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仕梅
- 作品数:27 被引量:75H指数:6
- 供职机构: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社会学更多>>
- 论税务行政争议的调解机制被引量:4
- 2016年
- 调解解决税务行政争议存在的困难包括调解的适用范围过窄、程序性规定缺乏、争议双方地位不平等及税务行政救济前置程序等。相对而言,美国、澳大利亚相关法律制度不存在这些问题。本文建议放宽调解的适用范围、设置专职调解员岗位、规范调解程序、加强对纳税人合法权益保护,通过完善的调解机制促进税务行政争议的和平解决。
- 廖仕梅
- 关键词:调解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
- 完善我国保险代理制度的法律思考被引量:1
- 2001年
- 邓成明廖仕梅
- 关键词:保险代理人保险中介人保险代理市场保险费收入授权范围
- 论税务约谈机制的制度缺失及完善建议
- 2024年
- 税务约谈属于争议预防机制、非强制性行政行为,不是纠纷解决机制,不同于和解及调解机制,也不同于询问。税务约谈在创建公平对话平台、对纳税人违法预警、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等方面能发挥积极作用。目前税务约谈机制存在的缺陷主要表现为法律依据不足、适用范围过窄、对有欺诈行为的纳税人缺乏惩戒措施、对纳税人的权益保护不够。借鉴美国、澳大利亚等国的相关立法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议通过以法律形式规范税务约谈机制、扩大税务约谈的适用范围、鼓励纳税人配合税务约谈、注重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等措施,不断完善我国的税务约谈机制。
- 廖仕梅
- 关键词:税收征管税务执法纳税人权益
- 民事执行和解协议效力问题研究被引量:7
- 2004年
- 民事执行和解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有着广泛的运用,关于该行为的性质学界通说是认为它兼具私法上行为与诉讼法上行为两面性质的行为,一个有效的执行和解应当同时满足法律行为的要件和诉讼行为的要件。具体来说,执行和解协议应当在当事人,内容,意思表示,形式上等四个方面具备有效的法律行为与诉讼行为所应当具备的要件。
- 廖仕梅廖月顺
- 关键词:和解协议执行和解
- 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真实交易被引量:11
- 2018年
- 交易是一个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之间是否有真实交易应当由民法作出判断,不应该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作为判断是否存在真实交易的标准。没有真实交易与之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真实交易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判断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不能仅看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应当重点关注行为人是否有骗逃增值税目的、是否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失。
- 廖仕梅屈震
- 关键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论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被引量:1
- 2014年
- 房产税被部分人视为打压高房价的最后一根稻草。但目前我国房产税在立法上还不太完善,执法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正在试运行的房产税地方立法还存在诸多漏洞。真正体现公平、正义的房产税法的产生还有待时日。依据税收法定原则及依法行政原则,税收的开征和收缴都应该有科学的法律依据并严格执法,否则会违背市场规律,难以发挥调控市场的作用。另外,影响房价的因素不仅有税收,还有市场供求、通货膨胀、土地出让金、各种收费等诸多因素。因此,仅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开征房产税并不能解决当前高房价问题。
- 廖仕梅
- 关键词:高房价房产税房地产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国家增值税损失的认定
- 2024年
- 法答网问题:既虚开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销项的,犯罪数额如何计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明确其立法目的之一是保障国家税收,第1条第2款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6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廖仕梅
- 关键词: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收犯罪数额刑事案件
- 废除税务行政救济前置条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被引量:5
- 2017年
- 通过汇林置业公司案可以看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严重阻碍了纳税人税收行政救济权的行使,是对纳税人人权的严重侵犯,也与《宪法》及《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相违背。在目前的法制环境下,即使将税务行政救济前置条件从税务行政复议前后移至税务行政诉讼前,对保护纳税人权益的意义也不大,故建议彻底废除该条款。
- 廖仕梅
- 关键词: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
- 我国与发达国家及港台地区保险公估人制度之比较被引量:2
- 2001年
- 保险公估人是现代保险中介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险公估人制度 ,对于促进我国保险公估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通过对我国保险公估人制度与发达国家及我国港台地区保险公估人制度在组织形式、执业资格、展业范围、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比较 ,总结了国外保险公估人制度的成功经验 ,分析了我国保险公估人制度中存在的缺陷 ,提出了改革和完善我国保险公估人制度的对策建议。
- 邓成明廖仕梅
- 关键词:保险公估人制度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基本形态辨析与立法完善被引量:3
- 2019年
- 对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基本形态存在行为犯和结果犯的观点之争。行为犯观点误解了该罪所要保护的法益,会导致没有增值税损失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被认定为犯罪,会增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者被刑法制裁的风险,同时会使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陷入两难境地。结果犯观点值得肯定,该罪保护的法益是国家增值税,因此犯罪既遂应该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国家增值税损失这一结果作为必要条件。建议采取结果犯立场对该罪犯罪构成要件进行完善。
- 廖仕梅
- 关键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犯结果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