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11GLB006)
- 作品数:6 被引量:28H指数:3
- 相关作者:徐生钰朱宪辰曾华翔罗慧更多>>
- 相关机构: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社会学更多>>
- PPP模式在南京地下基础设施中应用的案例分析被引量:3
- 2015年
- 公私合作的投融资模式日益成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主要选择之一。地下基础设施建设成本更高、风险更大、周期更长,在理论上提倡公私合作模式的观点很受欢迎,实践中许多城市也纷纷采取公私合作模式开发地下空间。南京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走在全国前列,投融资模式多种多样,对南京市地下公共基础设施的案例分析发现:(1)包括公私合作模式在内的市场化融资是地下公共基础设施的发展方向;(2)选择公私合作模式要对地下基础设施的物品属性有明确认识;(3)项目分解、拓宽融资渠道等将有利于降低风险,推进公私合作模式在地下基础设施建设中顺利进行;(4)政府部门和建设企业的责任、义务和风险要进行明确界定,保护双方利益;(5)融资是一种主动性行为,不能强制。
- 徐生钰栗金金罗慧
- 关键词:地下空间融资模式PPP模式
-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立法现状研究被引量:16
- 2012年
- 研究目的:了解中国城市地下空间相关的法律建设现状,总结经验教训,为进一步法律建设奠定基础。研究方法:归纳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研究结果:从1997年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地下空间的第一部部门规章开始到现在,各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已经有32部,这些法律法规涉及城市地下空间的管理体制和机制、产权归属、与地表的关系、开发利用规划、交易转让等各个方面。研究结论:与地下空间相关的法律建设速度很快,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1)覆盖范围小、法律效力低;(2)不同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内容上的冲突;(3)在一些重要内容上缺乏相关规定。因此,进一步完善需要:(1)对已有的城市地下空间法律法规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2)对涉及城市地下空间的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3)制定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
- 徐生钰朱宪辰
- 关键词:土地法城市地下空间法律法规
-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最优利用研究被引量:4
- 2014年
- 立足于城市地下空间可开发量的有限性和开发利用的不可逆性,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是一种可耗竭资源。中国的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产权属于国家,开发利用是由政府主导的。在产权归国家所有条件下,通过对豪泰林可耗竭资源最优开发利用模型进行拓展分析发现:第一,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量、政府增加的存量作为两个控制变量,决定着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跨期利润最大化的最优条件;第二,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经济租在其整个生命周期的变化将取决于初始存量和开发利用成本的状态;第三,与其他资源一样,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一个各期的最优利用开发量,这个最优开发量既能保证当期使用者的需要,也不会影响后代的需求。
- 徐生钰宋铮朱宪辰
- 关键词: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可耗竭资源
-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产权模式选择被引量:2
- 2013年
- 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目前处于近乎"公地"的状态,其产权模式选择过程中,不能仅仅依据有关公共资源治理的国家集中控制、私有化或者自主治理的任何一种理论,而应该考虑其具体特征。在考虑其属于可耗竭自然资源的属性、开发利用中的强竞争性和中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分析得出,选择国家所有制是中国城市地下空间资源产权模式必然的、理性的、可行的选择。在国家所有的情况下,具体应该由政府代替国家,作为所有者代表,行使占有权和支配权,并对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做出相应规定。
- 徐生钰
- 关键词:城市地下空间自然资源产权
- 基于行政与市场主体决策行为的城乡土地使用分布解释
- 2014年
- 基于中国行政权主导城乡发展的现实背景,将行政权决策主体作为分析对象,主要通过设定四类行为主体的目标函数和决策集,得出权力层级的城乡空间分布基本与市场交易枢纽程度的空间分布一致。主要原因是:行政决策主体在升迁业绩驱动下,权力剩余租在土地拍卖竞价中得以体现,当乡村和低级别城镇空心化低到不足以提供财产和身份地位改善者群体年度增长时,物价及就业等景气指标不变的条件下,高级别城市不动产购置需求将下降。
- 曾华翔朱宪辰
- 关键词:行政权力城市化房地产市场
- 行政规划促进居民职住平衡作用研究——基于Alonso城市空间结构模型被引量:4
- 2014年
- 文章基于Alonso的城市空间结构理论模型,对城市化高速发展背景下居民"职住分离"现象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国内外的经验显示,许多新城的现行分布与初始规划大相径庭,行政的干预反而加长了城市内部的通勤距离。在报告Alonso理想状态理论框架的基础上,通过设置新的假设、建立分析模型,并结合现实情况,对就职于商务中心的居民居住分布和商务中心外围职住分布进行了研究,前一种情况"职住分离"是有效的市场均衡无需改善,后一种情况有效的市场会使得居住分布接近"职住平衡"。这两个结果说明"职住分离"和"职住平衡"的有效性是相对的,并无绝对的优劣之分,重要的是,市场本身可以实现最佳的居住分布结果,行政权力对于职住分布的强行干预,反而会扭曲市场,而不是像以往讨论的那样,能够带来正面影响,行政规划实现"职住平衡"这种单一思维定势存在误区。
- 曾华翔朱宪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