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洁珍
- 作品数:24 被引量:95H指数:6
- 供职机构:宜春学院政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江西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 公民意识对法治进程的内在驱动被引量:7
- 2007年
- 优良的公民意识,是我国法治动态发展、更加文明进步和恒久有序的重要保证。但由于受传统因素的影响,公民意识作为非正式制度要素与正式制度严重不协调,导致我国法治建设与法治效果不相协调。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充分认识到公民意识质的规定性及其内在结构,并注重培养和重塑公民意识,加速内在自觉法治秩序的形成。
- 李洁珍
- 关键词:守法精神法制秩序
- 伦理视野下的婚姻家庭法学教学改革初探
- 2011年
- 适应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针对当代大学生出现的种种违反家庭伦理道德的现象,摈弃法律工具主义,把婚姻家庭法教学纳入伦理视野,改革教学目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培养学生正确的婚姻家庭伦理观,是十分重要的。
- 李洁珍
- 关键词:伦理视野婚姻家庭教学改革
- 论社会主义法治的道德化
- 2003年
- 本文认为,现代法治社会中,道德是法律产生、存在和作用于社会的基础;社会主义法律在本质上应体现和反映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所以社会主义法治应该是道德化的法治,即在价值理念和法律制度上应体现现代法治和广大人民的整体要求。
- 李洁珍
-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道德化法律规范
- 法制现代化与法律意识现代化被引量:4
- 2005年
- 在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战略目标中,法制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而要实现法制现代化,必须实现法律意识现代化,因为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内在联系,法律意识现代化对法制现代化的实现具有重要的作用。
- 李洁珍
- 关键词:法制法律意识法律权威
- 宪政:法治与政治文明的最佳契合被引量:1
- 2004年
- 法治与政治文明存在着密切联系 ,因为法治与政治文明一样具有文明的属性 ,法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必然选择。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 ,必须实现法治与政治文明的最佳契合 ,即实行宪法政治。
- 李洁珍宋哲声
- 关键词:法治政治文明人治宪政
- 和谐社会的公民伦理精神与法治精神的价值蕴涵被引量:1
- 2010年
- 和谐社会需要与之契合的公民伦理精神和法治精神,但这两种公民精神不是二元分野的,而是一种由伦理精神支撑的法治精神。
- 李洁珍
- 关键词:和谐社会伦理精神法治精神
- 略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
- 2005年
-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且迫切需要解答的时代命题,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从表面上看,这二者之间似乎并无必然联系,但是如果把它们同时放在21世纪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下,我们不难发现,这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辩证关系,即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也必须在依法治国过程中完成.
- 李洁珍
- 关键词:依法治国共产党党员辩证关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对贫困大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思考被引量:20
- 2005年
- 贫困大学生是特定关爱的一个群体,由于贫困所带来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决不是仅仅简单地用经济手段可以解决的。由于家庭、社会、学校环境等方面的影响,贫困大学生存在不良的心理特点,如自卑、焦虑、孤僻等,如果得不到解决,将会严重影响贫困大学生的健康成长。高校应加强贫困大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工作要有新观念、新思路、新举措,促使贫困大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争取早日成才。
- 夏水龙晏红洁李洁珍
-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学校环境教育管理工作成才焦虑心理特点
- 论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完善
- 2020年
-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规定了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这一制度是双务合同履行中抗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理论上,《合同法》对于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规定还存在漏洞;在司法实务中,对于同时履行抗辩权的理解和适用均存在颇多争议。我们应该进一步解释同时履行抗辩权的内涵以及要件,重构我国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从而使得该制度得以完善,达到理想的效果。
- 李洁珍叶龙生
- 关键词: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判决效力
- 法治社会的主体精神建构被引量:2
- 2005年
- 法治社会主体精神的建构,就是公民现代法律意识的建构、塑造和完善。因为公民意识与法治理念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公民意识对法治的实现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现代化公民意识的建构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它既需要在公民的社会意识中确立法和现代法治的原则,更需要公民在对待权利和权力的意识和行为中有理性、辨证、全面的价值标准。
- 李洁珍
- 关键词:法治社会公民意识法治理念法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