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儒亮
- 作品数:42 被引量:60H指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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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基金: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医药卫生建筑科学化学工程更多>>
- 诊疗规范亟需规范被引量:3
- 2012年
- 明文规定“诊疗规范“的法律名分、意义和价值是《侵权责任法》对防范医疗损害、实现医疗安全的最大贡献。
- 宋儒亮
- 关键词:诊疗规范侵权责任
- 法理视角下的医患和谐被引量:4
- 2005年
- 宋儒亮
- 关键词:医患双方法理医疗服务合同医疗侵权
- 现有法治框架与法律资源下中国医师维权路径的探讨被引量:1
- 2005年
- 医师维权要贯彻法治而非人治思想,要走法治式而非人治式路径。在现有法治资源与法律框架下,医师维权路径包括但不限于立法维权、行政维权、医院维权、学会维权、协会维权、工会维权、协商维权、诉讼维权。维权路径的多样并不意味着医师维权的效果是立竿见影。医师维权的个案激活,不仅是医师维权的常态,而且也是落实依法治国并实现医师维权法治化的必由之路。
- 宋儒亮
- 关键词:法律资源中国医师
- 实验性临床医疗:医法结合的创新之路
- 2008年
- 实验性临床治疗是医学发展的必要途径之一,之所以倡导其是一条体现医学与法律结合之路,最终目的很明确也很简单,那就是要实现医患和谐。
- 宋儒亮
- 关键词:医患和谐
- 剖析医疗行为中医方为主的法律关系被引量:1
- 2005年
- 医疗行为涉及多层次、多主体的法律关系。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医方行为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可概括分为两类:外部法律关系与内部法律关系。外部法律关系包括院际法律关系、医患法律关系和重大医疗事故刑事法律关系;;内部法律关系则包括院医、院护等法律关系。
- 宋儒亮谢瑜李幼平
- 关键词:法律关系医疗事故争议医疗服务合同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 执业医师法定权利的运行、问题与思考
- 2005年
- 执业医师应当认真对待和积极行使法定权利。某些患者及其家属之违法行为并非是侵犯医师法定权利的惟一来源。医师法定权利运行存在着应有权利与实有权利之矛盾。医师维权应当跳出旧观念、老框框,应以法治视野,当站全局高度,依法维权。
- 宋儒亮
- 关键词:执业医师法违法行为法定权利应有权利实有权利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审查中的问题与对策被引量:1
- 2006年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与医疗案件审理结果、医学进步密切相关。目前法院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审查中存在着实体与形式上的隐患。笔者认为,法院在严格审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时应充分发挥医学会专业鉴定的作用,善用专家辅助人,规范、监督和保障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当行使。
- 宋儒亮谢瑜李幼平
- 如何看待鉴定留有“尾巴”的医疗侵权案
- 2005年
- 宋儒亮
- 关键词:尾巴肾输尿管操作不慎右输尿管小结石肾积脓
- 中国“器官移植与脑死亡立法”的现状与挑战被引量:8
- 2009年
- 目的通过比较世界发达国家器官移植立法和我国法律现状,探讨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立法现状与面临的挑战。方法计算机检索WHO网站;美国NIH、美国移植学会(AST)、器官移植共享网(UNOS)、各国司法网站及相关会议论文和专家共识,纳入与器官移植与脑死亡立法相关的法律文本、文件、部门文件和专家共识,排除与器官移植与脑死亡技术相关的文献,将纳入文献按法律、法规、部门文件和专家共识分类分级,并根据不同主题结合我国情况作描述性对比分析。结果①纳入10个法律文本、1个法规、9个部门文件和4个专家共识。②国外器官移植立法20世纪60年代始于欧洲,英国最早,美国第三。而脑死亡立法于1978年由美国率先颁布。③1991年起,针对全球器官移植面临的全局性关键问题,世界卫生大会(WHA)等非政府组织先后颁布了7个共识文件,以规范业内人士行为。④中国(包括港、澳、台)至今尚未制定法律,均靠相关法规监管器官移植,比美、英立法落后40年和46年。结论中国器官移植和脑死亡立法上存在至少以下6种挑战:①死亡标准选择与器官供体来源。②对旅游名义的跨国界器官移植的监管和防范。③活体供者的风险评估及防范(保险方式)。④尸体器官捐献者的选择权——配偶、父母、子女的权限界定。⑤器官捐献的无偿或补偿原则。⑥脑死亡与器官移植法律单独还是合并立法。以上问题需要通过进一步研究来解决。
- 宋儒亮袁强李玲陈群飞成岚王莉李幼平
- 关键词:器官移植立法脑死亡立法
- 医事仲裁的比较价值及其可仲裁性研究
- 2015年
- 医事争议不断增多,医事纠纷处置的——自行协商解决、申请调解、行政处理、提起诉讼和其他途径方式——五种主要方式已在适用,都仍难满足化解纠纷之需要。其中,医事仲裁是上述五种法定方式之外的唯一一种还难被注意的纠纷处理方式,但在实践中,医事仲裁仍面临难以形成仲裁协议,医事仲裁机构缺乏法律保障,仲裁费用支付难,存在鉴定依赖以及面临专业性、权威性质疑的问题。以医事纠纷解决和仲裁需求扩展为导向,成立医事仲裁研究院、强化医事仲裁三大保障、挑选合适和合格的医事仲裁员、设立医事仲裁部和医事仲裁合议庭、病历页明示六种纠纷处理方式让各方选择、突出医事仲裁涵盖调解和确认内容、建立保险等参与的仲裁基金以及适用不同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进行仲裁,利于医事仲裁推行和推广。
- 宋儒亮
- 关键词:仲裁医事医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