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险峰
- 作品数:52 被引量:603H指数:16
- 供职机构:吉林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文化科学更多>>
- 中国未来民法典总则编私法责任一般条款的立法设计被引量:4
- 2009年
- 文章从一般条款所具有的立法技术优势、私法责任制度特有的立法技术需求视角,以及从民法典总则编所采取的立法技术特征、以法律关系为主线构建民法典体系视角,分别论证了民法典总则编规定私法责任一般条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并对中国未来民法典总则编中私法责任一般条款的内容进行了立法设计和论证。
- 李建华王琳琳曹险峰
- 关键词:民法典总则私法责任一般条款
- 人工智能具有法律人格吗被引量:3
- 2020年
- 随着人工智能的迅猛发展,法学研究及实务中开始出现了承认人工智能具有法律人格的观点。从民事法律人格的构成要件来看,弱人工智能不具有法律人格所需之独立意思,不能从事独立行为,也不具有独立的责任财产;从法律人格的功能意义而言,人工智能无法类比法人,赋予其法律人格并不具有实质意义。因此,人工智能不能也不该具有法律人格。在尚未进入强人工智能时代的今天,探讨人工智能是否具有法律人格,不具有实质意义。
- 曹险峰
- 关键词:人工智能法律人格民事主体民事责任
- 世纪之交诉讼法学研究的五年回顾与展望被引量:2
- 2001年
- 闵春雷曹险峰
- 关键词:诉讼法学法学研究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 填补损害功能的适用与侵权责任法立法——兼评《侵权责任法草案(三次审议稿)》的相关规定被引量:12
- 2010年
- 填补损害功能是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功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应紧密围绕填补损害功能而展开。填补损害功能的适用要在以损害由受害人自我负担为原则、以加害人负担为例外的背景下而展开,并在着重于受害人权益维护的同时,兼顾加害人的行动自由。侵权责任法的立法在规制外部责任的同时,也要规制内部责任。
- 曹险峰
- 关键词:归责原则权益维护
- 论家事代理权的内涵被引量:12
- 2008年
- 家事代理权不同于普通的民事代理权,其并不能使未参加民事交易活动的配偶另一方成为合同主体,而只是保证了在涉及"日常家事"范围内夫妻一方行为的后果需由夫妻双方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责任的承担,与夫妻财产制的选择并无关系。由于其存在滥用的风险,故有适当限制的必要。
- 曹险峰
- 关键词:代理权家事代理权交易安全日常家事
- 论一般人格权制度的适用——以德国法之做法为参考被引量:5
- 2007年
- 具体人格权的法定化要求一般人格权的承认。与具体人格权相比,一般人格权具有极大的抽象性与可扩展性。德国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对一般人格权适用与运行机制的把握,既保证了一般人格权制度适用上的广适性,也保证了其适用上的妥帖性。此种做法应由我国民法典立法予以借鉴。
- 曹险峰
- 关键词:法定化一般人格权
- 论数人分别侵权连带责任的内部追偿被引量:2
- 2018年
- 《侵权责任法》第11条规定了数人分别侵权连带责任,其具有不同于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特点。赋予已承担超过其责任限额的加害人以追偿权,符合侵权法的立法目的、矫正正义及制度利益要求,因此具有正当性。基于数个分别侵权行为全部"足以"的特点,应肯定内部责任的平均分担规则。在诉讼模式上,应选择债权人的求偿与债务人间的追偿"一体化"的处理模式,即通过立法形式首次对此类数人侵权的外部责任形态予以规范。但学界对于数人分别侵权连带责任的内部分担与追偿问题关注不多,本文以数人分别侵权连带责任与共同侵权连带责任的法理基础的差异性为出发点,分别对数人分别侵权连带责任的内部追偿正当性、追偿的份额与条件以及追偿权实现的诉讼模式等问题加以论证。
- 曹险峰陈海彪
- 关键词:数人侵权连带责任追偿权
- 人格、人格权与中国民法典
- 曹险峰
- 关键词:人格权法民法典一般人格权民法保护人格
- 《侵权责任法》第67条的体系定位——关于数人环境污染侵权责任认定被引量:7
- 2016年
- 作为数人环境污染侵权的责任确定条款,侵权责任法第67条实为数个加害人内部责任的最终分配规则。侵权责任法总体呈总则-分则-附则结构,其中8~14条作为总则性规定构成了一般数人侵权体系,67条的体系定位仍需与一般数人侵权规则相协调,尤其是在与一因一果(8~10条)及多因一果(11~12条)侵权体系相竞合时,责任成立及承担仍由总则中的一般性规则决定,数个加害人对应承担连带责任亦或按份责任,67条的作用仅为明确数个加害人内部责任份额大小提供细化标准。数个污染者内部责任份额大小的举证责任应归属于加害人,除却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之外的其他参考因素可有更为明确的范围,污染者最终责任份额大小的确定取决于上述因素组合而非单一因素考量。
- 曹险峰张龙
- 关键词:环境污染环境侵权数人侵权侵权责任
- 《民法典》中用人者责任与承揽人责任之二元模式论被引量:2
- 2023年
- 《民法典》第1191条与第1192条规定的用人者责任,与第1193条规定的承揽人责任对应,构成用人者替代责任与承揽人自己责任的“1:1”二元模式。此种二元模式系历史演进的结果。作为区分两种责任的基础,用工关系与承揽关系之间是相互定义的,应依控制力标准来区分两者:当存在控制、支配或从属关系时,构成“用人者—被使用人”关系,从而适用用人者责任规则;否则构成“定作人—承揽人”关系,从而适用承揽人责任规则;非属用工关系者,即属承揽关系。当视角转向民法之外时,即可发现劳务关系、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与劳动关系,构成了从属性、控制力逐渐增强的递进型三分模式。
- 曹险峰
- 关键词:雇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