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专家智库 > >

刘彤

作品数:1 被引量:3H指数:1
供职机构: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更多>>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文献类型

  • 1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1篇业主
  • 1篇义务
  • 1篇约定
  • 1篇人身财产安全
  • 1篇赔偿
  • 1篇赔偿责任
  • 1篇民事
  • 1篇民事赔偿
  • 1篇民事赔偿责任
  • 1篇合同
  • 1篇合同约定
  • 1篇安全保障义务
  • 1篇保障义务
  • 1篇财产安全

机构

  • 1篇天津市和平区...
  • 1篇天津市高级人...

作者

  • 1篇刘彤
  • 1篇李超

传媒

  • 1篇人民司法

年份

  • 1篇2010
1 条 记 录,以下是 1-1
排序方式:
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负绝对保障义务被引量:3
2010年
判定物业管理公司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应结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不负绝对的安全保障义务,这一义务重在履行过程,只要谨慎、善良地履行了法定和约定之义务,即使不能阻止损害结果的发生,物业管理公司也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李超刘彤
关键词:安全保障义务人身财产安全业主民事赔偿责任合同约定
共1页<1>
聚类工具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