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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小兵

作品数:18 被引量:9H指数:2
供职机构: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更多>>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博士科研启动基金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哲学宗教文化科学社会学更多>>

文献类型

  • 12篇期刊文章
  • 3篇学位论文
  • 1篇会议论文

领域

  • 9篇政治法律
  • 7篇哲学宗教
  • 1篇社会学
  • 1篇文化科学

主题

  • 5篇老子
  • 5篇《老子》
  • 4篇自然法
  • 3篇死刑
  • 3篇文化
  • 3篇法律
  • 3篇贝卡里亚
  • 2篇刑罚
  • 2篇正义
  • 2篇私法
  • 2篇死刑观
  • 2篇农民
  • 2篇农民工
  • 2篇宗教
  • 2篇宗教冲突
  • 2篇尴尬
  • 2篇理想图景
  • 2篇逻辑
  • 2篇民工
  • 2篇功利

机构

  • 8篇西南政法大学
  • 6篇西南科技大学
  • 4篇上海对外经贸...
  • 3篇中山大学
  • 2篇四川大学

作者

  • 16篇费小兵
  • 3篇陈进
  • 1篇陈翠玉
  • 1篇文正邦

传媒

  • 1篇职业技术教育
  • 1篇河北法学
  • 1篇学术界
  • 1篇华中科技大学...
  • 1篇宗教学研究
  • 1篇重庆大学学报...
  • 1篇西南科技大学...
  • 1篇时代法学
  • 1篇西南大学学报...
  • 1篇荆楚学刊
  • 1篇西南法律评论
  • 1篇外国法制史研...

