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源
- 作品数:5 被引量:10H指数:2
- 供职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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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资产证券化之特殊目的信托的立法完善被引量:1
- 2008年
-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结构性融资手段,其交易结构的设计是其成败的关键。特殊目的信托(SPT)机构虽然是目前交易机构的最佳选择,但在实践中仍然遇到性质不清和受益权证书流通受阻两大问题。本文从法律角度对SPT相关性质界定和促进信托受益权证书流通两方面进行探讨,最后提出具体的立法建议。
- 何源
-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
- 论'多元面向'维度下的国有企业类型化构建--以德国'公营事业'概念和制度为借镜
- 企业类型化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环节.但国内目前以特定面向下的功能特征进行分类的理念不足以解决"多元面向"维度下的国企在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因此回归国企"特殊公司法人"本位,寻找新的类...
- 何源
- 关键词:国有企业公营事业资本结构法律制度
- 英美法系比较视野下的不可抗辩条款
- 不可抗辩条款起源于英国伦敦寿险公司,在美国首次成为法定条款。我国新修订的《保险法》首次将其采纳。与英美法系相比,我国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范围、生效条件、时效问题、适用例外存在着诸多不同。借鉴国外规定,结合我国国情,不可抗辩...
- 何源
- 关键词:不可抗辩条款
- 文献传递
- 德国公营事业对中国国有企业类型化之启示——以判例与立法为中心展开被引量:4
- 2015年
- 准确界定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对深化国企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国内目前单维度的分类理念不足以解决国有企业多元功能特性的定位问题。因此需回归国有企业"特殊公司法人"的本质,寻求新的国有企业类型化标准。基于对德国公营事业概念及制度的考察,可以发现德国公营公司与我国国有企业的相似定位和问题。以德国经验为借鉴,"新资本结构说"可作为国有企业类型化之新标准。在此基础上,"单核心、双轨制"的国有企业法律制度构建得以提出,国有企业多元功能特性也可以被更加清晰地解读。
- 吴勇敏何源
- 关键词:公营事业
- 论政府在国企改革中的第三种职能及其法律制度建构——以德国法上的母体行政组织对公营公司的影响义务为借鉴被引量:6
- 2015年
- 国资委"出资人"和"监管人"的定位之争自其成立以来便一直存在。在国资委定位和职能的困境背后,隐藏着政府的第三种职能——目标管理。借鉴德国法上的母体行政组织对公营公司影响义务的,我国政府的目标管理法律制度需要从职能实施主体、实施对象、核心内容和实现手段等四个方面来进行建构。
- 何源
- 关键词: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