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4BZS098)
- 作品数:14 被引量:29H指数:3
- 相关作者:张雁勇朱红林于洪涛李强更多>>
- 相关机构:吉林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吉林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国家教育部“985工程”更多>>
- 相关领域:历史地理政治法律农业科学更多>>
- 秦简“归田农”与战国时期的农业生产管理制度被引量:3
- 2015年
- 睡虎地秦简《司空律》中规定"居赀赎责(债)者归田农,种时、治苗时各二旬",允许居赀赎债者在农忙季节回家播种和除草,各给假二十天。这是秦国重农思想在立法方面的具体体现,表现了政府对农时的重视。通过与《管子》、《吕氏春秋》等传世文献比较研究,我们认为,"种时"的二十天指的是在冬至后七十日到一百日这三十日中的二十五日之内,"治苗时"的二十天指的是孟夏之月的第二十日到仲夏之月的第二十日这三十天之间。这两个二十天并不是随意规定的,是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
- 李强
- 关键词:《管子》农时
- 论敦煌悬泉汉简中的“厩令”——兼谈汉代“诏”、“令”、“律”的转化被引量:4
- 2015年
- 律令是汉代法律的重要表现形式,两者结合紧密。由于汉代"令"的存在形式特殊,学界一直没有对其形成、性质达成一致的认识。敦煌悬泉汉简记有两条"厩令"都与马政有关,其中的文本形式恰好可以反映汉代"令"与"律"之间的转化关系。在汉代没有形成完整形式的令典,汉令的内容均是由皇帝诏书转化而来,结合日常使用的情况进行删减整合而形成的,进而转化为"律"。其发展过程大致可以分为由"诏"向"令"的转化和由"令"向"律"的转化两个过程。令典的形成应是自东汉末年应劭整合律、令开始,魏晋时期则最终成型。
- 于洪涛
- 关键词:汉简律令
- 《岳麓书院藏秦简(肆)》补注(三)被引量:1
- 2017年
- 本文主要对《岳麓书院藏秦简(肆)》①中简106至 简120?进行了补充注释,对其中一些难以明确的地方,提出了 个人的推测,以供学界讨论批评.简106中的“田律曰”是岳麓 简律令抄录的一种典型的表述方式,岳麓简中凡是有明确律名 的,一般都在起始简的简首标明“某某律日”,这与睡虎地秦简 有所不同,睡简中只有两处“某某律曰”,其余均在律文末尾标 注律名.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律名的标注位置与睡简相同. 岳麓简律名标注位置的不同,究竟是律文原始文本的问题,还 是抄手习惯的问题,是值得探讨的.筒115 “田啬夫、吏、吏 部”中的“吏”,在简280作“士吏”,士吏是一种武职,因此 简115及筒280所记载的农田耕种的管理模式,或许是一种军事组织的管理模式,这就涉及律文所涉及的“田”的性质.简116规定亡失县官器者,价值在百廿钱及以上者,要“狱治”,即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不足百廿钱者“其官自治”,也就是说由各级行政部门自行处理.这种规定及表达方式与《周礼》中的相关规定很相似.《周礼》屡次提及“附于刑者归于士”.也就是说,触犯刑律的(“附于刑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归于士”),没有触犯刑律的,则由各级行政机关自行处理,称为“官刑”.这对于研究《周礼》的成书年代及历史价值都是很有帮助的.
