值得"认真对待"并审慎合理地适用。
郭春镇王云清
关键词:权利话语生存权司法能动法律实用主义
论反司法审查观的“民主解药”被引量:2
2012年
反对司法审查的学者分别从规范体系、实证经验和因果关系的角度论证司法审查制度的不合时宜。在此基础上,他们提出通过民主来保障人权。虽然民主被官方所认可且有较强的可接受性,并在一定程度上被践行,但以民主观反对司法审查的论者并没有对民主进行清晰的界定,也没有对如何实现民主、如何证明民主的效用、实行民主的成本与收益提出建设性观点。他们理论试错的态度和行为值得肯定,但他们在反对把司法审查当作"最后一根救命稻草"的时候,有意无意地把民主也当作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郭春镇
关键词:民主人权保障
比喻在司法中的适用与原则——“半影”的得失与启示被引量:1
2012年
比喻是司法裁判中一种重要的技艺,它能够弥补逻辑推理的不足、增加裁判的说服力和可接受性,但它的适用必须特别审慎。比喻在美国联邦法院推定隐私权的过程中起到了重大作用,但这种适用有得有失。其"得"体现在经由比喻推导出了隐私权;其"失"体现在论证过程的不甚严谨且造成高昂的机会成本。在司法裁判中运用比喻时,至少应考量历史与传统、现实与社会、远景与近景等因素,以期能够达成一个有效而合理地衔接过去与现在,既能满足现实需求,又有利于社会长期发展的开放性裁判。
郭春镇张薇薇
关键词:比喻隐私权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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