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锁
- 作品数:54 被引量:284H指数:10
- 供职机构:河南大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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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历史影响被引量:5
- 1993年
- 公元6世纪查士丁尼主持下编纂的《民法大全》,是古代最庞大的律书。它不但汇集了罗马法的精华,标志着罗马法发展的顶峰,而且对后世的法律及法学等,具有深远的历史影响。在查士丁尼进行巨大的法典编纂工作之前,在罗马历史上,分别有过几次重要的立法活动。罗马王政时期,其法律形式为习惯法。“一切争端和纠纷,……一切问题,都由当事人自己解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一切调整好了。”
- 王明锁
- 关键词:历史影响罗马法学家公元前查士丁尼恩格斯习俗
- 中国民法典中物权的价值地位与规范表达被引量:1
- 2021年
- 全面准确解读物权制度对民法典的正确实施意义重大。民法典之各编次序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七编,物权为各分编之首,足见其显凸地位。这种安排更多应当从立法技术上来进行考量,而非价值观念上的必然选择。物权制度对市场经济的直接关联性和价值上的不可或缺性,为市场经济的巩固发展提供基本的全面性保障。理解解释作为民法典重要制度的物权,不仅要认识物权在整个民法典中的价值地位,还应从物权的概念入手正确理解和掌握物权范畴与物权类型之间的关系以及物权与其他相关民事权利之间的关系。
- 王明锁
- 关键词:民法典物权概念物权体系
- 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受教育权的法律保护
- 2007年
- 在我国,义务教育阶段长期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日益显露,公民的受教育权频繁受到侵害已经成为一个不争事实。政府与公民之间权利义务应当如何配置,这一矛盾将学校置于相对突出的位置。同时,政府与家长应当在何种限度内承担起各自的义务,并以此来保障义务教育的有效实施显得至关重要,因此在立法中明确政府责任与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照顾权的范围,并施以有效的救济措施,成为真正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权所必需的立法前提。
- 王明锁杨秋颜
- 关键词:义务教育受教育权政府责任未成年子女
- 中国民商法典编纂中对物权制度的修正整合与创新完善——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法典物权编草案建议稿(黄河版)》被引量:2
- 2019年
- 为完成"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的伟大任务,将作为民法典首编的《民法总则》已经通过,各分编编纂正在进行。从公布的各分编草案看,由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组成。但从民法典的内在逻辑和形式体系上观之,法典由通则、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债与继承构成当更为科学合理、严谨周密和具中国时代特色与民族气派。民商权利中,人身权之后当为物权。然物权编分歧与需修正者,为物权内容体系。本文遵循十九大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之论断,追求社会平衡发展与人民美好生活之需,诚守物权为人对物之支配特质,将中国市场经济社会生活中民商事主体对物进行支配的客观现实关系,按其权能特性分别归属自物权和他物权,并从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分离的角度,将他物权依次区分为控占权、占用权、用益权和经营权四种基本类型,对相关传统理论进行修整,并创建具有中国科学特色的物权法治理论与学术话语体系,使其更切社会实际地为民商主体提供更为系统的行为规范,亦为司法提供更为简明的裁判规则。且继续知行合一,凝成草案法条。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商法典物权编草案建议稿(黄河版)》的目次为总则、所有权(自物权)、所有权取得、控占权、占用权、用益权、经营权、获益权、相邻关系、物权证书,共十章398条,加上通则编226条、人身权编247条,总共871条。就法典整体,致达其半。
- 王明锁
- 关键词:民法典编纂建议稿
- 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促进廉政建设被引量:1
- 2008年
- 廉政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泛的问题。防止腐败,加强廉政建设与健全法制具有密切关系,其中进行法制教育更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坚持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对于从根本上提高公务司法人员素质,提高拒腐能力,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 王明锁
- 关键词:廉政建设法治理念依法治国公平正义
- 人格权立法模式的发展变化及其对我国民商法典的启示被引量:5
- 2010年
- 人格与主体资格及主体身份密切相关,人格权乃重要的主体权利。罗马法虽然没有人格权之说,但有人格权之内容,且对后来的民法典产生很大影响,尤其对《法国民法典》影响巨大。《法国民法典》在理性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影响下采取了整体的人格权观点,法典在立法技术上采取概括的人格权保护方式;随社会的发展,新的人格权能不断被吸纳进去,故未产生一般人格权制度。而《德国民法典》受实证主义和康德伦理人格主义哲学的影响,坚信法定人格权观点,法典采取列举式人格权保护,在后来的发展中显现出明显的不足。其后,在法理学的发展下,借助判例确立了一般人格权制度,且对德国族民法典产生了一定影响。其他一些国家的民法典也对一般人格权制度的形成起了一定作用。人格权立法模式的发展变化将为我国民商立法带来一些启示,不仅可以增强我国确立该制度的主动性,而且从立法技巧上,可以将传统人格权置于人身权之中,在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人身权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格权制度。
- 王明锁郑奇
- 关键词:罗马法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人身权人格权
- 论添附与添附物的所有权归属——对我国《物权法》所有权原始取得制度的一项补充被引量:2
- 2015年
- 添附是罗马法以来民法物权中所有权原始取得的重要方式,但我国《物权法》对此却没有规定。传统民法理论中,有关添附的见解并不一致。我国民法理论中将加工、混合、附合都列入添附的范畴,但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甄别添附、加工、混合、附合各自的涵义和相互关系及其规范调整的社会现象却各有不同。一般来说,加工应当是独立的一种所有权原始取得制度,与生产无异;而所谓的附合、混合则完全可以被添附吸纳。依据各概念蕴含的不同含义拟定相关法律条文,不仅能有效对有关社会生活实际进行规范适用,而且还可形成简洁清晰的添附制度,此外也可促进完善我国物权法所有权取得方法,并于将来编纂民法典时参考,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 王明锁
- 关键词:所有权物权法
- 现代法律视野下“三十而立”的非合理性分析
- 2008年
- 对孔子所说的"三十而立",究竟立什么,学界历来认识不同。实际上立与学密切联系。欲了解立的内涵,必须先了解学的志向,还要对其人生经历进行具体分析。孔子"十五志于学",实际上是志于士;"三十而立",实际是指达到了志学的目标,实现了担当士的理想。从当今社会普适性状况和有效激励人生等方面观察分析,三十而立,似显过时。就现代社会一般意义来看,说"五岁而志于学,二十而立,三十而不惑,四十而知天命,五十而耳顺,六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七十而颐养天年",似更有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 王明锁
- 关键词:三十而立法律规定
- 民法法典化、法典解构化及法典重构化——二百年民法典发展历程述评被引量:1
- 2005年
- 19世纪理性主义民法典的产生有其特定的社会和思想基础。但由于自身的固有局限,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类民法典不可避免地呈现出解构化的样态。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典化时代的终结。伴随法典解构化进程而出现的各种类型的法典重构化运动昭示着民法典的编纂理念进入了实用主义的新时代。
- 魏磊杰王明锁
- 关键词:民法典法典化
- 论物权法对和谐社会构建的价值意义——兼谈物权法之主要缺憾被引量:5
- 2009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一部重要而复杂的调整民商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密切关系。物权法体现并促进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精神,体现了公平与正义的社会文明理念,体现了诚信友爱的团结精神,有利于社会充满活力,有利于社会秩序的安定有序,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对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但是,物权法在继受传统民法精华的同时,从科学体系和立法技术层面观之,于创新和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商法体系方面也有相当缺憾,具体在立法根据、担保物权、占有和居住权等方面还存在着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 王明锁
- 关键词:物权法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和谐社会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