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研究院
- 作品数:14 被引量:78H指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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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征收被引量:7
- 2016年
-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了制度革新,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使得他物权的征收既有法理上的支撑又有实践的需要。在理论上,土地所有权的征收已不能消灭土地上存在的作为独立用益物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实践中,土地征收制度框架下,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边缘化使失地农民成为最大的受害者。土地征收中所有权与他物权并征,在当下中国土地制度特有结构下,农民享有最大"红利",也是新物权观逻辑引发的必然。从立法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独立物权地位,审慎规范土地征收制度,详实规定土地征收过程中补偿主体及细则,引入市场调节机制,才能最大限度保护农民的财产性权益。
- 薛生全
-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财产权益
- 我国矿山安全生产法律规制的完善探析被引量:4
- 2013年
- 矿山安全生产是整个社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是国家和社会予以高度重视的重大社会问题。为了有效控制矿山事故的发生,国家在法律法规层面上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在法律制度上较为明确了矿山安全生产的义务与责任。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法律风险控制的前提,即是将企业的安全生产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进一步完善我国矿山安全法律制度是有效防控与治理矿难事故频发的首要举措。
- 薛生全
- 关键词:矿山安全法律法规
- 经义决狱与汉代衡平法的形成和发展被引量:4
- 2012年
- 汉代经义决狱是以《春秋》、《诗经》等儒家经典中有关法律适用的记述,以及有关历史事件、客观事物的记述中所体现的"义理"判决案件,进而弥补当代立法之不足,发展、完善汉代法律的一种司法实践活动。经学理论是对先秦社会实践经验的总结,是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公平、正义的成分。经义决狱的产生与汉代经学研究密不可分。经学研究的产生、兴盛为经义决狱的产生、发展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社会基础。儒家经典中所体现的"义理"具有公平、正义、理性的特点,符合时宜、事宜之意,依之所作的具有拘束力的判决,进而形成有拘束力的判例、判令可称之为汉代衡平法。
- 程政举
- 关键词:经学研究
- 论我国行业竞争反垄断法律规制的完善
- 2013年
- 行政权力"异化"催生的行政垄断,将破坏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规则。为此,我国的《反垄断法》于2010年"千呼万唤始出来"。该法的出台对规制市场垄断行为有所作用,但其无法满足目前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因此,从透彻分析各种法律制度与基础领域行政垄断规制的内在联系入手,探索构建完善稳定的行业竞争反垄断法律体系。在贯彻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通过对各相关部门法律制度的完善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打破现有基础领域的垄断格局,全面有效的遏制行业行政垄断行为。
- 薛生全
- 关键词:行政垄断反垄断法公平竞争法律规制
- 论我国证券投资补偿基金制度的构建被引量:7
- 2016年
- 由证券违法行为人或相关者设立投资者利益补偿基金是一种制度创新。这种制度创新是在我国目前证券民事赔偿司法制度供给不力,由中国证监会强力推动的结果。证券纠纷涉及的人数众多、社会关系复杂及其特有的技术性都使得解决这种纠纷相对较难。在我国当前的行政及司法体制下,由居于证券市场主导地位的中国证监会推动违法行为人设立投资者利益补偿基金,可能并非完美法治制度中的"优中选优",仅是一种现行制度中的"劣中选优",但它是符合我国司法供给有限情况下的满足股民权利保护需求的一种制度创新。
- 徐强胜
- 关键词:平安证券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协议的效力被引量:6
- 2016年
- 股东协议不同于公司章程与股东会决议,它是游离并受到公司法制约的一种关于公司权力分配、管理等的长期合同。我国公司法实践表明,大多有限责任公司仅是被股东当作投资工具而已,其不需要、也不会按照公司法定模式套用,只要股东协议不损害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其效力应予以认可。对于不同类型的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其规模、人数、出资人构成等不同,则需要对相应股东协议的效力作不同的分析与考察,以公平处理相关纠纷。当然,在承认股东协议的情况下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是很重要的。股东协议的大量出现体现了现代公司法的非公司化及中小型公司的工具化发展趋势,我国应以2013年公司资本制度改革为契机和基础,全面修改现行《公司法》。
- 徐强胜王少禹
- 关键词:人合性股东协议
- 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完善被引量:4
- 2011年
-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国内企业与个人知识产权意识不足,知识产权立法存在滞后与空白,知识产权执法也很薄弱。因此,要完善知识产权的宪法保护,要完善知识产权实体法和程序法,并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进行附加的补充保护。
- 薛生全
- 关键词:知识产权
- 刑事和解的法律价值
- 2012年
- "报应正义"的理念导致刑事司法体制存在着天然的弊端:刑事被害人的利益被忽略,刑事被告人被简单化处理(被监禁),"被害人——加害人"寻求补偿解决的企图被对抗性司法所取代。如何在刑事司法体系内实现既全面保护被害人利益,又能使加害者改过自新、复归社会是当今世界各国刑事政策中面临的一个现实难题。刑事和解是在全面反思传统刑事司法体制诸多弊端的基础上形成并发展的一种全新的范式,不追求简单的"报应正义",而是追求力使社会关系全面恢复的"恢复正义",它不仅对被害人给予更多的关注、抚慰和补偿,同时也关注加害人的教育和改造。
- 董伟霞
- 关键词:刑事被害人刑事和解法律价值
-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逻辑被引量:5
- 2020年
- 在法律性质上,股权继承尽管属于广义上的股权转让,但更多的是继承而非"转让",故股权继承首先是一个继承的问题,必然首先遵从继承法关于财产继承的基本原则;其次才是股权如何被继承的问题,须遵守公司法关于股权继受的基本规则。股权的本质为财产权,其所谓人身属性是财产权派生出来的,过于渲染其人身属性是错误的。同时,我国的有限公司尽管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但其本质仍为资合公司,股权的自然继承与公司的人合性并不矛盾。《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关于"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是符合继承法理及公司法理的,前半句是继承法的表述,后半句是公司法的要求。同时,继承人继承股权,须履行团体法关于股权变更程序上的要求。
- 徐强胜
- 关键词:股权继承股权属性人合性股权转让
- 公司法人机关理论的再认识--以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为视角被引量:21
- 2020年
- 我国通说多以法人机关理论为由否认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法人机关理论在我国被绝对化了。其实,法人机关理论的功能,仅在于解决法人这一组织体在法律上的行为活动和责任承担问题,而不在于排除董事等法人机关成员对第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董事的个人性在职务活动中并未消灭,法律技术的形式逻辑推演不能完全忽视董事两面性的客观事实。无视董事个人性这一客观事实,就难以真正实现对法人违法行为的有效规制。域外立法例表明,法人机关理论和董事对第三人的责任可以兼容并存。要想真正彻底改变人们对公司法人机关理论的绝对化认识,尚需要从我国立法上予以相应地修法完善。
- 王长华
- 关键词:董事责任法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