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9CFX055)
- 作品数:6 被引量:32H指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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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上恐怖主义犯罪与海盗犯罪的含义及其关系被引量:2
- 2010年
- 国际法对海上恐怖主义犯罪与海盗犯罪的含义作了不同的规定,但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尽管有人认为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包含海盗犯罪,或者海盗犯罪包含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应认为两者是不同的犯罪。由于相关国际法对海盗犯罪规定了更为宽松的管辖权和登临权等治理措施,在两者竞合的场合宜适用有关针对海盗的国际法规定。
- 童伟华
- 关键词:海盗犯罪国际法
- 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和海盗犯罪中的普遍管辖权与登临权被引量:7
- 2011年
- 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和海盗犯罪在实体上尽管有着相同的一面,但从犯罪学和国际法两个层面考察可知,两者应是不同类型的犯罪。然而,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和海盗犯罪实体特征的差别不应影响对两者在某些方面的统一规制。基于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和海盗犯罪都是人类公敌这一基本前提和基于这一基本前提所衍生出的两者的共同社会属性,对于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可以如同海盗犯罪一样,适用绝对的普遍管辖权和相同的登临权。与此同时,在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和刑事规制技术方面,对两者也可以一并对待。
- 童伟华
- 关键词:海盗犯罪普遍管辖权
- 海上恐怖主义及海盗的犯罪现象学考察被引量:3
- 2011年
- 前学术界对海上恐怖主义和海盗犯罪常一体看待,不加区分。从犯罪现象学考察,尽管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和海盗犯罪有相同之处,但在行为主体、行为类型及特点、犯罪目标与场所、犯罪动机与目的上都存在较大的差别。犯罪现象学上,海上恐怖主义犯罪和海盗犯罪属于不同类型的犯罪,故而不但在刑事立法上应归于不同类型,在规制和防治对策上也应区别对待。同时,考虑到海上恐怖主义和海盗犯罪现象的某些相同或相似,犯罪现场查缉的国际法、国内法规制应适度统一。
- 童伟华
- 关键词:海上恐怖主义海盗
- 论专属经济区刑事管辖权的行使被引量:12
- 2012年
- 对专属经济区行使刑事管辖权是保护主权权利和法理维权的需要,我国一直疏于行使该项权利。《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沿海国行使刑事管辖权既予以肯定又予以限制,我国应在该《公约》规定的范围内积极行使刑事立法管辖权和刑事司法管辖权,在附属刑法中对外国人侵犯我国主权权利及其附属权利的犯罪行为规定刑罚罚则,避免刑事立法空洞化。同时我国应对权属无争议专属经济区依法行使刑事管辖权,对权属重叠或争议的专属经济区根据对等原则行使刑事管辖权,并严格遵照《公约》规定保障当事国、当事船舶、当事人的权利。
- 童伟华
- 关键词:海洋法专属经济区刑事管辖权
- 西方经验与中国借鉴:海洋环境污染的刑事立法规制被引量:7
- 2014年
- 随着我国海洋开发和利用的不断深化,现有的刑事立法规定已然不能有效应对日趋严重的海洋环境污染问题。与此同时,西方国家的刑事立法对海洋环境污染的规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值得我国借鉴。完善和优化我国海洋环境污染的刑事立法规制应从四个方面进行:采附属刑法立法模式,设置独立污染海洋环境罪;增设危险犯既遂模式,适当将关联行为入罪;区分故意与过失,明定二者处罚范围;完善刑事责任体系,细化入罪量刑标准。
- 武良军童伟华
- 关键词:海洋污染附属刑法危险犯
- 海盗罪名设置研究被引量:9
- 2010年
- 海盗是公认的国际犯罪,已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许多国家的国内法所规定,且国内法对海盗罪的认定范围一般比国际法更广。学说上多认为我国刑法应当增设海盗罪,就具体罪名而言既包括国际法上的海盗罪也包括国内法上的海上武装劫掠罪,前者适用于公海上的行为,后者适用于领海上的行为,在构成要件上稍有不同。由于国际法上的海盗罪适用普遍管辖而国内法上的海上武装劫掠不适用该原则,设立海盗罪时应对两者分别规定不同的罪状。
- 童伟华
- 关键词:海盗罪名罪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