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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海

作品数:19 被引量:84H指数:6
供职机构: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历史地理更多>>

文献类型

  • 17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7篇政治法律
  • 1篇历史地理

主题

  • 6篇普通法
  • 5篇法律
  • 4篇司法
  • 3篇宪政
  • 2篇信托
  • 2篇缘何
  • 2篇政制
  • 2篇君主
  • 2篇共治
  • 2篇法人
  • 2篇编辑者
  • 1篇当下中国
  • 1篇典范
  • 1篇选拔
  • 1篇学者
  • 1篇译者
  • 1篇英国普通法
  • 1篇英美法
  • 1篇语言
  • 1篇原创

机构

  • 17篇华中科技大学

作者

  • 17篇李红海

传媒

  • 8篇私法
  • 2篇法律文化研究
  • 1篇中外法学
  • 1篇环球法律评论
  • 1篇中国法学
  • 1篇比较法研究
  • 1篇法商研究
  • 1篇华东政法大学...
  • 1篇法律方法与法...

年份

  • 1篇2012
  • 10篇2011
  • 2篇2010
  • 2篇2009
  • 2篇2007
19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水和油”抑或“水与乳”:论英国普通法与制定法的关系被引量:7
2011年
普通法和制定法之间的关系一直是英国法上的基本问题,也是在与普通法相关的问题中最为困扰国内法学界的话题之一。英美法学界在这个问题上的主流观点是油水关系说,即此二者源出不同,并肩流淌,彼此独立;其形成原因则在于普通法法律职业阶层对作为立法者意志之体现的制定法的排斥。但实际上,这一说法从来都不是事实。它们从来都是相互影响、彼此交融的,因此本文认为,与其视此种关系为"油和水",还不如视之为"水和乳"。
李红海
关键词:普通法制定法
君民共治和君主独治——读福蒂斯丘《论英格兰的法律与政制》被引量:3
2011年
本文为阅读福蒂斯丘的《论英格兰的法律与政制》的读后感,集中探讨了福蒂斯丘在书中重点讨论的君民共治和君主独治的问题。文章分析了福蒂斯丘进行论证的方式,并从历史的角度追溯了英国宪政发展的历史,为读者理解福蒂斯丘的这两个术语提供了一些背景性的知识。
李红海
关键词:法律政制
普通法方法论初探
2011年
就普通法方法论方面的问题写点东西,是因为我对这个话题一直怀有浓厚的兴趣,而且也有一些思考。虽然担心自己的研究不能达到一定的水准,但利用这个机会谈谈自己这些年来对这个问题的思考和认识,并求教于方家,还是很值得的。
李红海
关键词:司法过程中观层面法律判断判决理由法律理论解释法律
普通法的司法技艺及其在我国的尝试性运用被引量:11
2007年
司法技艺是普通法法官智慧和经验的结晶,是普通法中最具特色的内容,也是普通法区别于其他法律体系的重要特点。在规则、制度、理念等都可以从其他法律体系予以借鉴的情况下,司法技艺就成了最值得我们向普通法学习的东西。普通法中的司法技艺大致上可归纳为区别、寻找案件的争点、转化争议的焦点、将价值之争转化为价值实现方式之争、转嫁责任、忽略某些事实等6种。这些技艺如果运用到我国司法实践中,将大大提高我国法官的司法水平。
李红海
关键词:普通法
普通法的历史之维
2011年
本文从对经典普通法理论的观点梳理入手,从普通法作为习惯和理性两个方面剖析了普通法的历史性特征。文章指出,无论是从普通法来源于习惯这一点看,还是从普通法被视为理性本身来看,历史在其中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接下来,文章又从主观与客观、流变与静止、观念与方法三个方面,尝试性地分析了普通法历史性的含义,为理解普通法提供了参考。
李红海
关键词:普通法
普通法研究在中国:问题与思路
2011年
本文的写作缘于对普通法研究在我国开展之现状的反思。因此文章首先探讨了我们为什么需要研究普通法,然后总结了目前我国普通法研究所呈现出来的几个特点,并指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在于我们对普通法本质的理解存在偏差。接下来,作者提出了自己有关普通法本质的基本观点,并以此为基础指出应该从历史和司法两个方面来研究普通法,这样才能真正理解和把握普通法。
李红海
关键词:普通法司法
时间隧道里的英格兰宪政——《英格兰宪政史》译者序
2011年
几年前我曾提到过,翻译梅特兰作品的决定不能过于轻率地作出。其中的部分原因在于他的语言风格:如果没有足够好的中英文功底,很难将他的文字顺畅地转换过来。但今天,我自己却先(当然,截至2009年8月,关于梅特兰的作品已经有了一些或应该是不少的翻译)违背了自己的这一主张。这倒不是因为几年后我认为自己功力大增,以至堪当此任,而是一些其他方面的原因促成了本书的翻译和出版。翻译此书当然是因为它的价值。那么它的价值究竟何在?首先让我们来重温本书编者菲舍尔教授在解释为什么要出版这一梅特兰自己并不准备出版的讲义时所提出的理由:首先,'它显示了梅特兰不仅是一位思想精深的法律大家,而且还能极其高明地使得知识大众化';其次,'这些讲义包含了一些梅特兰在其后来的作品中没有机会表述但却不能为我们所舍弃的、新的、原创性观点'.
李红海
关键词:原创性讲义宪政语言
当下中国英美法研究的评述
2011年
一、简单的交代:'普通法研究'还是'英美法研究'?和每次写相关的东西一样,在写这个综述的开始我也需要先交代一下究竟是使用'普通法'还是'英美法'。关于此二者间的区别,讨论的已经很多了。此处只需简单陈述:普通法是英国法或英美法的渊源之一,是由法官发现或创造、以判例形式体现出来的规则体系;而英美法则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泛指整体上区别于欧陆法的另外一个以英美为主体的法律体系,在这个意义上它包括但显然又不限于普通法。让我犯愁的是,国内真正关于普通法的研究屈指可数,因此甚至无需归纳总结,或还根本没到归纳总结的阶段。
李红海
关键词:普通法法律交代
普通法的历史之维被引量:8
2009年
本文从对经典普通法理论的观点梳理入手,从习惯和理性两个方面剖析了普通法的历史性特征。文章指出,无论是从普通法来源于习惯还是从普通法被视为理性本身来看,历史在其中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文章还从主观与客观、流变与静止、观念与方法三个方面,尝试性地分析了普通法历史性的含义,为理解普通法提供了参考。
李红海
关键词:普通法
多维的英格兰宪政史——兼读梅特兰的《英格兰宪政史》
2011年
英格兰的宪政,无论是现今还是它的历史,总会让人产生兴趣,总会带给人无限的思考和联想。这不仅因为英格兰被誉为宪政的母国,它的宪政与众不同而且几乎无法复制,更因为它曾创造了无数令人叹为观止的宪政奇迹和这些奇迹的无法解释。比如,即使是从诺曼征服开始算起,也很少有'外人'对王位提出主张,主张者(即使受到质疑)基本上都是跟王室有一定关联的人。比如,对忏悔者爱德华国王之王位提出主张并最终获得成功的征服者威廉,据说是前者在诺曼底时留下的私生子;而和亨利一世之女玛蒂尔德争夺王位的斯蒂芬,则是威廉二世和亨利一世的外甥、法国的布鲁瓦伯爵之子,其母阿黛拉是威廉一世的第四个女儿……事实上,英格兰的历史上也曾发生过王朝更迭和国王被废黜或弒君之类的事,但与王室没有任何关联的人跳出来主张王位的情况,几乎从未发生过。
李红海
关键词:王室王位宪政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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