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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瑶

作品数:7 被引量:38H指数:3
供职机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更多>>

文献类型

  • 5篇期刊文章
  • 2篇会议论文

领域

  • 7篇政治法律
  • 1篇环境科学与工...

主题

  • 4篇诉讼
  • 3篇环境公益
  • 3篇环境公益诉讼
  • 3篇公益诉讼
  • 2篇申请法院强制...
  • 2篇损害赔偿
  • 2篇赔偿
  • 2篇禁止
  • 2篇禁止令
  • 2篇环保
  • 2篇法院
  • 2篇法院强制执行
  • 1篇生态
  • 1篇生态环境
  • 1篇时效中断
  • 1篇实证
  • 1篇实证分析
  • 1篇市场经济
  • 1篇私法
  • 1篇私法效力

机构

  • 7篇浙江大学

作者

  • 7篇陈瑶
  • 4篇巩固

传媒

  • 1篇中国人口·资...
  • 1篇贵州民族学院...
  • 1篇中国地质大学...
  • 1篇南京工业大学...
  • 1篇河南财经政法...
  • 1篇新形势下环境...

年份

  • 1篇2021
  • 1篇2020
  • 1篇2018
  • 1篇2017
  • 2篇2016
  • 1篇2004
7 条 记 录,以下是 1-7
排序方式:
美国环保禁止令研究
环保禁止令是环境保护救济的重要执行方式,美国已有健全的环保诉讼禁止令制度,包括预备禁止令、临时禁止令、永久禁止令,不仅有较为明确的考量标准,也有藐视法庭罪等制度保障。中国的环保禁止令地方实践主要是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陈瑶
关键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环境公益诉讼
文献传递
环境侵权诉讼时效规则的问题与完善——从“常州毒地案”切入被引量:2
2020年
侵权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督促及时行使权利和稳定社会秩序,环境案件因其特殊性需特别规则。"常州毒地案"反映出我国环境侵权诉讼时效存在适用对象不清、公益诉讼规则欠缺、起算点主客观认定不明、中断事由不足等问题,既不利于权益救济,也阻碍公平、效率与秩序稳定。对此,应依诉讼请求区别时效适用,建立生态损害赔偿特别规则,以损害后果作为起算的客观方面,明确起算在主观方面的主体、内容及因果关系认知程度,细化时效中断事由。
巩固陈瑶
关键词:环境侵权诉讼时效损害赔偿时效中断
简论合同自由原则被引量:1
2004年
合同自由原则具有丰富的法律内涵 ,其产生于近代资产阶级革命 ,是人类社会从“身份到契约”运动的高度概括 ,有其深刻的政治、经济、哲学历史原因。然而 ,绝对的契约自由在现代社会产生了不公平的现象 ,限制合同自由成为立法、司法的一项重要内容 ,目的是实践合同正义。合同自由原则在我国历经曲折后 。
陈瑶
关键词:合同自由原则合同法市场经济
以禁令制度弥补环境公益诉讼民事责任之不足——美国经验的启示与借鉴被引量:24
2017年
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责任制度存在名实不副、合法性欠缺、保障机制不足、执行责任乏力等问题,不利于诉讼追求的公益目的的最终实现。美国公民诉讼中的禁令制度类型丰富、范围广泛,内容灵活,便于操作,并有良好的监督机制和严格的执行责任保障,效果良好。我国应借鉴美国经验,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探索禁令制度,弥补现行制度之不足。
巩固陈瑶
关键词:环境公益诉讼民事责任禁令
美国环保禁止令研究
环保禁止令是环境保护救济的重要执行方式,美国已有健全的环保诉讼禁止令制度,包括预备禁止令、临时禁止令、永久禁止令,不仅有较为明确的考量标准,也有藐视法庭罪等制度保障。中国的环保禁止令地方实践主要是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陈瑶
关键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环境公益诉讼
建筑物日照采光领域管制标准的私法适用探究——基于近十年判决的实证分析被引量:6
2018年
日照采光领域管制标准如何发挥私法效力在理论上向来颇具争议。对近十年来建筑物日照采光领域民事判决书的实证分析表明,管制标准在私法裁判中得到广泛适用,"超标担责"已成通例,标准与损害事实认定、容忍限度确认、注意义务判断等相结合,"达标免责"运用普遍。从实效角度来看,私法裁判对管制标准的倚重能发挥后者科学权威、明确统一、节约资源、尊重行政等方面的优势。但管制标准也存在内容单一僵化、价值目标偏低、合法性存疑、覆盖范围有限等问题,不应绝对化使用。针对现存问题,未来应从丰富标准体系和细化司法规则两方面加以完善。
巩固陈瑶
关键词:私法效力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合目的性的制度保障被引量:5
2021年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实施需要配套规章支持。美国内政部(DOI)制定的自然资源损害评估规章,确立了由受托人组织实施、依规划、分阶段的自然资源损害评估程序。其通过“预评估”筛选、过滤不当案件,在正式评估中严格区别“损伤”与“损害”并进行合理转化,为后续生态修复的实施提供了良好基础。DOI规章的成功经验在于:第一,内容具体、明确,衔接立法,高规格,确保可操作性;第二,强调公众参与,鼓励多方合作,动态灵活调整,确保公信力;第三,区别事实与价值,转化科学与法律,分阶段、分步骤处理,确保制度理性;第四,范围限缩,层层过滤,注重实施基础,强调成本收益,确保可实施性;第五,坚持回复导向,着眼“服务”恢复,强调同等补偿,确保环境实效。我国生态损害赔偿立法较为粗略,配套制度不足,应从以下方面完善:第一,完善评估细则,概念术语与相关立法保持统一,提高可操作性;第二,明确鉴定评估规则的司法适用效力;第三,区分科学"损伤"与法律"损害",避免损害类型"全覆盖";第四,修订细化《总纲》,明确实际修复成本方法优先,经济价值方法补充,确保可实施性;第五,优先实施修复责任,金钱赔偿后位补充,确保修复实效。
巩固陈瑶
关键词:规章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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