宓晓平
- 作品数:2 被引量:0H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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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包经营中贪污案件的审理
- 1992年
- 审判实践中我们感到,对于承包经营中贪污案件的定性,被告人的客观行为不是主要的判断依据,关键是主体、客体及主观故意内容的认定。(一)根据企业性质及承包经营方式确定承包经营者的主体身份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主体资格依据法律规定或授权成立,随着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出现,又可依经营方式和财产关系的转换而成立。
- 宓晓平童志兴
- 关键词:贪污罪主体贪污案件主观故意公共财产主体资格审判实践
- 飞车强抢致人死亡的死刑裁量
- 2008年
- 【裁判要旨】一、行为人驾驶摩托车强行夺取他人财物并造成他人死亡的,构成抢劫罪。二、本案被告人在抢夺作案中不计后果,造成被害人死亡,罪行严重。但本案与使用凶器直接作用于人身实施暴力抢劫、故意致被害人死亡等抢劫案件有所区别,根据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作案手段等具体情节,依法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 宓晓平陈增宝
- 关键词:死刑缓期执行致人死亡裁量飞车抢劫案件主观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