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建宇
- 作品数:51 被引量:618H指数:14
- 供职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教育部“211”工程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历史地理更多>>
-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定性与法律适用模式选择被引量:30
- 2010年
- 处于社会转型期的我国事业单位正在推行以人员聘用制度为核心的各种人事制度改革,这是我们正确认识和准确界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法律性质的制度基础。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具有同质性,但又具有某些不同于普通劳动合同的特色,是一类特殊的劳动合同。因此,在聘用合同如何适用《劳动合同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问题上,我国应当确立"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相结合,特别规定优先适用"的模式。当前,我们尤应关注这种"特别规定"的作出方式、立法理念、法律渊源等理论与实务问题。
- 许建宇
- 关键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
- 如何理解“劳动者非本人原因”“被安排”被引量:1
- 2012年
- 刘某于2012年4月14日申请仲裁,称1995年8月起在上海杰胜公司工作,2005年9月起在上海杰利公司工作,签订有2007年5月;31日至2012年5月31日的劳动合同。2012年5月10日,刘某向杰利公司提出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请求。
- 周国良许建宇赵晓燕
- 关键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仲裁
- 完善消费者立法若干基本问题研究被引量:33
- 2001年
- 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快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面临着诸多亟待完善的问题。本文撷取其中几个既具有理论研讨价值又有实践意义的代表性问题 (包括《消法》的适用范围、法律责任、消费仲裁制度等 ) 。
- 许建宇
-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仲裁制度法律责任市场化进程
- 再就业工程法律对策论纲被引量:6
- 2000年
- 我国再就业立法所要确立的目标模式应是“国家宏观调控下适度的市场就业机制” ,再就业立法应建立起以就业促进法、就业安定法、就业保障法为主体的框架体系。本文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再就业问题法律对策的基本思路和若干设想 。
- 许建宇
- 关键词:就业促进法
- “有利原则”的提出及其在劳动合同法中的适用被引量:42
- 2006年
- “有利原则”是基于劳动法的立法宗旨而独立出现的一项劳动法的调整原则,有其独特的效力、适用范围和主要功能。劳动合同法中确立“有利原则”,宜采“概括式”与“列举式”相结合的模式。“有利原则”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终止、法律责任、争议处理等各项具体制度中有着极为广阔的适用空间。
- 许建宇
-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 构建我国欠薪保障制度的法学思考被引量:19
- 2006年
- 我国应构建完善的欠薪保障法律制度,以遏制企业或雇主拖欠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具体应确立工资的“第一优先受偿权”地位,建立统一的欠薪保障基金法律制度,强化工会组织在欠薪保障方面的维权职能,并完善与欠薪保障相关的法律责任制度、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行政执法机制等配套措施。
- 许建宇
- 关键词:欠薪保障制度工资优先权维权组织
- 劳动权的界定被引量:27
- 2005年
- 本文简要回顾了劳动权概念的历史演进轨迹,并对国内外几种主要的劳动权学说、观点进行了介绍和评析。在此基础上,作者把劳动权概念界定为:劳动权是指劳动者个人或团体所享有的,以就业权、结社权(团结权)为核心的,因劳动而产生或与劳动有密切联系的各项权利的总称,是属于社会权范畴的一类权利。论文并对该定义的内涵进行了具体阐释。
- 许建宇
- 关键词:劳动权《劳动法》公民权利自益权共益权社会权
- 经营者对消费环境的安全义务浅论被引量:26
- 2002年
- 随着消费维权观念的深入人心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 ,但法学界对其中蕴含的消费环境安全义务的研讨明显较少 ,且往往失之偏狭。本文认为 ,寻求经营者与消费者利益关系的动态平衡 ,实现经济生活公平和效率的价值目标 ,是确定经营者安全义务广度和深度的重要出发点和指导思想。消费环境的安全保障为经营者法定安全义务之附随义务 ,经营者是否违反这一义务应以诚信原则作为衡量和判断的基本标准 ,以过错责任作为归责原则 。
- 许建宇
- 关键词:经营者义务归责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社会保险法应以保障社会保险权为核心理念被引量:11
- 2010年
- 社会保险权是一种具有社会权、受益权等多重属性的公民基本人权。确认和保护公民的社会保险权,是我国社会保险法应确立的首要宗旨。基于这一主旨的要求,社会保险法既应强化规定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义务,更应重视国家社会保险职责(特别是政府职责)的法制化建设。为了确保公民社会保险权的实现,我国还应为相关当事人提供完善的非法律救济和法律救济两种途径,当前尤其应着力完善综合运用宪法、行政法、劳动法、刑法等多种手段的法律救济程序。
- 许建宇
- 关键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权社会保险法权利救济
- 劳动法视野下的分支机构法律地位论析
- 2016年
- 在劳动法视野下观察和界定分支机构的法律地位,我们既应注意到分支机构与民事主体之间的联系与区别,也应关注到分支机构与典型用人单位之间的异同。"用人单位资格"理论是研讨和厘清分支机构法律地位问题的基本出发点。分支机构具有雇主资格的共性,但又具有一定的要素差异性和人格独立的相对性,故实为一种"不完整用人主体",或可称为"二级用人单位"。相比于现有的"分支机构独立主体说""总公司主体说""人身性用人主体说"等其他学说,确立"不完整用人主体说"具有更为充足的法理和实践依据。在这一学说具体应用于我国劳动法律实务时,立法者和执法者应充分关注其一些特殊的适用思路和原则,从实体法、程序法两个方面对分支机构给予有效的法律规制。
- 许建宇
- 关键词: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