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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作品数:37 被引量:15H指数:2
相关作者:冯向军张卫国荣慧珍李楠陈辉更多>>
相关机构:北京大兴区教师进修学校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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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类型

  • 3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33篇政治法律
  • 10篇经济管理
  • 1篇哲学宗教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14篇犯罪
  • 10篇检察
  • 9篇刑事
  • 8篇侦查
  • 7篇法律
  • 6篇司法
  • 6篇诉讼
  • 5篇刑事诉讼
  • 5篇法律监督
  • 4篇检察机关
  • 3篇职务犯罪
  • 3篇司法实践
  • 3篇贪污
  • 3篇贪污贿赂
  • 3篇贿赂
  • 3篇检察院
  • 3篇公诉
  • 3篇法实践
  • 3篇犯罪侦查
  • 3篇撤案

机构

  • 37篇天津经济技术...
  • 1篇北京大兴区教...

作者

  • 12篇刘家勇
  • 4篇冯向军
  • 4篇张卫国
  • 3篇李楠
  • 3篇贾晨刚
  • 3篇荣慧珍
  • 2篇陈辉
  • 1篇陈辉
  • 1篇葛庆峰
  • 1篇王汝江
  • 1篇管龙
  • 1篇谢超群
  • 1篇陈洪钧
  • 1篇王磊
  • 1篇谢超群

传媒

  • 25篇天津检察
  • 7篇天津市政法管...
  • 4篇天津法学
  • 1篇人民检察

年份

  • 15篇2009
  • 9篇2008
  • 7篇2007
  • 5篇2006
  • 1篇2003
37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杜克大学见闻
2006年
2006年5月,我有幸得到去美国北卡罗来纳州的杜克大学参加“投资贸易与决策管理”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培训班学习的机会。20日,我和来自开发区和保税区工委及管委会各部门的参训人员一行37人从天津起程,经过20个小时的“空中旅行”和地面行程,终于来到了享誉世界的杜克大学。
管龙
关键词:行政管理人员决策管理投资贸易空中旅行培训班
社会保障基金在贪污贿赂犯罪中的认定问题被引量:1
2009年
随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确立和完善,贪污贿赂案件中越来越多地涉及到社会保障基金,以下两个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案例一,被告人福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请托人(某公司总经理)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所在公司谋取利益,为此,福某接受请托人将其妻的人事档案放在该公司而不实际工作并领取薪酬的安排。至福某之妻退休前,其妻从该公司领取所谓薪酬共计人民币13万余元。另外,该公司为福某之妻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合计人民币3万余元。
李楠
关键词:贪污罪受贿罪社会保障基金
身份犯罪侦查中涉及管辖问题的几点思考
2008年
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对身份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的情形较多,并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本文从工作实践角度对其中涉及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思考:侦查机关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身份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后案件如何处理、案件移送后证据是否需要转换、是否需要重新立案、如何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和是否应赋予犯罪嫌疑人及其聘请律师管辖异议权。
贾晨刚
关键词:侦查羁押期限管辖异议权
挂职宁安的感想
2007年
一晃。从千里之外的天津挂职到黑龙江宁安检察院已经三个多月了,从渤海之滨的天津开发区来到北国边陲的县级市,自然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感觉上却没有什么不适,在宁安我感觉到身心愉悦,工作顺心,生活开心。现将几点感受记录下来报告给家乡的领导和同事:
刘家勇
关键词:挂职自然环境检察院县级市同事
罪刑法定视野下的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008年
在现实生活中,挪用公款犯罪屡屡发生,日益成为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腐败问题。挪用公款罪作为一种既有渎职性,又侵犯有关单位财产权利的犯罪,其犯罪构成具有相当的复杂性。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挪用公款罪的一个法定构成要件,但如何理解与认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在司法实践中解释多门,存在着许多困惑。本文拟结合刑法理论和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就如何理解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准确地认定和打击挪用公款犯罪。
刘家勇
关键词:罪刑法定挪用公款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008年
民营经济是指民间投资经营的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和经营方式的总称,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经营模式。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比重不断增大,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何切实转变执法观念和工作思路,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促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是当前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张卫国
关键词:民营经济检察职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监督职责经济主体
结合检察实际,开展党课教育
2006年
党课教育,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创造的一种经常有效的传统教育形式。实践证明,党课教育是党员增强宗旨意识、党性观念的重要途径,是党的基层组织进行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负责人,必须重视这项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实实在在抓紧、抓好这项工作,以取得实效。我们开发区检察院党员干警占全院人员的百分之九十四,党员既是检察机关组成的主体,又是具体执法者。教育党员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观念,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干净运行是加强党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的具体内容。我们着眼于检察机关的特点,努力使党课教育贴近队伍现状、贴近党员思想、贴近检察工作,增强党课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使党课教育取得了成效,我们的做法是:
张卫国
关键词:基层检察院党课教育党员队伍建设教育形式党性观念
对同种犯罪实行过限问题的分析
2007年
实行过限是指实行犯实施了超出共同犯罪故意的行为,又称为共同犯罪中的过剩行为。我国刑法对实行过限没有明文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理论,行为人只有在对某一危害结果主观上具有罪过的情况下才负刑事责任。而过限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的故意范围,所以应当由实行人对过限行为单独承担刑事责任,
李楠
关键词:实行过限犯罪故意共同犯罪刑法理论过限行为行为人
应适当扩大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
2009年
按照《刑法》第17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达到这个年龄阶段的人,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辨别大是大非和控制自己重大行为的能力,即对某些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备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法律要求他们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负刑事责任。
刘家勇
关键词: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投放危险物质罪法律要求故意伤害
参与共谋而未参与盗窃是否成立盗窃共犯
2007年
被告人某甲系天津开发区某手机厂员工。2006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某甲与某乙、某丙多次预谋,计划伺机窃取该厂手机,并商定赃款三人均分。其间,为方便盗窃,被告人某甲将该厂有关内部信息透露给某乙、某丙。同年6月21日晚,某乙伙同某丙采用秘密手段,从该厂发货区内盗窃某品牌A780型手机共计250部(价值人民币68万余元),后销赃获款人民币37万元,在赃款未及依分时被抓获归案。
陈辉
关键词:盗窃共犯共谋被告人内部信息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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