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罪刑法定视角下的实行行为研究被引量:1
- 2006年
- 文章从实行行为的概念叙起,继而分析实行行为的各种理论之利弊。最后得出:从贯彻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的罪刑法定精神出发,不二的选择只能是紧紧以刑法分则的具体犯罪构成要素为导向,没有必要,也不容许在分则之外型构出任何实行行为的影子出来。
- 黄渝景
- 犯罪实行行为论
- 无论如何,当今刑法学研究的核心仍然应该建立于行为刑法的观念之上,亦即应当把行为表现于外的危害性本身以及危害结果,作为认定犯罪及其程度的主要的标尺,当然这样的叙说并不会,也不应该否定主观之恶性在刑罚裁量当中的重要意义,我们...
- 黄渝景
- 关键词:构成要件主观主义客观主义
- 文献传递
- 论刑法适用解释的立场及其实践——以罪刑法定原则为视角被引量:7
- 2010年
- 法官在适用刑法处理具体案件时对刑法条文的规定进行解释是一种事实性存在,这种解释在罪刑法定原则的框架内进行是现代刑事法治的基本要求。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不同,决定了法官解释刑法条文的基本立场和实践效果不同。形式罪刑法定原则脱离生活实际,割裂了法条文字与承载的价值的关系,奉法律条文的文字形式为圭臬,其实践后果常表现为机械司法、恶法亦法;实质罪刑法定原则将刑法的正义价值推向极致,主张法官根据个案的需要,依据正义的观念适用刑法,因此不可避免地会导致法律虚无主义;辩证罪刑法定原则认为,刑法适用解释应当以刑法的正义价值为统帅和导向,在法律文字可能的字面含义内最大限度地寻求正义的实现。
- 张波黄渝景
- 关键词:罪刑法定刑法解释形式正义实体正义
-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从概念逻辑到司法逻辑被引量:5
- 2007年
-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关系问题,历来争论不断。而实际上,该问题可以区分为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的概念逻辑和司法逻辑两个视角。概念逻辑关注合同解除之功能与效力范围是否与违约责任的某些形式相同;司法逻辑关注在一个案件当中,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能否同时得到主张。通过对现存争议的分析,以及对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制度之价值追求的严格遵循,我们有理由认为,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在合同法律体系当中各自独立,其在概念逻辑上是全异关系,而在司法逻辑上,合同解除与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损害赔偿可以有限并存。
- 梁彤黄渝景
- 关键词:合同解除违约责任司法逻辑
- 试论刑事诉讼程序参与原则及其异化初断被引量:2
- 2008年
- 刑事诉讼参与原则是理性司法理论、程序主体性理论、程序正义理论的必然要求,具有有利于司法权威的树立,维护诉讼民主与程序法治,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重要功能。应当以对程序参与原则的重新认识为契机,将其贯彻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之中,调整侦查、检察机关和法院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主体地位结构,以促进法治和保障人权。
- 李越黄渝景
- 关键词:刑事诉讼程序参与原则异化人权保障
- 论纯粹经济损失——以损失赔付之责任基础为视角被引量:3
- 2007年
- 纯粹经济损失作为一个研究体系,力图在新的视角之下重新整合传统民法中的核心内容。各国在处理纯粹经济损失问题上出现了比较大的分歧,但总的来看,始终围绕着契约责任与侵权责任而展开。对于纯粹经济损失,在赔付与否,以及赔付以何为据的问题上,尚须进一步深入研究。
- 黄渝景
- 关键词:纯粹经济损失契约责任侵权责任
- 论对商业贿赂犯罪的刑罚配置被引量:7
- 2006年
- 鉴于有效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考虑,对商业贿赂犯罪进行界定应基于广义的视角。目前我国商业贿赂犯罪在刑罚制度上存在着刑罚幅度不平等、死刑设置不合理、罚金刑地位缺失、资格刑功能错位等问题。本文从商业贿赂犯罪刑罚制度的应然价值基础出发,对有关商业贿赂犯罪的刑罚问题进行了探讨。
- 黄渝景
- 关键词:商业贿赂犯罪刑罚
- 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刍议被引量:17
- 2007年
- 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刑事司法的重点从单纯的被告人权利保障的同时也注意到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同等保护,而这也是刑法社会保护价值诉求的具体直接体现,也是和谐社会刑事政策的必然要求,为真正创立一个体现公平、效率、秩序的和谐刑事司法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 黄渝景
- 关键词: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刑事政策
- 刑事司法裁量中的人身危险性评价——和谐社会语境下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新解读被引量:3
- 2009年
-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视域中的轻罪和重罪定位,不仅仅取决于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大小,而且尤其应当反映犯罪主体主观上对行为所造成的危害的内在态度为最基本要素的行为主体人身危险性大小。只有对那些造成了严重社会危害而且行为人人身危险性较大的行为才有必要处以较为严厉的刑罚,而对那些即使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较大危害,但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不深,反社会意识不强烈的行为应当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予以各种较为轻缓的刑罚处遇。
- 马振黄渝景
- 关键词:刑事政策宽严相济人身危险性
- 社会效果视野下的轻罪和解制度研究被引量:2
- 2006年
- 对于大量出现的轻微犯罪,一方面,刑事案件的增加与有限的司法资源间的矛盾日趋突出;另一方面,单纯刑罚手段对恢复因犯罪所造成的社会不调和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却不甚明显。在这样的情况下,对某些轻微犯罪采用刑事和解程序予以解决,对于提高诉讼效益、及时有效地恢复与调和社会秩序,不失为一种良策。
- 黄渝景
- 关键词:公力救济私力救济非刑罚化潜规则诉讼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