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力
- 作品数:38 被引量:259H指数:8
- 供职机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文化科学更多>>
- 党政机关合署办公的标准:功能、问题与重构被引量:38
- 2018年
- 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发展,党政机关合署办公有望展开更为丰富的探索实践。目前,无论是在实践还是在规范依据中,党政机关合署办公的标准均不明确。从组织法角度来看,明确该标准,可以实现澄清概念,确立党政机关合署办公独特逻辑、结构,引导组织设置的规范化、法治化三项复合功能。具体来看,党政机关合署办公仍存在设定标准模糊、粗糙和缺乏规范依据的问题,这根源于与国家制度建设相关的权力微观配置和调适仍在进行当中,我国组织机构设置主要受政策调整以及党政机关合署办公实践稀少。有必要推进组织法定在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中的双重拓展,同时采用积极方式和消极方式来重构党政机关合署办公的现有标准。
- 张力
- 关键词:合署办公行政组织法
- 略论程序作为行政正当性的扩展——兼对《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反思
- 2011年
- 行政程序立法是行政法发展的题中之义,当代社会治理结构的演化使传统行政正当性出现危机,需要行政程序立法改变定位,跳出法治规范主义的单一模式,在"以程序约束权力"的程序观之外,通过程序建构为现代行政提供新的正当性支持。对处于转型期的我国行政法发展而言,分析考察《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对我国行政程序法立法的文本与实践兼具重要意义。
- 张力
- 关键词:行政程序
- 论阐明权的诉讼机制背景
- 2006年
- 目次一、引言:阐明权的内涵及其历史演进二、阐明权的确立根据:特定诉讼基本原则的采纳(一)阐明权与处分权主义的关系(二)阐明权与辩论主义的关系(三)阐明权根据之新发展:加强当事人的程序保障三、阐明权的制度土壤: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和法院的作用分担机制(一)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与法院作用分担机制的含义(二)当事人和法院作用分担机制的类型划分及其制度实践(三)关于阐明权对当事人和法院作用分担机制依存关系的说明四、阐明权的法律原理:多元的民事诉讼目的和价值(一)民事诉讼目的的发展和多元化(二)复数的民事诉讼价值追求一、引言:阐明权的内涵及其历史演进制度意义的阐明权最早源于德国1877年民事诉讼法,那时世界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还处于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与此相适应。
- 张力
- 关键词:阐明权诉讼机制辩论主义处分权诉讼程序职权探知主义
- 论阐明权在我国民事诉论中的性质界定被引量:8
- 2005年
- 阐明权最初规定于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是在奉行辩论主义和处分权主义的基本原则下,法院为了明确当事人的声明或主张而对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加以引导的一种实质诉讼指挥权,相对于法院指挥诉讼程序进行的纯粹技术程序措施即程序权能而言,法院的阐明权对当事人诉讼主张、提出证据材料和攻击防御方法等提出诉讼资料的行为具有实质促进作用。其中,阐明权性质反映了阐明权的本质属性,是阐明权制度建构的基础。
- 张力
- 关键词:阐明权民事诉讼法律性质
- 仲裁证据的非讼化及其路径选择
- 我国存在仲裁证据诉讼化的制度现实,造成了诸多弊端,为了消除弊端、实现仲裁制度的价值、促进仲裁发展,应当通过确立独立的仲裁制度,增强仲裁当事人的证据主导权利的途径,推进仲裁证据的非讼化。
- 张力
- 关键词:仲裁制度法律实践
- 先证后核、消极许可与规制工具试验被引量:21
- 2019年
- 长期以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直是政府简政放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减少审批项目数量更是主要手段,这体现了我国政府规制活动与许可工具之间密切的联系。虽然是以许可程序的简化和优化为名,但是,先证后核的出现却暗示,将来的政府规制活动应当转向对多样化规制工具的探索。因此,可以借鉴消极许可制度改造先证后核机制,强化其独立的规制工具属性,并在分析总结先证后核机制"由点到面"形成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不断的规制工具试验,逐步确立适合我国的规制谱系及其法律规则。
- 张力
- 行政诉讼中“排除合理怀疑”的适用语境和路径被引量:5
- 2015年
- "排除合理怀疑"不仅是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在行政诉讼中也应当拥有一席之地。长久以来,在"客观真实"的影响下,我国三大诉讼法一体采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标准存在许多问题,行政诉讼应确立包括"排除合理怀疑"在内的多元化证明标准。但是,在我国行政诉讼中确立"排除合理怀疑"的适用标准绝非易事,僵化的"客观真实"、嵌入性司法、行政诉讼的独特负担以及当前行政法治化的方向都为该标准的适用增添了复杂因素。对此,有必要在探索其适用路径的过程中,确立动态开放的结构,并引入保障基本权利和引导行政运作的思维方式。
- 张力
- 关键词: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基本权利
- 迈向新规制:助推的兴起与行政法面临的双重挑战被引量:34
- 2018年
- 随着政府和市场力量事实上的同时强化,经历命令—控制模式向激励模式转变的规制理论再次遇到市场失灵和规制失灵的难题。激励模式与去规制理念紧密相连,它以"理性经济人"为预设,尝试用经济动机指引规制对象的行为选择,从而实现规制目标。但是,由于该预设本身的缺陷,以行为科学为基础的助推机制应运而生。基于无强制而强干预的特质和独特的运作机理,助推机制与此前模式下的规制手段迥然有别,其有效性也不依赖于传统的行政效力,而是依赖于一个双层结构。据此,助推的兴起预示着新规制模式的到来,同时也给行政法的理论发展带来了双重挑战。
- 张力
- 关键词:规制理论助推
- 行政法的自治范式研究
- 张力
- 共享经济:特征、规制困境与出路被引量:29
- 2016年
- 以大数据分析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共享经济,通过对市场中供需双方信息的广泛收集与精准匹配,开创了一种真正属于信息时代的、更为精细与高效的资源配置模式。张力认为,共享经济具有平台主体性强、参与者协作性强、负外部性弱的特征,这给规制机关沿用既有规制框架施加约束和限制带来极大困难。现阶段,需要一定的战略性模糊,以便为地方试验留出制度空间,进而为共享经济规制模型的形成提供实践经验的支持。刘权认为,植根于传统工业经济模式中的传统监管,存在监管理念不符合分享经济本质、过度依赖事前性监管措施、监管措施的实效性低、监管依据轻软法等诸多问题。在"互联网+"的新时代背景下,需要政府更新监管思维,确立以自我监管为主、行政监管为辅的合作监管机制,并充分发挥软法在合作监管中的功能。刘明认为,网络约租车行业是体现共享经济理念的代表。在责任承担方面,当承运人因过错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权益损害时,可考虑通过要求网约车平台与承运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方式,在行业内部实现对网约车经营风险的有效消化。
- 张力
- 关键词:共享经济行政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