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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IFYT1220)

作品数:16 被引量:149H指数:8
相关作者:魏治勋白利寅桑田彭宁陈磊更多>>
相关机构:山东大学四川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山东大学自主创新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5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4篇政治法律
  • 1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6篇法治
  • 4篇法治中国
  • 3篇法律
  • 2篇形式法治
  • 2篇司法
  • 2篇权利
  • 2篇文义解释
  • 2篇宪法
  • 1篇依宪治国
  • 1篇义务
  • 1篇有权
  • 1篇有权解释
  • 1篇语词
  • 1篇语义
  • 1篇语义分析
  • 1篇正义
  • 1篇政治
  • 1篇指向
  • 1篇秩序
  • 1篇社会

机构

  • 15篇山东大学
  • 2篇四川大学

作者

  • 15篇魏治勋
  • 2篇桑田
  • 2篇白利寅
  • 1篇陈磊
  • 1篇彭宁

传媒

  • 2篇理论探索
  • 2篇南通大学学报...
  • 1篇新视野
  • 1篇学习与探索
  • 1篇法学杂志
  • 1篇法学
  • 1篇西北大学学报...
  • 1篇山东社会科学
  • 1篇政法论丛
  • 1篇山东大学学报...
  • 1篇法学论坛
  • 1篇山东警察学院...
  • 1篇东方法学

