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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05JA820019)

作品数:8 被引量:75H指数:6
相关作者:王立争董学立更多>>
相关机构:天津商业大学山东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8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8篇政治法律

主题

  • 5篇民法
  • 5篇民法基本原则
  • 2篇性恶
  • 2篇性恶论
  • 2篇人性
  • 1篇动机
  • 1篇信用原则
  • 1篇意思自治
  • 1篇有限性
  • 1篇人性恶
  • 1篇人性假设
  • 1篇善意
  • 1篇社会利益
  • 1篇时效制度
  • 1篇私法
  • 1篇私法自治
  • 1篇私法自治原则
  • 1篇谦抑
  • 1篇谦抑性
  • 1篇取得时效

机构

  • 5篇天津商业大学
  • 2篇山东大学
  • 1篇南京财经大学

作者

  • 5篇王立争
  • 3篇董学立

传媒

  • 1篇河北法学
  • 1篇法学杂志
  • 1篇政治与法律
  • 1篇甘肃政法学院...
  • 1篇新疆社会科学
  • 1篇政法论丛
  • 1篇比较法研究
  • 1篇法学论坛

年份

  • 1篇2011
  • 3篇2009
  • 2篇2008
  • 2篇2007
8 条 记 录,以下是 1-8
排序方式:
民法基本原则研究——在民法理念与民法规范之间被引量:22
2011年
民法的理念不应是单一的而应是多元的,其理念可以包括:民法的精神理念、民法的形式理念、民法的全息理念、民法的适域理念、民法的权利分类理念。由此居于母体地位民法理念所决定,未来我国民法典应当确立如下六项基本原则:主体平等原则、私法自治原则、权利保护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权利滥用禁止原则,各项民法基本原则都有自己特有的功能并在此基础上相互依存。民事法律规范受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并贯彻民法基本原则的意图。
董学立
关键词:民法基本原则民法理念民法规范
人性假设与民法基本原则重建——兼论公平原则的重新定位被引量:9
2009年
民法基本原则体系的构建,应该建立在人性恶论假设这一近现代民法的价值前提之上。从对人性尊重的角度出发,民法基本原则的正面体系应包括主体平等、私权保护和意思自治;从对人性限制的角度出发,民法基本原则的反面体系应包括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禁止权利滥用。以此为基础,不宜将民法定位为直接追求实体公平之法,当事人之间的实体公平,通过主体平等、意思自治、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所保障的程序公平,即可基本达致,因此公平不应当成为民法的基本原则。
王立争
关键词:性恶论民法基本原则公平
方法整合与本体确立——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的初步研究被引量:12
2007年
董学立
关键词:民法基本原则本体私法自治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否认
民法谦抑性的初步展开被引量:12
2009年
民法谦抑性是关于民法性质的最抽象概括,具体体现为民法的有限性和民法的宽容性,有限性意味着民法不对当事人可以通过意思自治决定的事项进行强制性规定;宽容性意味着着民法介入主体行为领域时,应当有尊重、保护、扩大民事主体自由和权利的极大同情心、自觉心和责任心。民法谦抑性应当通过精神与制度两个层面展现出来,前者是对民法基本原则这一民法精神载体的要求,后者是对民法具体制度的要求。
王立争
关键词:谦抑性有限性民法基本原则
性恶论基础上的民法基本原则重构被引量:1
2008年
近现代民法是建立在人性恶的理论预设基础上的,以此为前提,可以重构民法基本原则体系。基于对人性恶的尊重,民法基本原则的正面体系应包括平等原则、私权保护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基于对人性恶的限制,民法基本原则的反面体系应包括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王立争
关键词:人性恶民法基本原则
“主观诚信说”若干观点质疑——以取得时效制度验证主观诚信的相关理论被引量:6
2009年
不以善意为取得时效构成要件的立法例在两大法系代表性国家居绝对多数,主观诚信说关于大陆法系国家主观诚信的主要舞台是取得时效的观点没有依据;其对英美法系采此种做法的理由分析亦经不住推敲。取得时效中的善意与主观诚信在概念上无法对接。主观诚信的涵义表明其仅仅是揭示了不损害他人权利这样一种最基本的法律意识,没有必要套上主观诚信的神秘光环。
王立争
关键词:主观诚信善意取得时效
通过公序良俗的动机控制:在意思自治与社会利益之间被引量:6
2008年
民法对动机的考察,是基于私法自治与社会利益衡平的考虑。动机违反公序良俗时,基于该动机做出的法律行为是否违反公序良俗,首先应看其是否展示于外,若展示于外,再分辨其是否以条件的形式负载于法律行为之上;若未展示于外,则再分辨相对人是否已经知悉该动机。基于违法动机的法律行为被确定以后,其效力有无效和可撤销两种情况。基于违法动机之给付,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不同的返还规则。
王立争
关键词:动机法律行为公序良俗意思自治
民事行为能力制度重构被引量:11
2007年
民事行为能力的立法体例有三级制、二级制之别。我国《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规定采德式三级制。比较各国行为能力制度,二级制立法模式更符合民法作为私法之趣旨。我国未来《民法典》应确立二级制行为能力制度,并完善与二级制立法模式相关的制度协调。
董学立
关键词:无效可撤销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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