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梦佳
- 作品数:7 被引量:0H指数:0
- 供职机构:南京农业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经济管理更多>>
- 论网络反腐的法律治理
- 2015年
- 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型反腐模式,为公民行使言论自由权与监督权提供了平台,是政府反腐的重要补充。缺乏制度规范的网络反腐,侵犯公民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存在与政府反腐脱节、影响反腐成效等问题。加强网络反腐的法治化进程,用制度保证公民网络监督权的实现,应明确立法主体,明确网民权利和义务,建立举报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和被举报人保护法律制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网络反腐处理及反馈机制,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 朱梦佳戚龙坤
- 关键词:网络反腐举报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
- 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的控股权分析
- 2013年
- 有效利用民间信贷资本,解决改制中的控股权问题,才能使民间资本在经济危机的环境下发挥重要作用。本文从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后控股权的现状入手,对经济危机环境下民间资本进入信贷业进行分析。若控股股权一直掌握在传统金融机构手中,民间资本进入的积极性就会受阻;若由民间资本控股,在保证储户资金安全、防控风险上可能会出现问题。权衡利弊,银行掌握控股权能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
- 李婷婷朱梦佳赵磊
-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控股权国有银行民间资本
- 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股权构成的比较分析
- 2013年
-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构成为"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村镇银行的最大股东或者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且该银行的持股比例不得少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除主发起银行外,其他单个投资主体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能超过10%。小额贷款公司和村镇银行不同的股权构成决定其不同的经营方式。股权结构决定其不同的治理结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过程中需充分吸收两种模式的优势。
- 赵磊李婷婷朱梦佳
-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股权构成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制度研究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是一种和农户土地权利以及土地收益紧密相关的制度创新。在我国经济增长和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大大提高了被闲置土地的使用率,但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总体规模较小,转让、转包、互...
- 朱梦佳
- 关键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农民权利农地流转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受托人的义务约束机制
- 2016年
- 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受托人直接关系到信托计划的成功以及农户利益的实现。因此,在其享有权利的同时,应对其资格、条件、义务等有更为严苛的要求。实践中,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人履行义务仍存在缺失,法律规定抽象模糊,对其自身义务不明确,监督机制不健全以及责任制度不完善。为保障农户利益,实现农地最大化收益,应从实际问题入手建立完善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受托人义务约束机制。
- 朱梦佳
- 关键词: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