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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山河

作品数:9 被引量:42H指数:4
供职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经济管理更多>>

文献类型

  • 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刑法
  • 2篇司法
  • 2篇司法适用
  • 2篇犯罪
  • 1篇刑罚
  • 1篇刑罚裁量
  • 1篇刑法立法
  • 1篇刑法修正
  • 1篇刑法修正案
  • 1篇刑事
  • 1篇刑事责任
  • 1篇修正案
  • 1篇义务
  • 1篇影响力受贿罪
  • 1篇赵秉志教授
  • 1篇正当
  • 1篇正犯
  • 1篇入罪
  • 1篇社会责任
  • 1篇受贿

机构

  • 7篇北京师范大学
  • 2篇中国政法大学
  • 2篇黑龙江省人民...
  • 1篇山东政法学院

作者

  • 7篇李山河
  • 2篇李景华
  • 1篇陈志刚

传媒

  • 1篇中国刑事法杂...
  • 1篇政法论坛
  • 1篇人民检察
  • 1篇南都学坛(南...
  • 1篇中国检察官
  • 1篇消费导刊
  • 1篇刑法论丛

年份

  • 1篇2015
  • 2篇2014
  • 1篇2011
  • 3篇2009
9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P2P下载的刑法考量与应对被引量:11
2014年
P2P下载技术导致犯罪行为发生变异,引发著作权犯罪、色情犯罪的泛滥。为有效规制和惩罚网络犯罪,需要对P2P下载有关行为重新检视:终端用户下载并上传淫秽物品的交互性行为,宜定性为传播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种子上传者的行为,则要突破单纯解释传统刑法的入罪模式,纳入到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立法保护视野中;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行为,需要摆脱传统共犯模式的瓶颈,通过立法将帮助行为予以正犯化。
陈志刚李山河
关键词:P2P
公司、企业人员犯罪之立法完善
2011年
公司、企业人员犯罪的刑法立法存在诸多不完善之处,需要在遵从协调性、严密性、平等性、合理性等原则的前提下予以完善。就罪名而言,应增设"公司、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背信罪",使其作为普通法,与其他违反忠实义务所涉及的具体犯罪构成惩治公司、企业人员违反忠实义务犯罪的严密刑事法网;将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修正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使其作为普通法,和其他违反勤勉义务所涉及的具体犯罪构成惩治公司、企业人员违反勤勉义务犯罪的严密刑事法网。同时,应完善公司、企业人员犯罪的刑罚种类,加强刑罚惩处力度。
李山河丁红兵
关键词:刑法立法
公司、企业领导人刑事责任研究体系构建论纲——以忠实义务、勤勉义务、社会责任为中心的展开
2014年
构建公司、企业领导人刑事责任研究的基本体系是进行公司、企业领导人刑事责任研究的基础。首先,应理清研究体系构建的主要思路。应从对基本概念、范畴的分析中开启思路,以问题意识调整思路,从立法情况检视思路,以理论疏导思路。其次,应确立研究体系的基本框架与内容。第一,忠实义务、勤勉义务、社会责任三项义务是公司、企业领导人刑事责任研究的逻辑起点。第二,三项义务之违反是本主题研究的逻辑重心。第三,三项义务之履行是本主题究的逻辑终点。以三项义务为中心进行体系构建的重要意义体现在:一是科学地实现了从"公司、企业"犯罪到"公司、企业领导人"犯罪研究视角的转换,二是为公司、企业领导人刑事责任这一课题的研究提供了有力的分析工具,三是能够促进本课题之刑法立法的发展,四是可以聚合多种学科的理论与知识推动本课题研究的发展,五是实现了法律与道德、制度与文化伦理建设的密切结合。
李山河
关键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社会责任刑事责任
影响力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及司法适用被引量:20
2009年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规定在《刑法》第388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388条之一,新增了一种犯罪,“两高”《关于执行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将该罪罪名确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为正确理解和适用这一刑法新增的犯罪,我们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一些问题进行研析。
李景华李山河
关键词:犯罪构成受贿罪司法适用刑法修正案罪名确定《刑法》
裁量活动与量刑规范:论确定刑罚的基础被引量:6
2015年
国家确定刑罚的正当性建立在对刑罚预防效果的假设之上,但实际刑罚裁量却只是一个以确定行为严重性为导向的、仅对有限报应性变量进行笼统性评价的活动,而刑罚的预防目的却始终处于边缘化位置。因此,从实际刑罚裁量中并不能得出说明国家确定刑罚正当性所需的预防性效果。事实上,刑罚裁量始终只是一个建立在与不法相抵偿这个单一目的之上的活动,行为严重性决定了刑罚的严厉性。但根据我国理论通说的理解,对作为量刑基础的"所犯罪行"与"承担的刑事责任"却并不能纳入行为严重性的判断。因此,作为决定刑罚严厉性的量刑基础,行为严重性应当取代刑法所规定的"所犯罪行"与"承担的刑事责任"。
李山河
赵秉志教授刑法思想研究
2009年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赵秉志是我国著名刑法学家,新中国首届刑法学博士。其研究领域涉及中国刑法学、区际刑法学、国际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等领域,其刑法学术思想主要内容概括为刑事政策、刑法改革、刑法基本原则、刑法解释、犯罪构成、犯罪主体、犯罪停止形态、死刑改革、中国区际刑法暨国际刑法、外国刑法、比较刑法等方面。其中不少领域和课题都处于领先地位,在国内乃至国际法学领域产生了重要影响,为我国法学理论研究做出了独特贡献。
李山河
关键词:赵秉志教授
论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引量:5
2009年
刑法新增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该罪是指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此罪;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表现为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国家规定,将其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行为;犯罪客体是公民个人的信息自由和安全。在本罪的司法适用中,应注意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及刑事处罚的相关问题。
李景华李山河
关键词:司法适用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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