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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磊

作品数:3 被引量:7H指数:2
供职机构:南开大学法学院更多>>
相关领域:经济管理政治法律更多>>

合作作者

文献类型

  • 3篇中文期刊文章

领域

  • 2篇经济管理
  • 1篇政治法律

主题

  • 2篇绿色金融
  • 2篇金融
  • 2篇金融立法
  • 1篇政府主导
  • 1篇政府主导型
  • 1篇司法
  • 1篇司法程序
  • 1篇诏狱
  • 1篇汉代
  • 1篇法律
  • 1篇法律体系
  • 1篇辨析
  • 1篇赤道原则
  • 1篇一带一路

机构

  • 3篇南开大学
  • 1篇常州大学

作者

  • 3篇赵晓磊
  • 1篇侯欣一

传媒

  • 2篇新经济
  • 1篇江苏社会科学

年份

  • 1篇2017
  • 2篇2016
3 条 记 录,以下是 1-3
排序方式:
“一带一路”战略对我国绿色金融立法之影响被引量:3
2016年
21世纪的"一带一路"战略将会对我国绿色金融立法产生重大影响,不仅能够促进我国绿色金融立法理念与国际接轨,而且能够为我国绿色金融立法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还能够推动我国绿色金融立法的丰富与完善。我国应鼓励国内金融机构采用"赤道原则",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中的绿色项目投资建设,以此为契机来构建具有国际化特色的中国绿色金融法律体系。
赵晓磊
关键词:绿色金融
汉代司法程序中的先请与上请辨析被引量:2
2017年
学术界的主流观点是将汉代的先请或上请视为特殊犯罪主体的优遇制度,这种研究对象定位的偏差对先请与上请实质的认识产生了较大障碍。先请与上请事实上均为皇帝权断层面的案件适用的司法程序,是实现皇帝参与和控制司法的重要途径,两者在适用的犯罪主体、案件处理的司法阶段、向皇帝请示的内容和司法功能上均有根本性的区别。先请适用于官僚贵族犯罪案件,是劾罪官员向皇帝奏请治罪的程序,使皇帝对特殊身份主体犯罪案件拥有了司法管辖权;而上请适用于各种特殊案件,是司法审理机构就拟定判决向皇帝请示的程序,使皇帝对特殊案件拥有最终裁决权。
赵晓磊侯欣一
关键词:汉代诏狱
我国绿色金融立法之难点及建议被引量:2
2016年
目前我国亟需开展有关绿色金融的立法工作,但是该立法工作却面临诸多难题。有关绿色金融立法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首先是有关绿色金融立法资料的缺失,其次是该立法涉及面太广,需要多领域的学者专家参与,还有该立法的前瞻性要求过高,以及立法中存在大量不容易把握的技术性因素。这些难点决定了我国绿色金融立法工作应该采取政府主导型的渐进式立法,逐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法律体系。
赵晓磊
关键词:绿色金融法律体系政府主导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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