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冲
- 作品数:2 被引量:0H指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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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建立人大决议限期执行制度的思考
- 1998年
- 人大的决议是国家权力机关民主议事、依法决策的成果,是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很强的法律效力。有关法律对人大的决议都有明确规定,《地方组织法》把保证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的遵守和执行,与保证宪法、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的遵守和执行一起,作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的首项职权。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不尽人意,决议在法律上的地位和理论上的重要性并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譬如,某地级市人大在1990年根据50位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
- 李振冲
- 关键词:决议国家权力机关人大行政区常委会执行者
- 制订人大常委会列席人员守则势在必行
- 1995年
- 时下,地方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形,该是政府领导人员报告的工作却由组成人员报告,该是部门正职列席会议的却由副职列席,甚至派个秘书来听会;该是一天的会议报个到后又借故离开。人大常委会会议的法定列席人员中,"一府两院"来列席会议听取意见的寥寥无几。使庄重严肃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开得松松散散。地方人大的同志自嘲为"自说自听,自弹自唱"。形成这一状况,固然有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开法、审议的质量等问题,更重要的还是一个认识和制度问题。
- 李振冲
- 关键词:人大常委会地方人大国家权力机关守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