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天兰
- 作品数:21 被引量:10H指数:2
- 供职机构:青岛滨海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环境科学与工程经济管理更多>>
- 奶粉质量事件的行政执法不到位——经济处罚缺失被引量:1
- 2009年
- 产品(食品)质量行政监管机关处理三鹿毒奶粉事件,存在明显的执法不到位,对涉案企业没有依法实施经济性处罚,以行为处罚代替经济处罚,只处罚一家,不及其余。表现出对此事件的性质认识不清,卫生、质检职责分工不合理,政企不分思维意识的残余和地方保护主义仍有影响。
- 王天兰
- 关键词:毒奶粉事件行政执法失职
- 排污费征收制度的性质
- 排污费是环境成本的一部分,是内化环境成本的表现形式。排污行为是典型的外部不经济行为,市场无法控制,必须借助市场外力量方可回收。排污费征收制度利用行政权力的强制性,将环境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排污费征收制度的性质是行政代履行...
- 王天兰
- 关键词:排污费环境成本
- 文献传递
- 排污费征收制度的性质
- 排污费是环境成本的一部分,是内化环境成本的表现形式。排污行为是典型的外部不经济行为,市场无法控制,必须借助市场外力量方可回收。排污费征收制度利用行政权力的强制性,将环境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排污费征收制度的性质是行政代履行...
- 王天兰
- 关键词:排污费环境成本征收制度
- 排污费最大收费界限的确定
- 企业维持再生产的底线是排污费征收的最大界限,找出和确定这一界限,可以在提高排污费征收力度时避免企业承受过大压力。确定方法可以采取实征法、生产数据法、特定目的法以及市场理论法等,适用范围最广的应当是市场理论法。
- 王天兰
- 关键词:排污费
- 论排污费征收制度及其改进被引量:6
- 2005年
- 排污实质是生产生活成本的转嫁,在经济学上称为外部不经济。目前排污对环境的破坏作用已日趋严重。排污费征收制度就是借用国家力量,强制转嫁的成本回归,是行之有效的保护环境措施,属行政法律责任和行政代履行性质。即排污者缴纳排污费,由国家统一安排治理污染。为实现生产者清洁生产,消费者清洁消费,减少排污,最终消灭排污,必须改进排污费征收制度,加大收费力度,全面建立排污收费制。
- 王天兰
- 关键词:排污费征收成本转嫁
- 环境成本与消费者环境税被引量:2
- 2008年
- 市场是由供求双方组成的商品生产与消费体系,消费是生产污染背后的诱因,消费者作为生产的受益人理应负担环境成本,使环境成本的分摊涵盖污染企业与消费者双方。恢复原状是环境成本的回收界限,推定责任是分摊成本的基本方法,面向消费者征收环境税是一条适用的回收环境成本的途径。税收对象是流通商品,具体税目可根据消费阶段商品的二次污染状况、征税对生产者的影响等因素确定,以保证征收后果对社会具有帕累托效应。
- 王天兰
- 关键词:环境成本消费者环境税
- 环境救济制度与交易成本
- 2009年
- 环境救济制度符合法律责任的精神实质,即打破交易壁垒,降低交易成本,强制追究环境法律责任,益于环境保护和治理,防止其负面作用。
- 王天兰
- 关键词:交易成本强制交易
- 排污费征收制度的性质
- 排污费是环境成本的一部分,是环境成本内化的表现形式.排污行为是典型的外部不经济行为,市场无法控制,必须借助市场外力量方可回收.排污费征收制度利用行政权力的强制性,将环境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排污费征收制度的性质是行政代履行...
- 王天兰
- 关键词:环境保护法排污费征收制度
- 文献传递
- 美国环境民事法律救济制度的演变被引量:1
- 2007年
- 美国的环境问题民事救济由传统的侵权救济起步,侵权责任由过错归责制向无过错归责变化,妨害与侵犯之诉使环境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在不断探索中逐步形成现行救济体系。救济宗旨从以人为救济中心、环境与人兼顾,逐渐倾向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救济理念先进,措施得力,其发展过程与具体制度均对完善我国的环境救济制度有启迪与借鉴意义。
- 王天兰隋伟中
- 关键词:环境问题环境法律民事救济
- 环境博弈与环境法律责任的定量适用
- 2007年
- 环境法律救济责任似一场国家与企业的博弈,为达到社会利益的最大化,适用环境法律责任必须定量精确、合理,使企业能够承受又尚有余地;按"成本-收益"分析法量化其责任形式,改变法律规定只能定性不能定量的缺陷,有效提高救济措施的适用弹性,诱导并激发企业积极合作,力求博弈的合作解,获取博弈的双赢。
- 王天兰
- 关键词: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