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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瑞琦

作品数:14 被引量:54H指数:5
供职机构: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化科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3篇期刊文章
  • 1篇学位论文

领域

  • 13篇政治法律
  • 1篇哲学宗教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6篇动产
  • 5篇善意
  • 5篇物权
  • 4篇善意取得
  • 4篇公信
  • 4篇不动产
  • 4篇处分
  • 3篇债权
  • 3篇物权行为
  • 3篇处分权
  • 2篇抵押
  • 2篇动产抵押
  • 2篇动产善意取得
  • 2篇债权人
  • 2篇债权人撤销权
  • 2篇善意取得制度
  • 2篇审查
  • 2篇权利
  • 2篇权利外观
  • 2篇权人

机构

  • 10篇杭州师范大学
  • 6篇武汉大学

作者

  • 14篇梅瑞琦
  • 3篇罗思荣
  • 1篇汪淑华
  • 1篇张里安

传媒

  • 5篇浙江工商大学...
  • 2篇私法研究
  • 1篇黑龙江社会科...
  • 1篇法学家
  • 1篇广西政法管理...
  • 1篇黑龙江省政法...
  • 1篇杭州师范大学...
  • 1篇河南财经政法...

年份

  • 2篇2015
  • 1篇2014
  • 1篇2011
  • 1篇2010
  • 1篇2009
  • 2篇2008
  • 1篇2007
  • 1篇2006
  • 1篇2004
  • 2篇2003
  • 1篇2002
14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所有权保留制度中出卖人取回权的法律性质——就物求偿说之检讨被引量:8
2003年
所有权保留买卖是大陆法系上的一项重要制度 ,但对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出卖人取回权的法律性质 ,尚存争议 ,主要有解除权效力说、附法定期限解除契约说与就物求偿说。上述三说均存在不足 ,尤其是就物求偿说并不像许多学者所认为的那样为其提供了一个圆满的解释。
汪淑华梅瑞琦
关键词:所有权保留取回权
不动产登记公信力制度基础研究——兼论我国登记制度构建被引量:2
2015年
不动产物权登记公信力主要取决于物权公示制度、登记审查制度以及物权行为制度。登记成立主义与实质审查协力为登记公信力提供了制度基础。采取形式审查主义的德国,其登记具有公信力,在于物权行为无因性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进行效力绝缘。德国法的流通抵押,抵押权公信力的完全获得,尚需抵押权抽象性理论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理论的结合。我国登记模式应为登记成立主义+物权行为有因性+实质审查主义+担保物权从属性。如果土地使用权将在大范围流转,应建立权利流转的登记成立主义,如果土地使用权将仅仅在集体范围内(熟人社会之间)流转,那么任何形式的登记都将是多余的。
梅瑞琦
关键词:公信原则实质审查物权行为
我国一般抵押权的体系构建——以抵押物转让的效力考察为视角被引量:8
2008年
《担保法》第49条第1款限制了不动产抵押人的处分权利,但是其限制动产抵押人处分权利的做法是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物权法》第191条第2款承认了抵押权追及效力,但是就动产抵押而言则是一种退步。未进行任何理论创建而统一规定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是上述矛盾的根源。将动产抵押从《物权法》中剥离出来制订一个特别法,将导致物权法重大的修改,或是将动产抵押的标的物范围限制至特殊动产,则过于狭小的适用范围将严重减损动产抵押制度的意义。其实动产抵押与不动产抵押存在共同的基础,即抵押人处分权受限制,并且抵押权追及力本身即已包含善意判断。基于此理论可对《物权法》进行最小的修改,从而维系一般抵押权体系。
罗思荣梅瑞琦
关键词:不动产抵押动产抵押善意第三人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逻辑前提之重构被引量:2
2008年
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渊源于日耳曼法上的"以手护手"原则,动产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观念所有权发展的产物,其逻辑前提乃是占有表征本权。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观念所有权得到的进一步巩固,使得占有与所有权相分离的现象日益普遍化,从而导致占有难以表征权利,这就使得动产善意取得制度的存在基础产生了动摇。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为占有人对占有物的处分通常为有权处分,并基于现代民法对处分权和法律上人的本质的重新认识,现代社会中占有表征本权背后的隐喻仍然成立,从而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重获其内在合理性和存在基础。
梅瑞琦
关键词:动产善意取得公示公信原则权利外观处分权
抵押权追及效力理论之重构被引量:12
2006年
传统抵押权追及效力理论仅以不动产抵押为假设对象,动产抵押的兴起对其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其实,传统抵押权追及效力理论内蕴含着对于第三取得人善意恶意的价值判断,并且其逻辑起点应为抵押权不受影响,而且抵押人设定抵押权后,一旦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则其转让行为对于抵押权人无效,因为此时其处分权受到限制,但是善意第三取得人可以基于善意取得的规定终局地获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罗思荣梅瑞琦
关键词:抵押权物权公示动产抵押善意取得处分权
论产品发展风险责任被引量:2
2015年
目次一、欧盟主要成员国的立法分歧二、欧盟主要成员国的判例分歧三、产品发展风险的解释分歧四、产品发展风险抗辩的存废之争五、产品发展风险抗辩的正当性理由之检讨六、产品发展风险责任之承担七、结论《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梅瑞琦
关键词:侵权责任法赔偿责任缺陷产品消费者保护产品质量财产损害
论债权人撤销权与无效合同的选择适用被引量:6
2007年
债务人与恶意第三人通过合同所进行的财产处分行为已经或将要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有效的债权,使其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这一行为也可以做另一种理解,即债务人与恶意第三人通过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撤销权制度与无效合同制度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发生了重合。但是,债权人撤销权和无效合同制度的准确适用及其法理基础,尚有若干问题有待阐明。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与否是无效法律行为与可撤销法律行为区分的界限,也是正确区分债权人撤销权与无效合同的标准。
梅瑞琦
关键词:债权人债务人撤销权无效合同社会公共利益
论担保物权独立性与物权行为无因性的关系被引量:2
2010年
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不同的立法说明了担保物权独立性与物权行为无因性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并且两者各自所抽象的原因不同。在形式审查主义下,物权行为无因性为物权登记公信力提供了支撑,并与担保物权独立性协力为担保物权登记公信力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
梅瑞琦
关键词:物权行为形式审查登记公信力
论无权处分行为
2002年
梅瑞琦
关键词:无权处分行为债权合同善意取得制度无权处分人
美国法上输血感染病毒案件判决之评析被引量:2
2014年
目次一、美国各州判决介绍二、美国法院判决之误区三、对我国的启示一、美国各州判决介绍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大部分州陆续制定了血液保护法(blood shield statue),规定输血感染免于严格责任,其中许多州将输血定性为服务,而不是买卖,因为输血感染病毒的受害人不能提起严格责任之诉。明尼苏达州、新泽西州和哥伦比亚特区虽未制定血液保护法,但其法院拒绝在血液供应者(blood distributors)未有过错时课之以责任。[1]
梅瑞琦张里安
关键词:输血感染血液保护供应者默示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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