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启顺
- 作品数:21 被引量:67H指数:5
- 供职机构:河南大学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哲学宗教社会学更多>>
- 配偶权立法必要性的理论检讨与实践基础被引量:12
- 2017年
- 配偶权作为一项权利是由英、美、法等国家率先规定在法律之中,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虽然涉及配偶权的一些内容,但是并未对其进行明文规定。在理论界,关于配偶权是否应当明确规定有很大争议,在实务中因为配偶权难以有效保障,出现裁判不一、社会不稳定的问题。配偶权作为身份权的一种,是权利义务一体性的权利,是夫妻关系自然属性的具体体现,应当得到法律的承认和维护。所以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应当明确规定配偶权的概念和范围、具体的构成要件以及相应的保护制度。
- 杜启顺
- 关键词:民法典编纂配偶权忠诚义务民事权利体系
- 新媒体时代我国网络人格权立法的再探索——以引入惩罚性赔偿为探讨视角被引量:5
- 2017年
- 民事赔偿以"填平"为原则,只有在极少数的情况下才会有对此原则的例外产生。在我国现有的民事权利保护体系中,例外也并不多见,只有在消费者权益保护、食品安全和产品责任以及合同法中的定金罚则等有限的几个领域承认惩罚性的赔偿存在。本文认为,对于网络人格权的侵权,由于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也应当引入惩罚性赔偿的制度进行特殊保护,从而不但能更好地保护在信息时代民事主体的人格权,更是对互联网秩序的一种维护。
- 杜启顺
- 关键词:惩罚性赔偿补偿性赔偿侵权责任法媒体侵权
- 担保型以物抵债协议真要识契——对《<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司法解释》第28条的再思考
- 2024年
- 《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否定担保型以物抵债协议的独立地位,协调了《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68条与《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23条的关系,其采取的“完成财产权利所有权变动公示的属于让与担保、未完成财产权利所有权变动公示的仅能就其受偿”做法虽大体合理,但却忽视了履约期满前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中“为清偿而给付”情形的剔除以及存在多个未完成财产权利所有权变动公示的担保型以物抵债法律关系时各个债权人的受偿规则建构。出于尊重真实意思表示、细化操作规则的考虑,有必要重新厘定担保型以物抵债协议的概念范围、完善未完成财产权利所有权变动公示的担保型以物抵债协议中的受偿规则。
- 杜启顺彭涛林
- 关键词:以物抵债实践合同非典型担保
- 期货交易数据权利属性研究被引量:4
- 2019年
- 期货交易数据权利属性纠纷反映出的问题是期货交易数据权利属性不明确。更深一层的问题是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无法对期货交易数据提供有效的保护。鉴于期货交易数据实质上可以分为纯粹的体力劳动创作、满足一定程度原创性的智力劳动创作和满足一定程度独创性的智力劳动创作三类,所以,可以对期货交易数据实行分级保护。具体而言,可以以劳动产权理论为理论基础对委买委卖价等期货交易数据进行保护,以普通法系国家中的版权理论为理论基础对合约名称等期货交易数据和结算价等期货交易数据进行保护,以大陆法系国家中的著作权理论为理论基础对市场行情、价格分析等期货交易数据进行保护。
- 杜启顺
- 关键词:权利属性劳动产权版权著作权
- 法律全球化:预设、反思与展望被引量:2
- 2019年
- 法律全球化的本质属性是法律属性和全球属性,法律趋同论、法律国际化论、法律多元化论在这两个属性上都不完备。国际社会并非统一的法治社会,而是基于自治自律的治理模式的社会。法律全球化并不客观存在,未来能否实现由世界结构的变化决定。经济全球化与以民族国家为核心的世界政治结构之间的矛盾,要求寻找法律全球化以外的实现全球正义的道路。
- 戈士国杜启顺
- 关键词:法律全球化全球治理风险社会
- 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程序主义进路——从哈贝马斯程序主义法律范式角度分析
- 2015年