年份

  • 1篇2017
  • 4篇2015
  • 10篇2014
16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文义解释的司法操作技术规则被引量:16
2014年
经过长期的法学理论阐发与司法实践尝试和检验,逐步形成了一系列指引和规范文义解释司法运用的操作技术规则,主要包括语法规则、语义学规则、概括性法律用语规则。通过运用一系列以明晰的规则表达的文义解释操作技术,法律文本的意义模糊问题得以消解,有助于提高司法裁判质量,维护司法正义。文义解释规则化操作表征着,实体正义恰以形式正义为前提条件而获保障。
魏治勋
关键词:文义解释司法操作司法正义
新法家的“国家主义”形式法治观批判被引量:14
2015年
兴起于清末民初民族危亡之秋的新法家,在复兴先秦法家学说的同时注重对其进行现代化改造与转化,力倡"国家主义"的"新法治主义"并以之为救时济世的有效手段;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实践则被某些学者视为"法家第三期"法治思想的展开。基于新法家思潮对法治建设的可能影响,有必要对其工具主义理性和形式主义法治观予以批判性反思,以重塑"实质法治"与"形式法治"、法治的内在目的与外在目标的合理关系,为"法治中国"蓝图的顺利实现提供理论支持。
魏治勋
关键词:国家主义形式法治批判性反思
“群体性事件”的新概念与新思维被引量:11
2014年
目前"群体性事件"在我国已成为一个不得不引发重视的社会现象及理论课题。要有效地应对群体性事件,就必须采用有助于把握群体性事件本质特征的新标准,既要将群体性事件与理性化的法定权利集体表达活动相区分,又要与集体性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区别开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逻辑在于通过规模性群体行为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达致促动政府积极行动以满足参与者权利需求的目的,因而在其不合理的形式下存在一定程度的合理内核。为此,应以新思维消解群体性事件及其秩序负效应,关键在于通过法治建构全新的治理体系、锻造高效能的治理能力,推动群体性事件治理模式的根本转型,重构一个通过法律规范权力、导入民意、保障民权的和谐秩序。
魏治勋桑田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
“消极法治”的理念与实践路径被引量:4
2014年
法治可以区分为"积极法治"和"消极法治"两种不同模式。前者是由国家和政府主导并积极推动的实践模式,后者则主张法治发展是一个自生自发秩序的演化进程。在政府推进型法治的当下中国,引入"消极法治"的理念以克制过于极端的积极法治思维,克服法治建设中动力来源单一问题及其产生的干预私域、流于形式主义等弊端,走出一条"积极法治"与"消极法治"并重的"均衡法治"道路,对于促进和保障公民权利这一根本目的尤具助益。
魏治勋
法学视域下的社会治理问题被引量:9
2014年
当下中国正在发生着由"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的深刻转型。社会治理问题关乎国家秩序与社会发展,对于法治国家的建成具有重大而根本的意义。社会治理所蕴含的治理方式多样化与治理主体多元化,决定了国家获致良好秩序的根本途径必然是法治,因此社会治理问题研究的法学切入也就具有了充分必然性。国内法学界在2012至2013年度对"社会治理"及其转型前形式"社会管理"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治理方式、重点领域、规范形态和主体要素。对社会治理问题法学研究进行及时的学术梳理与总结,当能为社会治理实践法治化进程的推进提供智识贡献和理论支撑。
魏治勋白利寅
关键词:社会治理社会管理创新法学研究
全面有效实施宪法须加快基本权利立法被引量:21
2014年
中国公民基本权利保障采用"抽象的基本权利"模式,意味着宪法基本权利规范对行政和司法机关没有直接适用性,其具体化依赖于立法。中国权利立法存在着选择性作为和消极作为以及对国际人权公约态度不够积极等问题,导致诸多公民基本权利被悬置和虚化。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背景下,公民权利的落实和增长成为其必然内涵,立法机关对基本权利立法负有不可推卸的积极义务,没有任何理由推诿和延宕。基本权利立法应实现从偏重秩序追求向权利保障,从选择性作为和消极作为向全面积极作为的转向,通过多方面的立法举措,尽快为法治国家建设奠立良善的法规范体系基础。
魏治勋
关键词:宪法实施积极义务
法治:从起源到“法治中国”
2015年
法治这一千百年来凝聚了人类治理理想和有尊严、有秩序生活追求的制度体系,在东西方都有着悠久的起源:中国古代的"法治"理念与治理实践更多地贡献了某些形式性资源,而西方则为现代法治奠立了实质基础和正当程序保障。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一项事关民族复兴和人民福祉的伟大变革,必须在立足中国具体国情的基础上对东西方历史上有益的法治资源兼收并蓄,方为实现"法治中国"蓝图的现实进路。
魏治勋桑田
关键词:法治中国
法律规范词的语义与法律的规范性指向——以“不得”语词的考察为例被引量:5
2014年
规范法学向来重视对法律语词的意义分析,这其中又以对法律规范词的分析尤显重要,因为规范词往往通过对行为模态的设定而决定着法律规范的意义。通过界定"不得"的主要禁止性规范词的地位、辨析其音义以及将规范词"不得"与作为体标记的"不得"的严格区分,规范词"不得"的准确意义较为清晰地呈现出来,这对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律的规范性指向并将法治建设推向深化颇有助益。
魏治勋陈磊
关键词:语义分析
从“维稳政治”到“法治中国”被引量:25
2014年
作为一种维系社会转型期秩序的政治意识形态和制度安排,"维稳政治"虽然具有相当的现实合理性,但其手段与目标的背离导致了"越维稳越不稳"的困局。其根本原因在于维稳思维与机制运行本身落后于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亦不能回应社会实践发展的需要。"法治中国"内含着以法治思维为指导、以法律为依据、以维权达成法律秩序的目标追求,为"维稳政治"转型提供了历史契机,"维稳政治"向法治国家的转变因而是建构现代中国法治文明的必然选择。
魏治勋白利寅
关键词:法治中国
论宪法权威的自我保障制度被引量:6
2015年
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宪法必须具有最高效力和最高权威,任何与宪法相冲突的立法和公权行为都必然因违宪而无效。维护宪法权威绝不能借助于个人权威,而必须依靠健全的宪法保障制度建设才能达成,此一方面的任何"天衣之缝"都可能导致宪法权威的崩解。对于致力于依宪治国的中国立宪实践而言,建立健全宪法自我保障制度乃是维系宪法权威的唯一路径选择。
魏治勋
关键词:宪法权威依宪治国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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