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京
- 作品数:4 被引量:21H指数:2
- 供职机构:武汉大学法学院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论未成年患者知情同意权之民法构建——兼评我国医疗领域相关规定被引量:2
- 2013年
- 我国《侵权责任法》对未成年人知情同意权问题并未作出规定,卫生部所颁布的《病例书写基本规范》则将民事行为能力作为评断患者同意能力的唯一标准。现行规定之下,未成年患者一律不具有知情同意能力。此种民事行为能力和同意能力不分之规定欠缺合理性,不利于未成年人医疗利益之保护。将未成年人同意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在理论中区别开,尽快建立一套符合未成年人心智成熟程度的多元模式,乃是构建知情同意制度之必要一环。
- 张里安刘京
- 关键词:未成年人知情同意
- 医疗领域内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之构建:理论与路径选择被引量:5
- 2013年
- 我国现行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存在协商机制欠缺规范化,行政调解机制面临被边缘化之问题。针对上述机制缺陷,近年来我国各地也纷纷进行了引入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建立中立性第三方调解组织、设立独立于医疗行政机关之仲裁机构之有益探索。结合近年来各地实践经验,我国应遵循"规范协商,强制调解,鼓励仲裁,完善保险"的宏观思路,来构建符合中国目前情况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 张里安刘京
- 关键词:医患纠纷医患和谐
- 论碳排放权的财产属性被引量:13
- 2013年
- 碳排放权作为一项新型的权利逐渐被公众所接受,其不仅可被解释为一种人类社会应对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主动调和人与自然关系的手段,更可被理解为一项新型的可供法人完全支配的财产权利。在财产属性的定位问题上,虽然碳排放权具有明显区别于传统物权的特点,但是其既不可定位于新型财产,也不能归类于准物权,更不能定性为债权。将碳排放权定性为用益物权的作法,既有利于民法财产体系自身的完善,又可以将物权理论,尤其是用益物权理论进行有益创新,以此顺应民法从所有为中心到利用为中心的发展趋势。
- 刘京
- 关键词:碳排放权物权属性用益物权
- 患者同意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之分离研究被引量:1
- 2013年
- 医疗实践中,医方往往以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标准来对患者同意能力进行评估,此种将民事行为能力与同意能力混同的作法应当受到质疑。事实上,患者对于特定医疗服务之同意行为并非属于民事行为,且其同意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之间更不能划上等号。将患者同意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区别开来,不但有利于医疗领域患者知情同意制度的完善,更可使患者的权利得到切实的维护,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 刘京张祥志
- 关键词:知情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