-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结构由全能政府模式转变成社会利益多样化和价值多元化的格局。这种转变导致我国出现多样社会利益冲突和多元价值冲突。我国社会结构的变化也引起人们在思想文化领域权利观念的形成并日益发展,人们提出各种权利要求,对我国社会治理体系构成巨大挑战。哈贝马斯的程序主义法律范式,通过释放市民社会公共领域里的潜能,克服晚期资本主义社会的危机。我国可以借鉴哈贝马斯的程序主义法律范式,改变并加深人们对权利观念的理解,促进我国社会各阶层的沟通与商谈,从而以程序化的方式化解各阶层的利益与价值冲突,改革我国社会的治理体系,以应对改革开放以来所形成的挑战,促进我国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
- 杜启顺
- 关键词:社会治理社会多元化权利观念哈贝马斯
- 我国婚姻家庭法的传统与现代化探析被引量:2
- 2016年
-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家庭是构成整个社会的最基本的单元,要想社会和谐发展,离不开对家庭的关注。对于中国人来说,家庭尤为重要,这是因为自古以来我国就是一个十分注重家庭亲属关系的以家庭伦理为社会发展核心的国度。在家庭关系中,婚姻关系又是关系到人类不断向前繁衍发展的重要关系,是一个国家能够长治久安的基础所在。但是当代中国的婚姻法虽然在时代发展过程中历经了数次修改,也在不断地完善,但是由于整个立法体系制定的较早,结构和内容上都存在着不少需要完善的地方。本文从我国婚姻家庭法的立法沿革切入论题,分析在传统向现代化过渡过程中我国现行婚姻法所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未来我国婚姻家庭法的完善途径。
- 杜启顺
- 关键词:婚姻家庭法
- 证券法的功效分析与重构思路被引量:2
- 2016年
- 2013年和2014年,《证券法》在实施近十年以来开始连续两年进行修改。但是事实上,证券法的这两次修改改动很小,只是放开了某些环节的监管力度,将很多之前需要向监管机构报送材料的内容改为仅需公告即可。这些改动实际上也在某种程度上适应了当前证券市场的发展,但是还远远不够。现行证券法的一些关键性问题例如对于证券定义的厘定、对于证券法整个立法理念的颠覆、证券法的结构调整等等实际上并未涉及。但是利好的是,我们至少可以看到全国人大确实意识到了现行《证券法》已经严重地与证券市场的发展脱节,必须要进行大的修改或者重构。不过,法律的修改并非一朝一夕,在对证券法进行修改或重构之前,有必要对证券法的概念、功效以及重构思路进行确定。
- 杜启顺
- 关键词:证券法
- 青年马克思法学观的建构逻辑
- 2023年
- 青年马克思法学观的建构同其哲学观的变革内在同构。大学时期,马克思在进行法哲学研究过程中遭遇“世界观危机”,由此触及传统法学理论及其法学观的固有症结。在其《博士论文》中,马克思将“世界的哲学化”同“哲学的世界化”相统一,初步克服了世界观危机并为其法学研究奠定了世界观前提;《莱茵报》时期,马克思初步确立了关于法律本质的唯物主义解释范式;从克罗茨纳赫时期到《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的法学观基本实现了唯物主义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的法学观实现了彻底的唯物主义化,并呈现出“历史科学”特质。
- 杜启顺
- 关键词:青年马克思法学观唯物主义共产主义
- 我国法律硕士培养模式优化研究——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及衔接法考改革为视角被引量:5
- 2019年
- 当前我国法律硕士培养难以满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需要,培养模式缺乏应用性与实践性,且授课方式与学术型硕士趋同,未能将培养高端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要求落到实处。通过分析法律硕士培养困境的现实原因,结合法学教育经验及其他学科专业型硕士教改经验,得出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的优化路径应当是在立足于自身特色的基础上,以衔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为侧重点,坚持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导向,以及建立实习司法助理制度,以期建立符合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2.0要求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
- 杜启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