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06SFB5010)
- 作品数:2 被引量:8H指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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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哲学视域下的民事权利概念被引量:4
- 2009年
- 我国大陆现存的民事权利概念是专门由民法学家经营的一个概念,是民法学视域下的民事权利概念,也是狭义的民事权利概念。法哲学视域下的民事权利概念,是应该由法理学家或宪法学家经营的一个概念,是广义的民事权利概念。该概念应是站在法哲学的高度,在整个法学领域内,对民事权利进行全景式的认识和研究,因而该概念更具全面性和普适性。法哲学视域下的民事权利概念有利于全面认识和揭示民事权利的属性;有利于全面认识和揭示民事权利对法的作用和在法体系中的地位;有利于语词使用上的一致性。
- 钱福臣
- 关键词:民事权利自然权利民法
- 民法与宪法关系之逻辑语境--兼论民事权利在权利体系和法律体系中的根本地位被引量:4
- 2008年
- 近年来,一些学者之所以在民法与宪法关系上提出民法根本说的观点,除了现实语境中的原因之外,还由于他们在逻辑语境中混淆了"法律部门"和"法律形式"与"民事权利"和"民法"这两对法学基本范畴。如果在法律部门的语境下谈民法,则民法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应该存在于不同的法律形式中,包括宪法。因而宪法也是民法的一个重要的法律渊源,民法不能脱离宪法而独立成法,也就无所谓民法与宪法谁是根本法的问题。如果在法律形式的语境下谈民法,则宪法是根本法,民法典属于法律,从属于前者。不仅中国宪法和立法法这样规定,法国和德国这样的民法典非常发达的国家的理论和实践也是如此。宪法比民法更"根本"的理由有两个方面:从价值理性的角度来看,宪法和民法都以民事权利的保护为起点和终点,而宪法所规定和保护的民事权利与民法比较起来应该更具有抽象性、原则性和基本性,因而与民法所规定的比较具体的民事权利相比,具有更大的普遍性、包容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从工具理性的角度来看,宪法通过控制国家行为、尤其是通过控制立法权来保障民事权利,而民法则是通过控制个人行为来保障民事权利,前者控制的危险性比后者大得多,因而工具效力也自然比后者大得多。
- 钱福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