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
- 作品数:9 被引量:48H指数:3
- 供职机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法律系更多>>
- 发文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更多>>
- 相关领域:政治法律更多>>
- 反垄断执法和解的制度机理被引量:13
- 2010年
- 反垄断执法以和解方式结案已是许多国家或地区的普遍实践,这种执法方式的价值在于其提高了执法效率,体现了对被执法者的人文关怀,符合现代法的发展趋势和现代国家学说的精神,但其运行也存在着社会公共利益、相对人权利、第三人利益保护问题的隐忧。因此,从适用范围限制制度、和解说明制度、公众评论制度、相对人权利保障制度、第三人权利救济机制等方面入手规范反垄断执法和解是题中应有之义。依此而论,我国《反垄断法》第45条的规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不过仍需完善。
- 王炳
- 论中国反垄断群体诉讼模式的选择被引量:2
- 2019年
- 共同诉讼、代表人诉讼和公益诉讼规则虽已构成我国反垄断群体诉讼的制度基础,但未解决众多垄断受害人积极参加反垄断群体诉讼的问题,因此推动反垄断法实施的动力不足。为此,我国反垄断群体诉讼制度建构应采用选择加入制、选择退出制、禁止退出制等多元模式,具体适用时由法官根据救济类型、诉权保护和诉讼效率等因素裁量确定采用何种模式,在具体规则方面需以诉讼激励机制、利益协调机制、诉讼程序机制保障之。
- 王炳
- 关键词:法官裁量
- 密码技术滥用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被引量:1
- 2019年
- 密码技术可用以保护交易安全,但也可能被滥用以损害竞争。密码技术滥用行为有拒绝提供密码、限制密码技术相关商品或服务的使用条件、限制密码重置、拒绝提供解码服务、破坏密码技术相关商品或服务等形式。对于密码技术滥用行为,不应完全按照传统的垄断行为类型进行认定,还应考虑密码技术滥用行为的特殊性,乃至将其认定为一类新型垄断行为。因此,须理清密码技术保护的商品或服务、密码技术、密码技术影响的其他商品或服务之间的关系,分析密码技术滥用行为究竟是传统的垄断行为还是新型垄断行为,密码技术应用是否产生封锁效应,是否带来用户转移成本,是否存在排除反垄断法适用的正当理由等,特别是安全、产品功能需要、效率、知识产权保护等因素,进而对密码技术滥用行为进行定性并加以反垄断法规制处理。
- 王炳
- 关键词:正当理由
- 公平竞争审查的合宪性审查进路被引量:23
- 2021年
- 我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虽已全面展开,但实效并不明显。究其根源,试图以行政规制思维补救反垄断执法机制之不足难以撼动问题根本,且导致公平竞争审查非正式化、政策化、运动化,无法有效解决行政性垄断问题,还存在离散我国法律体系的弊害,碎片化我国宪法、反垄断法、行业法之间的关系。从本质上看,公平竞争审查问题应向宪法问题回归,应在宪法体系下进行制度建构,形成四位一体的公平竞争审查体系,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合宪性审查,其具体方案是,对《宪法》中的公平竞争相关条款进行解释,在《立法法》中引入公平竞争审查条款,将规章也纳入审查范围,保障反垄断执法机构和市场主体的建议权行使,完善合宪性审查建议回复和公开制度,以人工智能辅助审查体系为技术支撑,促进形成公平竞争合宪性审查先例,并通过其广泛的法律效力约束行政机关的法规规章制定行为,以避免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不当干预。
- 王炳
- 关键词:宪法合宪性审查
- 论经营者集中附条件许可制度的适用衡量——以比例原则为视角
- 2012年
- 目次一、经营者集中附条件许可:一种新的救济模式(一)经营者集中附条件许可制度的产生与演进(二)经营者集中附条件许可制度的优势二、经营者集中附条件许可制度适用的隐忧:过度与不足(一)所附条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二)所附条件不能解决竞争影响问题三、经营者集中附条件许可制度的适用平衡:比例原则及其应用(一)比例原则的含义(二)比例原则与经营者集中附条件许可制度的契合性(三)比例原则在经营者集中附条件许可中的具体适用四、我国经营者集中附条件许可制度之反思自我国《反垄断法》施行以来,商务部作为审查部门已经处理了多起经营者集中案件,其中许多案件采取了附条件许可的处理方式。然而,采取这种方式处理经营者集中案件,究竟应采何种原则、标准或方法,值得深思。
- 王炳
- 关键词:经营者
- 论知识生产难度与知识产权保护成比例原则被引量:4
- 2009年
- 无论是从知识产权法哲学的角度分析,还是从传统知识产权制度的角度进行分析,知识生产难度与知识产权保护成比例原则都是合理的。根据这一原则,现代社会应建立多层级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以解决当前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难题。
- 王炳
-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比例原则
- 论反垄断委员会制度的回应性、超越与改良被引量:3
- 2018年
- 依我国《反垄断法》,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这一制度是对我国现实的回应。遗憾的是,我国反垄断委员会制度在实践运行中有所弱化,未发挥应有功效。为促进我国竞争政策、反垄断执法体制、反垄断执法规则实现超越,反垄断委员会制度须进行适度改良,核心是要改革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增设专职委员,按职责成立三个工作组,规范其会议制度,促进其办事机构有效运行,保障其反垄断指南的统一制定权,并规范其反垄断协调处理机制。
- 王炳
- 关键词:回应性
- 论反垄断对外贸易豁免规则的内在冲突及其克服被引量:1
- 2005年
- 各国的反垄断法中几乎都有对外贸易豁免的规定,这类规则本身存在着逻辑冲突、价值冲突和利益冲突,这些冲突带来了许多理论和现实的难题。对此,立法的灵活性扣法律规则的不确定性是克服这些冲突的正确路径。
- 王炳
- 关键词:对外贸易豁免
- 反垄断中止调查与终止调查制度:契约化还是行政化被引量:1
- 2015年
- 为提高效率,许多国家或地区将契约机制引入到反垄断执法制度中。我国反垄断中止调查与终止调查制度虽然具有一定的契约化特征,但行政化色彩仍十分浓厚。基于和解正义、效率、国情等方面的考量,其应扩大契约化的因素,减少行政化因素。故此,我国应转变"中止调查决定"加"终止调查决定"的二元结构为"终止调查决定"的一元结构,赋予相对人缔约救济权和情事变更请求权,同时,应以违约责任的多种形式强化承诺履行保障机制。
- 王炳
- 关键词:契约化行政化