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伟
- 作品数:47 被引量:90H指数:5
- 供职机构:苏州市职业大学更多>>
- 发文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语言文字经济管理历史地理政治法律更多>>
- 周恩来与我国的档案事业
- 2006年
- 张秀芹陈建伟
- 关键词:档案事业史周恩来奠基人文书处理哲学观点
- 临沂话中的“待”与普通话中的“在”被引量:8
- 2002年
- 临沂市位于山东省东南部,距省会济南二百九十四公里。东临沭河,西靠费县,南接郯城,北靠沂南,西南与苍山县毗邻。临沂话属于山东方言西区西鲁片。临沂话中有一个词t£’,可记作同音字“待”,相当于普通话中的“在”。但是,“待”只能用作介词和动词,不能用为副词,不能表示“正在”,如:蝽宁吃饭。临沂话中表示“正在”的词是“正”和“喷”[sp匐,而不是“在”。文章通过与普通话中“在”
- 陈建伟
- 关键词:普通话
- 苏州回族居民语言生活调查研究
- 2011年
- 苏州是一个地处沿海的少数民族散居城市。回族是苏州市人口最多的一个少数民族,其语言情况值得关注。对苏州回族居民语言使用情况、语言掌握程度、语言态度的调查表明,在苏州回族居民的语言生活中,普通话、苏州话、其他汉语方言的社会分工明显。苏州回族居民普通话、苏州话掌握得较好,回族别同用语掌握得较差。在感情和理智上,他们更认可普通话和苏州话。
- 陈建伟
- 关键词:语言
- 周恩来与我国的杂技艺术
- 2010年
- 杂技艺术在我国源远流长。杂技学术界认为中国最早的杂技节目是《飞去来器》。这是用硬木片削制成的十字形猎具,原始部落的猎手们常用这种旋转前进的武器打击飞禽走兽。后来飞去来器逐渐演变成为原始部落的氏族盛会中表演的节目。后来的杂技演员把猎技的《飞去来器》加以艺术加工,形成一种巧妙神奇的艺术节目,这种节目至今在舞台表演中还深受观众喜爱。由于杂技艺术来源于五花八门、缤纷多姿的现实生活,“杂”成为它的整体特征,故而“杂技”之名就在历史长河中被确定下来。然而,这么古老的一门艺术,在建国后的每一步发展,都与周恩来有着密切的关系。
- 陈建伟
- 关键词:杂技艺术周恩来杂技节目原始部落艺术加工杂技演员
- 满语兴衰的历史考察
- 2012年
- 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的思维工具,也是人类文化的载体。少数民族特有的族群语言是族群内部的沟通工具,是民族情感的寄托,是族群和谐共处的基础,也是族群文化认同的标记。曾是清朝国语的满语,如今早已失去活力,退出交际使用的语言舞台。考察满语使用的历史变迁对于少数民族语言的保存有着深刻的启发。
- 陈建伟
- 关键词:满语少数民族语言史考兴衰思维工具沟通工具
- “现代汉语”课程思政的探索与实践被引量:2
- 2022年
- “现代汉语”课程蕴含丰富的思政资源。为了实现课程思政,教师应更新教育观念,充分认识课程思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德育意识,提高德育能力;不断完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根据立德树人的要求修订教材。在实践操作层面,教师要注意挖掘课程中的思政元素,找准课程内容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契合点,把握时机,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政教学;在语料选用上,要选用能够体现现代汉语专业知识和德育知识的用例。教师还要引导学生关注现实生活中语言文字使用情况,进行多种社会调查。
- 陈建伟
- 关键词:现代汉语
- 城市化进程中少数民族居民的语言选择和文化认同——以苏州回族为例被引量:1
- 2011年
-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居民多民族化的现象日益突出。回族是城市化程度较高的一个少数民族。对苏州回族居民语言选择和文化认同的调查表明,回族居民根据城市生活的需要选择使用不同的语言或方言,他们对回族别同用语的使用和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有淡化的趋势。
- 陈建伟
- 关键词:城市化回族语言使用文化认同
- 基于后方法教学法的现代汉语教学改革
- 2013年
- 后方法教学法是一种新的语言教学理念,旨在帮助教师根据具体教学情景和特殊需求,构建属于自己的课堂教学微观策略和教学技巧。现代汉语教学可以在后方法教学法的指导下构建一种动态的教学体系。该体系的基本原则是制定合理的教学目标、灵活安排教学内容、坚持选用多种教学方法、构建和谐的师生关系。
- 陈建伟
- 关键词:现代汉语课堂教学
- 年画与抗战被引量:5
- 2006年
- 陈建伟
- 关键词:年画抗战民众基础文艺方针历史传说抗日救亡
- 典权制度在近代的立法状况及价值分析被引量:2
- 2004年
- 在近代民法史上,典权制度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从“一草”的只字未提,经“二草”虽然列有专章,但与不动产质权相含混,到民国民法典将其明确的表述为用益物权为止。考察典权制度在近代的立法状况,关注其命运变化,分析其存在的独特价值,也许能为当前中国的法制建设提供一些借鉴。
- 张秀芹陈建伟
- 关键词:典权制度民法物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