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雨后初霁》
- 2017年
- 许蕾
- 行政诉讼类型化模式架构——从理论到实践的探索
- 2015年
- 在诉讼法学领域,类型化是最基本的研究方法之一,其目的在于按照一定的标准对社会纠纷进行归类总结,从而为相应诉讼救济途径的设计或诉讼体系漏洞的弥补奠定社会实证基础。在实践中,更是存在行政诉讼非类型化与行政保护不利的严酷现实。本文拟对行政诉讼类型化的目的、行政诉讼非类型化的现状、弊端以及我国行政类型化的基本构想等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简要阐述,以期对我国行政诉讼类型化理论的完善有所裨益。
- 许蕾
- 关键词:行政诉讼类型化模式架构
- 2011年海南省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
- 2012年
- 2011年,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以“三个至上”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治安环境整治四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落实,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 张家慧许蕾
- 关键词:司法审查行政案件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六中全会精神社会管理创新主题实践活动
- 需求回应型民事诉讼心证公开制度解构与重塑——以司法可接受性为判断标尺
- 2014年
- 司法可接受性是指司法所具有的让当事人以及一般社会成员认同、信任与接受的属性。①它将司法复杂司法评价问题转为“面向谁”的问题,强调针对不同群体进行针对性的说服。受司法资源有限性与社会转型期纠纷大量爆发冲突、司法民主建设、司法公正与司法改革举措不到位、不完善等多种因素影响,司法负面新闻所引发的网络事件此起彼伏,经久不息,当事人对个案裁判结果的满意度、接受率持续下降,上诉、申诉案件量屡创新高、涉诉上访人数节节攀升,如何提高裁判结果可接受性及司法社会认同度,已成为当前法学界与实务界关注和研究的热点。而良好司法效果的形成离不开司法公正,与司法公正相关的心证公开制度,在现今的司法中却未得到应有重视及合理运用,由此产生的弊端严重影响了司法的可接受性。因此,如何对可接受性的受众进行正确地认知和分析,并根据他们不同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说服,探索心证公开的合理路径,使其切实发挥促进司法和谐的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 许蕾
- 关键词:可接受性心证公开司法效果
- 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研究被引量:6
- 2021年
- 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成为新时代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重在营造自由贸易港创新政策制度体系和法治秩序,构建优质法治环境。自由贸易港创新立法体制,推动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立法先行,促进形成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营造一个便利化、市场化、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是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形成优质的法治环境的基本目标。贸易自由化、营商便捷化、政务高效化、市场公平统一化、市场竞争有序化、社会信用化等,成为构建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的根本内容和重要领域。海南“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明确了自由贸易港未来30年法治建设和法治创新的思路方向,紧扣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产业”,成为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重点领域,并先行先试法治新体制新机制。充分运用自由贸易港授权立法,打造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秩序的自由度和特色度,探寻自由贸易港法治创新路径等。
- 刘云亮许蕾
- 关键词: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法治建设
- 行政诉讼案件调解机制初探
- 2011年
- 一、行政诉讼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行政诉讼当前现状及存在问题
在目前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的法律规定下,行政诉讼案件协调结案实际上一直以隐性的方式存在于行政诉讼实践中,而为了规避法律又能自圆其说。这种协调方式被称为“调解”、“协商和解”、“庭外做工作”等等。笔者认为,行政诉讼中和解是当事人为解决行政争议而达成的一种协议,
- 钱冰许蕾冯坤
- 关键词:行政诉讼案件调解机制诉讼实践规避法律行政争议
- 土地颁证纠纷案件中具有物权性质的生效法律文书对颁证行为之影响
- 2013年
- 【裁判要旨】
1、在不服土地颁证行为的诉讼中,法院应严格界定善意取得事实的构成要件;2、土地受让人依据具有物权性质的生效法律文书通过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其合法权益应予以保护。
- 许蕾
- 关键词:土地使用权生效法律文书物权性质纠纷案件构成要件善意取得
- 《蝶》
- 2016年
- 许蕾
- 《云贵高原》
- 2019年
- 许蕾
- 司法改革语境下基层法院扩大适用独任制审理的思辨与探索被引量:2
- 2019年
- 一、聚焦:“形合实独”现象审视——基层法院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问题的提出,(一)问题缘起:“形合实独”下法定的合议制向现实的独任制变形,依照我国现行三大诉讼法,独任审判的适用范围仅限于:1.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中级以上法院审理案件均适用合议制;2.适用简易程序及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除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特別程序(除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案件)审理的案件。
- 许蕾管舒
- 关键词:独任制司法改革疑难案件思辨语境公示催告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