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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09CFX047)

作品数:13 被引量:39H指数:3
相关作者:覃远春王建平刘小彤何霖更多>>
相关机构:贵州财经大学四川文理学院贵州师范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环境科学与工程建筑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1篇政治法律
  • 1篇哲学宗教
  • 1篇建筑科学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11篇民法
  • 5篇民事
  • 4篇司法
  • 4篇给付
  • 4篇法律
  • 3篇民事法律
  • 3篇民事法律行为
  • 3篇法律行为
  • 2篇有效性
  • 2篇司法解释
  • 2篇法解释
  • 2篇不法
  • 2篇不法原因给付
  • 1篇调解
  • 1篇调解结案
  • 1篇赌债
  • 1篇之于
  • 1篇私法
  • 1篇私法自治
  • 1篇司法处理

机构

  • 13篇贵州财经大学
  • 1篇贵州师范大学
  • 1篇四川文理学院

作者

  • 13篇覃远春
  • 1篇何霖
  • 1篇刘小彤
  • 1篇王建平

传媒

  • 5篇四川文理学院...
  • 3篇广西社会科学
  • 2篇理论导刊
  • 2篇河北法学
  • 1篇前沿

年份

  • 1篇2016
  • 1篇2015
  • 1篇2012
  • 5篇2011
  • 4篇2010
  • 1篇2009
13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完善思考——从自然债考虑“中间法律行为”角度被引量:3
2011年
自然债的民法认可回溯要求为引发自然债的行为找寻栖身之地,传统民事法律行为理论难以说明该行为。需要对法律行为的有效性进行反思,可以在有效民事法律行为类型之外提出"中间法律行为",表明该种行为既非完全强制也非无效行为。
覃远春
关键词:民事法律行为私法自治有效性
民法自然债非强制性的几点启示被引量:2
2010年
自然债是当事人负有的受一般道德标准支持、法律虽不强制其履行但在自愿履行后即维护履行效果,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给付的债。自然债虽然具有非法律强制性,但这并不使其沦落为非法律上之债,其仍然属于民法上债的一种。自然债的非强制性可带来一些启示,使我们思考自然物权概念的可能性,揭示法律与道德的融合关系,反思民法的一些范畴与制度,正确定位债法体系的构建基石,重视民法非主流制度的研究。
覃远春何霖
关键词:非强制性
论不法原因给付向自然债的适度转化——兼谈我国民法对二者的规定与完善被引量:2
2011年
不法原因给付与自然债在民法上的制度归属不同,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及法律强行性规定是区别二者的关键。当社会观念与道德标准对行为的容忍度发生变化,不法原因给付可向自然债适度转化。分离原为不法的给付并在司法上分别处理,突显自然债这一传统而特殊范畴应对民事生活新变化的独特贡献。我国民法对二者的相关规定存在不足,应予以完善。
覃远春
关键词:民法不法原因给付
论“赌债”分离可能性及其司法处理——自然债之于传统问题民法新视角的贡献被引量:11
2011年
赌博乃参与人依赌事或博戏规则而为之射幸合意行为,民法须关注赌债性质和效果。由于欠缺针对性规范,司法实践仍存不少疑问。与赌债最相关联者为不法原因给付与自然债,是否违背公序良俗及法律强行性规定是区别二者的关键。当社会观念与道德标准对行为的容忍度发生变化,不法原因给付可向自然债转化。不同的赌博行为对公序良俗、法价值目标的影响不一,民法对赌债应区别规制。未受行政处罚之"群众娱乐性博戏活动的给付"析出作为自然债,合乎社会观念和人性需求,而受到处罚部分则作为不法原因给付。赌债分离及其区别处理是自然债之于传统问题民法新视角的贡献。
覃远春
关键词:民法赌债不法原因给付司法处理
论自然债的民法债属性被引量:4
2010年
自然债是当事人负有的受一般道德标准或社会观念支持、法律虽不强制履行但在自愿履行后即维护履行效果,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给付的债。非法律强制性并不使自然债沦落为法律外之"债"。法律义务的全面理解、罗马法债演化的历史、日耳曼法债与责任分离的观念、自然债所含给付的良心强制性及效力构成等,都说明了自然债的民法债属性。民法上的债包含强制性的民事债与自然债,落实自然债的民法债定位是在民法领域内研究自然债的起点。
覃远春
民法自然债与“中间法律行为”之可能——从“青春损失费”协议的判断与处理出发思考被引量:1
2010年
"青春损失费"协议的恰当判断与处理,需要借助民法自然债理论与制度。自然债受民法认可引发对相关行为的法律定位思考,传统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在说明引发自然债的法律行为时存在不足,应进行适当修正。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性"应作广义理解,行为并非只能作有强制力的"有效"或"无效"的判断,而可以考虑"中间法律行为"的提出。围绕该行为对民事法律行为理论完善作思考,是自然债带来的诸多反思之一。
覃远春
关键词: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性
民法自然债基本问题研究被引量:2
2009年
除自始至终受强制保护的民事债外,民法上的债还包括自然债。自然债包含的给付不受强制执行,但义务人自愿给付后即可保有给付效果。自然债是一种特殊的法律义务,它折射出社会关系"入法"具有不同状态,反映道德与法律交织的特殊融合关系,具有独特的制度功能和民法意义。自然债在我国民法体系中仅存在零散规定,迫切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度建构。
覃远春刘小彤
刍议民事调解结案的合法性基础——兼谈高利息给付的法律处理
2011年
民事案件调解不仅须尊重当事人的自愿性私权安排,同时须坚持合法性基础,考虑强制性规范的执行和公共利益维护。民事案件处理中,强调意思自由、对合同关系注意保护的观念已深入人心,但却容易忽视从合法性角度审查合同关系,审视司法权是否得到恰当运用,是否不经意放纵了非法行为。结合高利借贷案件对调解合法性基础进行分析,提醒民事调解应保持正轨,防止出现违背宗旨的功能异化。
覃远春
关键词:民事调解合法性高利贷
论利息给付中的民法自然债及其处理被引量:3
2015年
2015年《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利息之债采取了多元化定性及处理,除无效债、完全债以外,尚有易受忽略的自然债。自然债是符合一般道德观念要求的法律没有强制力但维护其自愿履行后果,故给付人不得请求返还,受领人有权受领并保有给付的债,它也是民法上债的有机组成部分。利息给付之债的民法规制为自然债保留了空间,自然债主要存在于民间借贷多种情况下的利息给付中。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无疑会使民法自然债这一独特范畴彰显其存在价值。
覃远春王建平
关键词: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婚外同居补偿的民法自然债定性及规范选择——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有关条文的取舍出发被引量:3
2012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删除了原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婚外同居补偿处理的规定。法律上观点论争及条文取舍,与不能正确判定婚外同居补偿协议的性质与法律效果,及与民法自然债制度受到重视的程度不够有关。对该种补偿不能从有效、无效、不法原因给付、赠与合同等来理解,也不能视为法律毫不介入的纯粹道德行为。该种给付的合伦理及合社会观念性、传统分析的无力、中间处理的需求、域外实践处理的借鉴,决定了对其应作民法自然债定性并作相应司法处理。婚外同居补偿处理提供了深化理解自然债并完善民法相关制度的契机,立法对此类问题的规范有其必要性。
覃远春
关键词:民法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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