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吕绪勇

作品数:5 被引量:4H指数:1
供职机构:西南财经大学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2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3篇政治法律

主题

  • 3篇犯罪
  • 1篇得逞
  • 1篇刑法
  • 1篇上游犯罪
  • 1篇适格
  • 1篇抢劫
  • 1篇抢劫罪
  • 1篇主体资格
  • 1篇未遂
  • 1篇洗钱
  • 1篇洗钱罪
  • 1篇客体
  • 1篇犯罪客体
  • 1篇犯罪人
  • 1篇犯罪未遂

机构

  • 3篇西南财经大学
  • 2篇西南交通大学

作者

  • 3篇吕绪勇
  • 2篇邓君韬

传媒

  • 1篇湖南社会科学
  • 1篇前沿

年份

  • 1篇2012
  • 1篇2011
  • 1篇2010
5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论抢劫罪的客体
在中国刑法语境下,对于抢劫罪的解释而言,该罪的客体要件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能够很好地体现犯罪客体的定罪导向作用,可以解决一些司法实务中的问题。全文针对抢劫罪的客体要件进行论述,揭示其作为功能性概念的本相。 第一部分:抢劫...
吕绪勇
关键词:抢劫罪犯罪客体
文献传递
上游犯罪人是否适格洗钱罪之主体探讨被引量:4
2010年
对于上游犯罪人是否具有洗钱罪的主体资格问题,国内学者形成肯定说和否定说两种观点,依据刑法解释学基本原理,就我国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明知"、"提供"、"协助"等进行精细分析,同时兼顾"期待可能性"、"事后不可罚"理论和民众刑罚观,否定说更切合我国现阶段国情。
吕绪勇邓君韬
关键词:洗钱罪上游犯罪主体资格
论刑法中的“未得逞”
2011年
对于犯罪未遂的认定,传统理论的"犯罪目的说""犯罪结果说""犯罪构成要件说"以及"综合说"均将"未得逞"视为"消极要件",其并未说明"未得逞"的真正意义。从语义学的角度看,刑法中的"未得逞"应兼具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形式意义上的"未得逞"既是普通用语,亦是规范用语;实质意义上的"未得逞"则指没有发生行为人所希望或放任的,并由行为性质所决定的客观侵害结果。
吕绪勇邓君韬
关键词:犯罪未遂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