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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L12CFX012)

作品数:7 被引量:33H指数:4
相关作者:陈光方媛路新宇陈婷婷何娜娜更多>>
相关机构:大连理工大学沈阳工业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社会学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6篇期刊文章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6篇政治法律
  • 2篇经济管理
  • 1篇社会学

主题

  • 4篇软法
  • 2篇社会
  • 2篇社会转型
  • 2篇回应
  • 2篇回应型
  • 2篇规制
  • 1篇心理
  • 1篇执法
  • 1篇人口管理
  • 1篇社区矫正
  • 1篇社区矫正制度
  • 1篇实践维度
  • 1篇体制惯性
  • 1篇自由裁量
  • 1篇维度
  • 1篇流动人口
  • 1篇流动人口管理
  • 1篇规范文本
  • 1篇法律
  • 1篇裁量

机构

  • 7篇大连理工大学

作者

  • 6篇陈光
  • 1篇路新宇
  • 1篇方媛

传媒

  • 1篇云南行政学院...
  • 1篇广西社会科学
  • 1篇云南师范大学...
  • 1篇武汉科技大学...
  • 1篇原生态民族文...
  • 1篇民间法
  • 1篇国家治理的现...

年份

  • 1篇2015
  • 1篇2014
  • 5篇2013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社区治理规范中软法的形式及定位被引量:12
2013年
社区治理中的规范是多元的,它包括相关国家制定法、公共政策、民间规范以及道德与公认的价值准则等。此外,由不同社区治理主体创制的社区公共事务管理规则或服务准则即所谓的社区软法,也逐渐成为社区治理中愈加重要的一种规范形式。社区软法的具体形式或名称包括"工作制度"、"社规民约"和"服务承诺"等,它们在社区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公共治理功能。社区治理规范结构应该是一种多元平衡的样态,而社区软法则应居于基础性和主导性的地位。
陈光
关键词:软法
迈向回应型执法:风险防范与制度构建被引量:7
2013年
人类社会已经进入风险社会的时代。执法过程既是抑制风险也是产生风险的过程。转型时期执法风险主要反映在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法律法规和社会整体等4个方面。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的根本选择是实现执法模式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变,即从理念和制度两个层面确立回应型执法模式。其中,理念的转变主要指对法律功能定位和行政权运行目的这两个基本问题认知的转变。制度建构方面,应该根据回应型执法的理念要求,改进、建立和废止一些制度。影响回应型执法模式转变的因素有很多,例如执法主体和执法对象的权力理念和规则意识、多元的信息传播渠道和传统执法模式所处的制度系统等。
陈光
关键词:社会转型
论规范与理念双重视角下社区矫正制度之改进——基于规范文本和实践维度的分析被引量:4
2015年
社区矫正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先进的理念和健全的规范体系。当前,社区矫正的规范体系无论在完备性还是协调性方面,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其中,规范体系的不完备主要体现为《社区矫正法》的缺失,相关法规规章的不健全,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严重不足。规范体系的不协调则表现在对一些基本问题的规定或概念的使用上,不同的规范性法文件存在很大的差别。《社区矫正法(送审稿)》中虽然确立了"一个统一、两个结合"的矫正理念,但该理念并没有在该规范文本中得到贯彻,实践中也远未得到落实。为此,立法机关在通过《社区矫正法》时应该采取措施贯彻上述理念,矫正实践中也应该逐步改变重监管轻帮教的倾向。在改进社区矫正立法体系时,软法体系的建设同样应该得到重视。
陈光路新宇
关键词:社区矫正软法
论社区治理参与主体的利益追求与规制被引量:9
2013年
社区治理是在政府主导下,由政府、社会组织和社区成员共同参与,通过管理、协商、合作或自治等方式处理社区公共事务或提供社区公共服务的过程。社区治理参与主体包括社区成员、社区党组织、社区政府机构和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它们在社区治理中扮演着不同角色,有着不同的利益追求和功能定位。应建立和改进有关社区治理合作机制,丰富社区治理规范内容和优化社区治理规范结构,对社区治理参与主体间的利益关系加以规制以更好地实现社区治理目标。
陈光方媛
关键词:规制
论社区软法实施中的自由裁量及其规制
社区软法是社区公共治理的基本规范。由于语词使用、内容规定和目的追求等原因,社区软法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着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社区软法的实施裁量有其实践合理性,对此可从实施者和接受社区管理与服务的对象两个视角进行阐述。当然,自...
陈光
关键词:自由裁量规制
论转型时期民间治理的规范与心理——从一次基层法律实践调研说开
2013年
在社会转型时期,民间治理有着独特的时代发展内涵,对此可从结构与功能两个层面分析。民间治理结构包括治理主体、依据、内容和程序等要素,具有保障秩序、协调利益和增进福祉三种基本功能。作为治理依据的规范包括国家法律、民间法、软法和公共政策等多种形式。合理的规范结构应该是一种多元平衡的状态。对民间治理主体行为及规范作用效果的研究,离不开对治理主体规范心理的分析。民间治理主导主体与参与主体在规范心理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前者的辛劳似乎并没有提升后者对规范的信任。这也表明,实现心理层面的社会转型依然道路漫长。
陈光
关键词:社会转型心理
论回应型社区软法的创制——以流动人口管理为例被引量:1
2013年
由于个体必然要生活于定的社区中,所以流动人口管理是社区治理的基本事务之一。社区政府或准政府机构在对流动人口进行管理过程中,离不开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合作,同样也离不开流动人口的参与。社区软法是进行流动人口社区管理的基本规范形式,它与流动人口的管理及权益保障密切相关。根据社区治理的理念及目标要求,有关流动人口管理的社区软法的创制应该尽可能地向流动人口开放,使其能够充分的参与进来并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换言之,社区流动人口管理软法的创制应该采取一种回应型而非单向度的模式。然而,受体制惯性的影响,回应型社区软法的创制面临许多障碍。为此,社区管理者应该从制度和意识两个层面入手,采取积极的措施,推进回应型流动人口管理社区软法的创制。
陈光
关键词:回应型流动人口体制惯性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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