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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31541010704)

作品数:1 被引量:1H指数:1
相关作者:王安异更多>>
相关机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刑法
  • 1篇刑法规制
  • 1篇诈骗
  • 1篇诈骗罪
  • 1篇逃费
  • 1篇逃费行为
  • 1篇规制
  • 1篇财产
  • 1篇财产性利益

机构

  • 1篇中南财经政法...

作者

  • 1篇王安异

传媒

  • 1篇政治与法律

年份

  • 1篇2012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逃费行为的刑法规制问题研究被引量:1
2012年
逃费是指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法逃避缴纳公共管理中各种规费的行为。规费包含了一定的管理目的性,不能片面地理解为财产性利益,也不完全是"可以用金钱计算数额"的财产,对规费以财产性利益论,刑法就会挤占行政法的适用空间。通过中外刑法比较可以看出,逃避支付不同于诈骗行为,我国现有立法存在漏洞,司法解释无法解决逃费的定罪问题。缴费卡是不同于规费的交易工具,符合财物的特征,可以成为财产犯罪的对象;而逃缴罚款则不构成财产犯罪。
王安异毛卉
关键词:逃费财产性利益诈骗罪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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