年份

  • 1篇2016
  • 1篇2015
  • 2篇2014
  • 3篇2012
  • 2篇2011
  • 5篇2010
  • 2篇2005
18 条 记 录,以下是 1-10
排序方式:
从“漂移的农民工”到“新市民”的权利增设——论综合素养培训权写入公益法律的必要
2012年
公益法是体现"公意"的、关怀普遍权利的法律体系。在此立场审视,关涉新市民综合素养的权利保障的立法应该成为"公益法律"的组成"细胞"之一。因为,提升作为"人"的新市民(原称谓农民工或"漂移的农二代")的综合素养,促使其"市民化",不仅是让"新市民"代替"农民工"名副其实,而且有利于提升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更是人人尊严平等的权利保障的体现,是普遍实现中国人幸福、有品味的生活的关键——这是关涉国民素养的公事,故应由政府支付新市民综合素养培训费。
费小兵
关键词:新市民农民工政府责任公益法
中国自然法基准下的“现代目的价值等级体系”——用符号学重释《老子》第38章
2014年
《老子》第38章中的"道、德、仁、义、礼"可演绎为法的"目的价值等级",与之相对应的"意素核"也可作同样的等级排序。排除不同意素,相对应的现代的目的价值的"意素核"也可形成现代法之"目的价值等级":自然法←自由←博爱←正义←功利(自由特指老子式的自由)。在无根的现代性中,此现代的"目的价值等级"可作为法治的整体目的,为现实中无法解决的法律价值冲突提供参考。
费小兵陈进
关键词:自然法符号学功利正义
异本合刊之《老子》:楚简本+马王堆帛书本——兼论建立《老子》批判性版本
2016年
马王堆帛书本《老子》(可能是黄老道家的古本)比传世本更有逻辑性,所以,《老子》全文还是应以其为基本结构,但一些关键词句应依据更古老的楚简本《老子》,才能正确理解其原意。因而,借鉴唐玄宗择善而取、异本合刊的方法,可形成帛书本与楚简本异本合刊的《老子》批判性版本。
费小兵刘雄
关键词:老子帛书
法之“道”与法之“理”的由来——探析中国法律的文化根基兼与赵明先生商榷被引量:4
2010年
甲骨文中有(道)字。"道"字本义:人在超越私而天人相通、天人合一时,所明白的宇宙真谛。老子之"道"可比拟为:真道生妙无,妙无生神明,神明生理念,理念生规律,规律生万物。中国法律理想图景可从中受启迪,从"现代化范式"及其"逻各斯中心主义"向去蔽之"道"之真精神转化:在"逻辑与直观统一"精神下之法律文化,既主张法治的实现,又使西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理性至上与传统中国逻辑缺乏导致的主体精神缺失的毛病皆得到克服。"道"包含"法自然"与"自然法"两重意境,则可通过把形上之"道"作为终极价值诉求,把更易把握之"理"作为法无明文规定时"自由裁量权"的标准,防治法律文化中现代性的弊端。
费小兵
关键词:法律文化法律理想图景
走出中国法学学派发展的三个误区——关于反对“本质主义”与邓正来先生商榷被引量:2
2010年
邓正来先生认为中国法学(及其学派思潮)发展应反对"本质主义"。我们并不完全赞同,而认为存在阻碍中国法学学派发展的三个思维误区:以"本质主义"为名的窒息创造,以"非本质主义"为名的向恶演化,以及真问题簇的缺失。中国法律理想图景的"本质主义"在实践中应以"非本质主义"的样态展现出来,即以法学的多元"学派",以学术路径的不同展现出同一个方向:追求理想的生活目标。
费小兵文正邦
关键词:本质主义真问题法律理想图景
探析帛书本《老子》的逻辑结构被引量:1
2012年
在帛书本《老子》各单元甚或每章内都存在着"从形而上之道的认识到形而下之德的修行"的逻辑规律。这种从上到下(从知到行)、再从下到上的状态形成一种"波浪"状的递进结构(以下简称"波浪式结构"),说明《老子》是一本有逻辑思维一贯性、有内在中心思想或者说有"基本精神"的书,是一本完整的个人著作而非许多个人的箴言集。
费小兵
关键词:《老子》逻辑
“中国自然法”基准下的“古代目的价值等级”——《老子》“上德不德”章的启发
2014年
《老子》中的"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可推演出古代的"目的价值等级体系",用以审视法学界的多元价值。基于老子的视野,目的价值与手段价值冲突时,应取目的而舍手段,这是为了回到本真德性,放弃表相、虚伪德性。对于法而言,也应遵循这价值阶梯,回归"道"(中国自然法)的至善本性。在无为的语境中,"上德不德"(及其"目的价值等级体系")是自然、本性之德,不反对德,但又不能说是"以德治理",否则就可能被误解成道德强制主义。
费小兵陈进
关键词:自然法本性
贝卡里亚47章原版《论犯罪与刑罚》的重新发掘——几何学精神和敏感精神的结合被引量:1
2010年
"敏感精神"所致的文风更多洋溢在贝卡里亚47章原版《论犯罪与刑罚》中,这使他恰不具有近代理性神话的自以为是的自信,却有刑事一体化意味的心灵逻辑倾向。贝卡里亚主张以"社会法"作为立场,但"自然法"或"神明启示"仍是其内心指引,故其几何学精神和敏感精神的自洽辩证统一,形成其主情论与主知论自发结合的非古典自然法学的思想。在他看来,普遍利益和幸福就不仅是"欲望"的实现,亦是神明启示与自然法所追求的"至善"的实现,是新的道德重建的尝试。故其功利观念不同于古代希腊化时期的快乐学派,也不同于其后边沁等功利主义学人。
费小兵
关键词:贝卡里亚刑事一体化社会法
重庆市返乡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直观透视——基于“中国的自然法”基准下哲学与社会学的结合
2011年
在"直观"方法下,法哲学与法社会学可结合。在此直观视野中,福利与公平不冲突。以此论据为前提,对重庆市返乡农民工培训投入机制进行研究的结论是:政府应四倍以上于现有培训资金的投入,大中小型用人单位应各自逐渐加大培训责任,政府将代金券支付给农民工,从而间接地与用人单位培训资金合并使用,并以循环监督的程序规定和严格职工工时限制,保证培训时间投入,且这一公益机制应走向法制化。
费小兵陈翠玉
关键词:返乡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自然法公平福利
走出宗教冲突中私法公法难分难解的尴尬——从源初文化开启解决路径
<正>或许近些年在社会转型、繁荣发展中的中国也存有一些关涉宗教的问题,但有的所谓宗教问题或许本来主要关涉私法问题,因为社会转型和市场经济发展了,但有些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模式尚未改革,导致
费小兵
文献传递
共2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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