- 朱红林
- 关键词:县官《周礼》
- 秦简“归田农”考被引量:1
- 2014年
- 睡虎地秦简《司空律》记载:“居赀赎责(债)者归田农,种时、治苗时各二旬。”“种时、治苗时各二旬”就是给居赀赎债的人在播种时和除草时各放假二十天,归家务农。这不是随意的规定,而是国家根据长时期农业生产经验的总结。关于这两个二十天的假期是在哪个时间段内,学术界尚未有人关注。笔者试着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请专家批评指正。
- 李强
- 关键词:睡虎地秦简学术界
- 《岳麓书院藏秦简(肆)》补注(三)
- 2018年
- 本文主要对《岳麓书院藏秦简(肆)》①(以下简称《岳麓肆》)中简121至简139②进行补充注释。简121~123所载《金布律》内容,亦见于睡虎地秦简《关市律》,还见于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金布律》,比较之下,不禁让人对睡虎地秦简《关市律》的记载产生疑问,是睡虎地秦简抄录出现笔误,还是相应的内容两见于《金布律》和《关市律》,在没有更多证据的情况下,目前只能存疑。简124~126所载关于市场管理的内容中“有贩殹(也),旬以上必于市”的规定,很值得玩味,它意味着官府对于临时的产品出售与商业性经营的区分,农民临时出售自己的农产品不在市场的监管之内,但如果十天以上的出售行为,一般就属于商业性经营了,官府必然将其纳入商业管理范围之内。简127~131关于马的使用的规定中,“五尺五寸”的身高标准值得注意,睡虎地秦简中官马的身高标准为“五尺八寸”,而居延汉简、悬泉汉简的记载也表明汉代似乎继承了五尺八寸的规定,那么岳麓秦简“五尺五寸”的记载究竟是抄写讹误还是另有隐情,就需要考虑了。简132~134《尉卒律》中关于里典与里父老的任命,似乎与县尉的关系更为直接,类似的记载还见于里耶秦简,那么如何看待县尉系统的职能就需要探索。简135~138关于人口逃亡的管理制度中,“十八岁”的刑事责任年龄同样值得注意,睡虎地秦简、张家山汉简中曾出现过十五岁、十七岁的刑事责任年龄规定,那么这次岳麓秦简中不止一次提到的“年十八岁”意味着什么?简139的记载同样展示了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那就是秦代县级行政系统中似乎存在着一种三人合议制行政模式,岳麓秦简中多次出现了“丞、令、令史”“尉、尉史、士吏”的表述,就连岳麓秦简案例集中的庭审制度,似乎也表明了以强调了这种三人或多人合议制的存在。
- 朱红林
- 关键词:睡虎地秦简
- 关于《周礼》鸟兽尊彝形制研究的反思被引量:7
- 2016年
- 学界关于《周礼》所载鸟兽尊彝形制的讨论,存在重考古轻文献的倾向,主要表现为用出土的象形尊彝否定文献中刻木画图的记载。其实,出土尊彝也有刻有鸟兽纹样者,可与《庄子》、郑玄注等文献相互印证,当引起应有的重视。在古史研究中,考古材料固然是必要的取证依据,但也有支离破碎的缺点,尤其在尚未得到充分解读且与文献记载相左时,更应在理论和方法上多几分谨慎态度,避免遽然否定文献。
- 张雁勇
- 关键词:青铜器
- 里耶简“司空厌弗令田当坐”文书研究被引量:1
- 2016年
- 里耶简"司空厌弗令田当坐"文书是一份比较完整的秦代官文书,内容主要是有关迁陵司空厌没有按照规定,组织徒隶进行开垦土地的工作并受到了相应的处罚。这份文书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秦代国家仍然掌握大量国有土地,以及这些国有土地的经营方式和状况。文书中还引述了一条有关免除徒隶耕田劳役的秦令,其中规定了从事官府劳役徒隶免除劳役的比率,同时也反映了秦代徒隶调拨、分配、管理等的相关制度。
- 于洪涛
- 关键词:里耶秦简土地制度
- 论“湔祓”仪式——前国家时代“尊贤”之风与“家国一体”的碰撞
- 2015年
- 伊尹、微子启、管仲等先秦重要政治人物,曾为地位低下者或罪人,他们在得到君主重用前都受过祓礼。这个仪式是一种专门祛除人身秽气的巫术,旨在为受礼者告别卑贱走向高贵打通道路。《战国策·楚策四》"湔祓"一词,即追溯此礼,以寓士人仕宦之志。湔祓仪式源于原始社会的收养习俗,本质上是前国家时代"尊贤"之风与以"亲亲"为特点的"家国一体"政权形态两种文化因素相互碰撞的产物。
- 张雁勇
- 关键词:巫术收养亲亲
- 《周礼》大宰八法研究
- 2016年
- 大宰八法指的是《周礼-天官·大宰》中治理官吏的八项举措:官属、官职、官联、官常、官成、官法、官刑、官计。这八项措施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治官制度,被认为是全书之“纲领”。从战国时期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的记载来看,八法中的多数内容或指导原则都在当时的政治实践中或多或少得到了应用。大宰八法很可能是战国时期治官制度的理论化总结,对于研究中国早期官僚制度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 朱红林
- 关键词:《周礼》战国时期
- 《周礼》大宰九式研究被引量:3
- 2016年
- 《周礼》大宰九式是规范国家财政支出的法律规范。国家的各项财务支出,都要遵照相应的"式"或"式法"执行,年终财务审计也以式法为依据进行考核。式有规范、方法之义,但《周礼》中的"式"或者说"式法",具有很强的法律规范的性质,对后世影响不小。出土秦简和汉简中都有《效律》,是秦汉国家财务审计的专门律法,对《周礼》大宰九式的作用相同,两者之间也许存在着一定的渊源关系。
- 朱红林
- 关键词:战国财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