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星
- 作品数:112 被引量:970H指数:14
- 供职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国家教育部“211”工程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更多>>
- 金融改革环境下金融中介的发展与规范探讨——“金融改革下金融中介培养发展的法治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综述被引量:4
- 2013年
- 正浙江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2012年会暨"金融改革下金融中介培养发展的法治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于2012年12月召开。会议主要学术观点综述如下:一、金融改革催生的新制度安排2012年国务院批准了温州市、珠江三角洲和泉州三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会议围绕金融改革涉及的地方金融管理权、P2P网络借贷、利率调节、备案登记制度等问题展开研讨。
- 李有星金幼芳谈文欣郑骅
- 关键词:金融中介金融媒介金融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理财服务
- 我国银行危机处理措施的法律思考被引量:6
- 2005年
- 银行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客观存在,但我国处理银行危机的法律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如处理措施单一、制度设计过于简略、对个人的存款利益保护不充分等。国外许多国家银行危机处理措施除了建立市场退出机制外,尚有最后贷款人手段和存款保险制度两种保障措施。我国完善银行危机处理的措施在于完善接管重组制度,构筑必要的应急措施,收购兼并制度、破产制度,谨慎实施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手段,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 李有星陈月影
- 关键词:银行危机最后贷款人存款保险制度
- 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法律适用与司法裁判规则的反思与完善——“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与司法裁判规则”研讨会综述被引量:7
- 2018年
- 互联网金融纠纷日益增多,统一的司法裁判规则迟迟未能落地,为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带来了诸多困扰。"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与司法裁判规则"研讨会就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中的法律适用和司法裁判规则进行反思,深入探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法律定位,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则与司法裁判的关系,互联网金融纠纷案件的司法裁判实践经验与疑难问题,以及网络借贷与第三方支付纠纷的法律适用与裁判规则,并提出相关问题的完善建议。
- 李有星侯凌霄潘政
-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 民间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温州模式研究被引量:10
- 2015年
- 我国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因国家采用分业监管的模式,民间金融缺乏监管及监管协调机制。无论是正规金融领域,还是民间金融领域,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意义重大。民间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重点是:中央和地方监管分工协调、地方政府与驻地国家金融监管派出机构的协调、地方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的协调,以及行业自律、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检查、风险防范处置等的协调。温州通过地方性法规已经确立了民间金融监管及其监管协调机制的制度。
- 李有星
- 关键词: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
- 商事交易安全的反思——兼论“商事通则”的任务
- <正>商事交易安全是重要的商法原则之一,在"商事通则"的制度设计中也是应当重点考量的。传统的教科书告诉我们,商事交易安全原则大体表现为:公示主义、外观主义、严格责任主义、善意取得、禁止欺诈或不正当主义等规则。现代商事主要...
- 李有星郭晓梅
- 文献传递
- 合同意思自治与合同监管研究被引量:5
- 2000年
- 合同法》确立的合同意思自治原则 ,对合同监管具有重大影响。本文对合同意思自治的基本理论 ,合同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内容以及合同监管的观念、范围、途径等作了阐述 ,强调以合同意思自治原则指导合同监管工作 ,依法确认、保障合同当事人权利 ;以意思自治受限制的规则调整社会各方利益 ;
- 李有星
- 关键词:合同监管
- 论家庭信托的历史发展及其当代价值被引量:8
- 2016年
- 家庭信托是最早的一种信托形式,是人们运用用益方法处分土地这种家庭财产的产物。在用益制的结构中,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者之间关联互动,构成土地用益关系的基本要素。在用益制发展的早期,普通法只承认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土地转让行为的法律效力,但受益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用益关系仍属道德调整的范畴。衡平法兴起之后,才逐渐将受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关系界定为法律关系,后又以判例形式确认了"双重用益"的有效性,家庭信托由此产生。基于信托的财产隔离功能,设立家庭信托的家庭财产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其他财产相区隔,避免了财产混同和损失。家庭信托早期主要用于家庭财产安排,而在当今社会的价值则体现在家族财富和事业的传承上。土地财产管理是家庭信托的一种原始基础功能,信托机构可将其应用于我国家庭土地财产的管理。
- 李有星杨得兵
- 关键词:法律结构
-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析被引量:259
- 2014年
- 无论在货币支付还是货币融通领域,互联网与金融两者都在迈向深度融合,这预兆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互联网金融主要表现为金融对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工具性应用,本质上互联网金融仍属金融范畴。非正规金融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最突出的成果表现为第三方支付、P2P借贷和众筹融资等金融创新模式的新兴。基于国内法律现状,互联网金融不是在交易角度无法可依,而是在监管角度缺乏规制。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风险问题,造成金融安全隐患。对互联网金融应实施监管已逐渐成为国内外金融监管机构的共识。在国内实施互联网金融监管,应确定监管主体地方化的方向,采取原则导向监管方式,构建以会员邀请、资金第三方托管、简易信息披露及信息安全保护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安全港"制度。
- 李有星陈飞金幼芳
- 关键词:金融法第三方支付
- 解读证券法治理论,反思金融司法实践——“证券市场法治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综述被引量:3
- 2012年
- "证券市场法治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从中国资本市场所存在的种种实际问题出发,重点探讨了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制度的完善、违法行为的预防与规制、证券赔偿诉讼与司法重整机制的优化、上市公司治理制度的构建、民间融资困局的破解等问题,并提供了与会专家学者针对上述问题所提出的解决方案,对证券法治理论进行了全面解读,对金融司法实践展开了深入反思。
- 李有星范俊浩李龙政
- 关键词:内幕交易赔偿诉讼民间融资
- 论民间融资备案登记的难点及其解决被引量:9
- 2012年
- 民间融资的信息不灵和监管手段的缺失非常明显,民间融资的备案登记因此被提出和探索。但民间融资备案登记在理论上存在争议性难点,如备案机构的性质及其备案管理的权力来源、备案的义务主体和备案环节、备案登记的范围与效力以及不履行备案登记的法律责任等。解决的重点在于明确备案机构的性质和备案模式、备案登记的义务主体和登记时间,规定备案与否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 李有星张佳颖
- 关键词:民间融资备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