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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静

作品数:4 被引量:15H指数:2
供职机构: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3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4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研究范式
  • 1篇召回
  • 1篇破产
  • 1篇汽车
  • 1篇汽车产品
  • 1篇缺陷汽车
  • 1篇缺陷汽车产品
  • 1篇缺陷汽车产品...
  • 1篇个人破产
  • 1篇范式
  • 1篇裁决
  • 1篇财产
  • 1篇产品召回

机构

  • 4篇西南财经大学

作者

  • 4篇刘静
  • 1篇邓晓薇

传媒

  • 1篇首都师范大学...
  • 1篇知识经济
  • 1篇证据科学

年份

  • 1篇2016
  • 1篇2014
  • 1篇2011
  • 1篇2009
4 条 记 录,以下是 1-4
排序方式:
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存在的立法缺失及原因
我国汽车保有量逐年大幅增长的同时,随之而来的汽车安全问题日益得到社会的关注。缺陷汽车产品关系着公共的安全和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利益,国际通行做法便是建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以制度约束企业行为监督汽车生产企业注重产品质量。自...
刘静
关键词:汽车召回
文献传递
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证据问题研究——以执行财产的发现为中心被引量:3
2014年
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是执行领域长期以来的难题,近年来,法院系统通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退出机制清理积案,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并非所有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都可以通过该机制退出执行程序。虽然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并不存在严格的证明问题,但通过证据认定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以及通过调查发现无执行财产,是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关键。并且,可以通过探讨无财产可执行案件中的证据问题反思当前执行程序中的证据问题。
刘静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反思被引量:12
2016年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在清理执行积案的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的同时,也出现了该程序被滥用和扭曲等诸多问题,引发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执行规范不足与规范冲突同时并存、执行新案的迅猛增加和执行不能案件的大量沉淀、个人破产制度缺失等。论文通过揭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机理,即通过穷尽执行措施和公开执行程序等环节,加强对程序正义的保障,以弥补结果正义未能实现的不足。文章肯定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自身强大的反思和修正功能,以及催化执行程序内外相关具体制度完善的功能,但真正实现前述功能则需要克制地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进一步统一和完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具体程序标准和程序规则。
刘静
关键词:个人破产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2009年
目前,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成熟的的部门法体系,其基本原则应该具有协调一致的内部逻辑。而随着人们对基本原则重要性认识的不断深入,在理论界对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确立问题也成为一个难题。本文将从关于经济法基本原则的三篇角度不同文章的切入,分析他们不同的视角,并对此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邓晓薇刘静
关键词:研究范式
共1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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